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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的命令——香河县公安局推行“警务运作十大规范”
——香河县公安局推行“警务运作十大规范”
本报记者 徐运平
3次摘取“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全省优秀公安局”奖牌的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2002年,创下连续7年无重大杀人积案、无重大逃犯、无执法过错、无民警违法违纪等多项佳绩。这些荣誉是他们建立“等级化管理”和“警务运作十大规范”等长效机制结出的硕果。
1999年,香河县公安局大胆创新,通过分层管理、划分等级建立起等级管理量化考核机制,在全国公安系统引起强烈反响。2001年6月,公安部就此在廊坊召开了全国公安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研讨会,推广他们等级管理的经验。永无休止,争创一流,必须不断创新。局党委并没有沉迷于鲜花和掌声。他们清楚地看到,等级管理机制多注重“结果评价”,缺少对“过程的控制”。民警有违法违纪苗头时,等级管理机制不能及时形成制约,只能事后开出“罚单”。因此,必须建立与等级管理相配套的预防制约机制。
2002年,“警务运作十大规范”应运而生:日常行为、社区警务、信息运作、从优待警、绩效考核……“警务运作十大规范,对公安整体警务运作的每个环节、每一流程提出规范的标准和程序,使公安工作规范化,预防和避免民警因随意性而出现违法违纪和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保证公安工作目标的实现。”香河县公安局局长李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了建立这一制度的意义。警务运作十大规范的实行,进一步完善了等级管理机制,为建立公安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在不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同时,他们还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各单位对民警遵守十大规范的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局党委每月对照警务运作十大规范的内容对基层单位“一把手”进行考核,每个单位的“一把手”对本单位的民警进行评定。奖优罚劣,纠正偏差,从而使民警有规可依,严格执法,有效地防止了民警违法违规现象。2002年案件执法合格率和合法率均达到100%。
十大规范的建立,激发了全局民警的积极性和战斗力。去年3月,刘宋镇等地相继发生多起杀人案。局长李建国、政委田清泉带领民警深入一线指挥作战。经过20多天的艰苦奋战,终将杀人恶魔张山波绳之以法。2002年,全局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6起,打掉犯罪团伙19个;成功侦破了“3·22”持枪抢劫案、“9·12”杀人案等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大要案,确保了社会稳定。
警务规范,全面推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县初步建成以“110”为核心,以巡警为主力,以交警为骨干,以派出所为依托的立体式巡逻防范网络,初步实现了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2002年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2%和10%。在香河县行风评比活动中,县公安局被授予“群众最满意的行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河湖不美誓不休——北京市人大代表段天顺关注首都河湖整治记事
走近人大代表
鲁来顺
2002年金秋,京城天安门东侧的菖蒲河公园亮相。眼前,红墙之下,古河道中,清澈的河水蜿蜒东行。“沉睡”多年的菖蒲河终于重展笑颜,园内水清鱼戏,草青树绿,游人如织,欢声笑语。
菖蒲河这条古老河道重获新生,是北京市河湖整治发生巨变的缩影。然而,鲜为人知的是,静静流淌的菖蒲河水还浸透着一位“老水利”的汗水。他就是北京市人大代表段天顺。
情有独钟献良策
段天顺是北京市第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他对首都的河湖水利情有独钟。他生长于京城,古都风韵耳濡目染。曾在水利部门耕耘十几个春秋,编纂过《北京水利志》的段天顺,直至离休后仍然对首都河湖整治痴心不改。
京城水脉作为城市灵魂,与古都岁月休戚相关,愈来愈受到社会关注。北京市委、市政府深晓民意,从1998年起,依据“以水为中心,进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拉开了大力进行城市水环境建设和治理的序幕。
作为人大代表,段天顺深感肩头担子沉重。199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整治城市河湖,创造优美环境议案办理报告时,列席会议的段天顺代表第一次提出恢复菖蒲河,建设清洁优美的水环境的建议。在规划建设时,“必须保护古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整体格局,体现民族传统、地方特色、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为此,他建议把长河建成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岁月的风景线。长河是一条具有上千年历史的人工河道,两岸有不少古建筑和现代建筑。通过治理,把这些建筑单位的围墙打开,亮出河岸,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他建议整治、恢复部分河湖,比如位于天安门金水河东边的菖蒲河、广安门附近的青年湖等。段代表的一番发言,在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河湖不美誓不休。对北京的河湖整治,段天顺代表挂念于心,锲而不舍。1999年5月和2000年11月,他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北京城市河湖管理条例(草案)》时,两次提出恢复菖蒲河、前三门护城河的建议。会后,他走访群众,请教水利专家,充分调研。2001年1月,在市人代会上,他再一次领衔提出了关于恢复菖蒲河等四项建议。位于天安门东侧的菖蒲河,长500余米,在明代是皇城外金水河的一段。明代在菖蒲河附近建有宫殿群。明人有诗赞美:层台凌碧落,盘石蹑丹梯。卷幔西山入,凭栏北斗齐。由此可见,类似菖蒲河的恢复和其他河湖的整治,关系到北京历史风貌的保存与再现,难怪段代表如此痴情,四处奔走呼吁。
京城河湖展新姿
代表苦心建言,政府落实为民。段天顺在2001年市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菖蒲河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改为暗渠,后在盖板上形成一些临时建筑。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恢复古都风貌,市政府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总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中,把恢复菖蒲河、护城河、青年湖建议纳入其中,拆除菖蒲河盖板上临时建筑,使其重见天日。
2002年9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媒体公布。段天顺难抑内心的激动,自己多年来对河湖整治建言献策的精华被吸纳其中。
段天顺建言献策充分代表了百姓的心声。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实效显著,使京城河湖面貌呈现出动人新姿。如今,人们切身感到,北京市的河湖整治,通过截流、清淤、护岸、绿化、美化,提高了防洪、供水能力,实现了水清、河流、岸绿、通航的治理目标。昆玉河碧波荡漾,游船欢航;菖蒲河重获新生,风景如画;小月河摆脱污染,再现清波……
看着这些变化,段天顺代表感到欣慰万分,他觉得自己无愧于人大代表的光荣称号。
踏雪选代表(图片)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基层换届选举二○○三年一月六日开始,一万三千多名选民投票选举云岩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图为第五选区贵阳医学院投票站的选民踏着积雪排队领取选票。 新华社记者 杨楹摄
“金苹果”的启示
法治论苑
章喜松
古希腊神话中有个金苹果的故事,讲的是纠纷之神厄里斯在参加一个婚宴之后,扔下一个写有“给最美丽的女神”字样的金苹果,结果在众女神之间引起一场争夺金苹果的纠纷。为此,众神之王宙斯授权帕里斯做裁判,由他将金苹果判给最美丽的女神。为了得到金苹果,众女神纷纷许诺给帕里斯好处,天后许诺让他获得世界上最富有的地方,智慧之神许诺让他成为最有智慧者,爱神许诺让他娶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为妻。在财富、智慧和美女面前,帕里斯对美女动了心,不顾宙斯确定的裁判准则将金苹果给了爱神,后来爱神真的帮助他从希腊抢到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海伦。
这个故事启示人们,即使是神,一旦获得权力,如果没有制约,也会滥用。因此,欲避免权力被滥用,唯有加强监督。
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要保证司法公正,必须加强监督。在我国,对司法的监督有多种形式,其中人大的监督是最具权威性的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个亮点。目前,一些地方对人大监督司法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是对我国政治制度不了解,从西方三权分立的观点出发,认为司法是绝对独立的一种权力,拒绝接受人大监督,认为人大监督司法不仅不利于促进公正司法,反而加剧了司法不公;另一种情况是个别地方的人大机关直接插手、干预具体案件的处理,或者以个人代替集体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指手画脚。“金苹果”的故事告诉我们,腐败是随权力而产生的,简单地转移权力并不能克服腐败。
如果人大以监督权代替司法权,不仅达不到克服腐败的目的,相反,人大自身也可能滋生腐败。可见,面对司法不公,人大不仅要勇于监督、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首先,人大监督应当以集体性、间接性、程序性为原则,避免以个人代替集体行使职权。人大既不宜直接处理案件,也不宜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正确等实质性问题指手画脚。其次,人大监督在内容上应当重点放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对人的监督,即监督司法人员的品行和法律素养,发现违法乱纪者,及时予以罢免、撤换或其他处理;二是对制度的监督,即监督司法制度运行,发现司法制度运行受阻,比如受到非法严重干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和改进;三是对司法政策的监督,即监督司法机关是否积极服务于国家根本任务,发现有违反国家根本任务的情况,及时督促司法机关调整;四是人大监督应当以促进司法机制的完善和法官素质的提高为基本宗旨,而不应当只局限于纠正个案。人大监督必然会涉及个案,但监督个案只能是人大监督的切入点,而不是最终落脚点。只有激励审判监督机制的更好启动,才能推进全面公正。
人大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应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加强对司法的监督。越俎代庖和放弃监督职责都是不可取的。
防患于未“燃”(图片)
法治视窗
防患于未“燃”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成立5年来共接警出动2万余次,成功扑救各类火灾1500余起,参与社会抢险救灾6000多次,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岁末年初,总队组织了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习。
图①:家庭厨房救火。
图②:高楼救人。
图③:勇斗“火魔”。
陈山 任晓刚摄影报道
浙江医院原副院长苗大同受贿被判刑
警示录
本报讯 浙江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最近对苗大同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赃款人民币17.6万余元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49岁的苗大同原系浙江医院副院长,他于1997年3月至2002年春在担任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承建该院门诊大楼的浙江泛华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昌峰、药品推销员刘际新等人所送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7.6万余元。案发后,他主动坦白了全部犯罪事实,退清了全部赃款及赃物。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苗大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投案自首情节,又退清了全部赃款赃物,遂依法减轻处罚。(哲原)
一切为了司法公正——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纪实
民主法制视点
本报记者 郑德刚
2002年12月4日,四川省成都锦江大礼堂,夺目的国徽高悬在会场正中,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里座无虚席。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市民代表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敬瑞祥、省人大各司法案件督办小组负责人对省人大重点监督司法案件的汇报。
四川省民主法制建设史上首次依法启动的司法案件监督程序所透出的凝重气氛,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位与会者。
执法检查 确定监督重点
去年上半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接到不少反映法院判案不公的投诉和举报,引起了省委及省人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省审判机关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7月下旬,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15件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开展司法监督,并明确要求省法院在规定时间内对其中5件重点监督案件的复查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其余10件个案则根据《四川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规定进行落实和报告。
四川省人大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5件重点监督案件,在原判决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个别法官业务素质不高、主观随意性大、失职渎职甚至违法办案等问题,不仅发人深省,而且耐人寻味。
个案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
去年7月至11月,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5个督办组按照有关原则和规定,深入基层和实际,先后走访有关人员上百人,行程数千公里,调阅各种卷宗达几十万字,召开了近百次讨论会、座谈会和协调会,并多次与四川省高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帮助法院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在监督过程中,省人大各督办组既充分肯定法院在维护社会公正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也中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从而达到了强化监督、督促改进、推进工作的目的,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和法院的复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在5件重点监督案件中,“夏碧辉与成都市高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侵权纠纷案”比较典型。1997年,成都高宝公司开发修建“锦绣时装城”,市民夏碧辉位于成都市蜀袜中街一处面积为47.6平方米的房产属拆迁范围,但双方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后引起系列诉讼。由于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以及判决本身存在大量问题,致使种种矛盾激化。因此,省人大司法案件督办小组认为,法院的判决不仅未能解决纠纷,反而引起了更大的纠纷,激化了事态。
另一件与房地产有关的案件,法院在审理“成都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锦江房屋经营拆迁公司经济纠纷”案件时,一审法院把1995年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套用在了1994年2月纠纷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明显存在适用法律不当问题;而二审法院在判决中不仅没有对一审判决中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进行纠正,而且还“使用”了我国至今尚未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
接受监督 维护全社会公平与正义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5个重点监督的司法案件中4个已经基本办结,还有一件目前正在抓紧办理,司法公正的原则得到了确认。去年12月4日,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参加会议的委员和代表在听取了省高院和各个督办小组的情况介绍后表示,省法院对省人大交办案件的复查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委员们希望法院以此为契机,加强审判工作,推进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真正树立起人民法院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敬瑞祥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专题报告中说,通过对这5件司法案件的审查,发现部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意识还未彻底根除,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院的管理还存在不足,一些案件的办案效率不高。人大常委会在司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值得高度重视,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世杰告诉记者,这次监督工作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司法公正不仅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更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法院要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审判权力,坚守职业道德,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而权力机关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尤其要把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作为监督对象,通过依法实施强有力的监督,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现象,从而真正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