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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19日 · 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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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目录(11 篇)

切实履行护法职责 ——南县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纪实

民主建设巡礼

丁正全

“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近年来,湖南省南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扬监督之剑,加大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力度,有效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也树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1999年7月7日,南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收到了县检察院送来的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至此,南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监督的该县第一例定性有争议的单位受贿案便以检察机关撤销案件而告结。

1998年6月4日,群众向南县检察院举报,县教育局在与新华书店的书刊征订发行过程中,有重大的受贿犯罪嫌疑。该院立即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初步查实1994年3月至1997年12月,南县教育局“教育书刊发行管理站”(以下简称发行站)在与县新华书店进行课本及其配套用书的征订发行业务中,先后收取新华书店发行费132万元,其中1997年12月30日收受25万元,该款项由发行站保管,未作教育局的预算外收入,教育局对此款项设置账外账支配使用,其中部分用于发放局机关干部福利。另查实,1994年,湖南省教委与发行机构就发行教育书刊问题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课本和辅助用书由教育部门和新华书店联合发行,该文件并约定了教育部门收取书刊发行费的比例和方式。查证上述事实后,南县检察院认为:县教育局1997年12月30日收受新华书店课本发行回扣费25万元,不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目上如实记载,其行为已触犯了1997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刑法第387条第二款关于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等国有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的规定,构成单位受贿罪。于是,该院于1998年6月21日对县教育局以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并欲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石激起千层浪。新刑法实施后,发生在该县的第一例单位受贿案在县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都谈论着、关注着此案的处理结果。由于对检察院的定性有异议,时为益阳市人大代表、县教育局负责人的赵某来到了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内务司法工委上访,请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此案进行监督。县人大内司工委接待赵某的上访后,立即听取了检察院的案情汇报,并查阅了有关证据材料。经认真分析研究,内司工委的同志认为:县教育局收受巨额书刊发行费,不入依法设立的财务账,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是一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其1997年12月30日收取25万元发行费的问题,由于是教育局和新华书店的上级机关许可并发文约定的,检察机关以单位受贿罪定性,法律依据不足。由于此案社会影响较大,又涉及一名市人大代表,内司工委将此案向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9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案情汇报后,对此案提出了质疑,并要求检察机关重新认真研究,请示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后慎重处理。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将此案逐级请示了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1999年6月初,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过慎重研究,认为此案不构成犯罪。据此,南县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撤案决定,依法撤销了此案。

执法不公找人大 人大能为民做主 ——商丘市睢阳区人大常委会个案监督二三事

刘振清 李经建

“执法不公找人大,人大能为民做主”,已成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群众的一句口头禅。

根据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20余起案件,睢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进行专案调查,在获取大量证据的基础上,让公、检、法机关汇报案情及处理的原因,然后逐案剖析、提出建议、限期整改,使大部分司法和行政执法出现问题的案件得到了纠正。

1996年至1997年地处原商丘县边缘的娄店乡、李庄乡出现几股社会恶势力,他们欺男霸女,打家劫舍,无故寻衅滋事,村民们被搅得鸡犬不宁。娄店乡孙李堂村委会的温书军、温诗山等人依仗温家人多势大,其亲属在公安局工作,整天拿着火药枪,见鸡打鸡,见狗打狗。三年来被温书军无故殴打的就有26人之多,就这样一伙恶贯满盈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使温更加嚣张,并扬言谁要到公安局再告他就叫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群众被激怒了,联名上书原商丘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追查温书军不逮捕的原因,李庄乡的群众也要求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恶势力进行严惩。在人大常委会的关注下,组织专案组,进行了专案调查,10天内查清了他们的罪行,提出了监督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促使检察机关很快做出了批捕决定。

1998年10月10日,商丘市梁园公安分局和梁园区法院的6位干警,直接到睢阳区港澳大世界23号门面房,立即封闭了门面房,控制了正在营业的业主段林森及其妻贾某、其子段某,说他们经销的电视机中有伪劣商品。他们又撬开桌子抽屉,搜走现金13000元及18000元活期存折1张,并查封了该门市部。段家父子先是被带到梁园区公安分局,后又被带到梁园区法院少年法庭进行了审讯,强迫他们承认经销假电视机。参与审讯的法官说:“你们已经犯罪了,逮捕证已经办好了,今天晚上不拿出5万元,就把你们关进监狱。”经反复讨价还价,最后降到了26000元。当段家父子被放回时,已是晚上9点多钟。

睢阳区人大常委会在检查港澳大世界家电市场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当晚就派出3名由常委会一位副主任牵头的调查组,查明了事实真相,然后,迅速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案十分重视,责成法制工作委员会跟踪监督,并限期报结果。在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梁园区法院很快拿出了处理意见:一是对违法办案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收取的26000元保证金退回给当事人;三是要认真总结教训,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并向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和睢阳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深刻检查。

编辑致语

去年年初,当重庆綦江县美丽的彩虹桥轰然倒塌时,人们发出了“綦江有没有人大”的疑问。这一疑问,表达了人们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充分履行其职权,有效发挥对“一府两院”监督作用的关注。这也是《民主与监督》版的关注重点所在。当然,本版同样关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起到的其他作用,取得的成功经验,以及广大农村村民自治进程的发展。

同去年一样,在新的一年中,本版将把更多的目光投向基层人大,投向中西部地区人大。本版“民主建设巡礼”栏目反映各地人大工作经验,“思考与探源”栏目探讨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广角”栏目刊登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情况,“民主评说”栏目议论当前我国民主建设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委员论坛”栏目发表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独到见解。希望能继续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因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发挥司法机关互相制约力量

民主评说

杜继甫

实际工作中,司法机关之间法律责任履行不到位、越权办案、司法不公等现象,造成不能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把督促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作为司法监督工作一个重要内容。

近年来,各地实践证明,建立执法责任制是明确执法责任、促进公正司法的一条好途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指导和督促公、检、法机关将宪法和法律规定各自的执法任务、范围、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分解到各科、室、庭,明确到院长、检察长、局长、科长、庭长及执法人员,建立群众举报、案件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得不管哪一家哪一个环节执法发生偏差和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及时查究。执法责任制建立后,人大常委会还可采取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检查公、检、法三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发挥司法机关依法互相监督的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检、法三家互相制约的权力和手段,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因此,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司法机关个案时,可督促和支持公、检、法三家依法互相制约,发挥他们相互监督的作用。这样,既能达到监督的目的,又避免了人大常委会直接去“过问”太多案件的问题。二是对人民群众反映某一司法机关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或办案有错误,交另一机关审查、讨论,听取意见,支持监督。三是监督和支持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不光要支持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依法监督,还要支持检察院对司法机关干警加强监督,预防和打击司法腐败。

依法治村事业兴

韩林涛

每到葱头收割的季节,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大夫庄乡东榆林村里各地的大车小车总是一辆接一辆来买葱头,东榆林是周围小有名气的葱头之乡。可让东榆林更出名的是15年在村里坚持学习法律、宣传法律、依法治村的朔州市人大代表、东榆林村支书杨维洲。

东榆林村里有7块黑板报,其中4块是用白漆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另3块每逢国家颁布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新法律、新法规或新政策,老杨便亲自将条文用粉笔整整齐齐地写上去。每天早上6时,村里的喇叭会准时响起老杨铿锵有力的半个小时的法律讲座。

为了能学懂法律、讲好法律,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老杨每次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时,都要把法律条文工工整整地在笔记本上抄写一遍,遇上不懂的就向文化局的人请教,碰到不会读的字就仔细查《新华字典》。十几年下来,32开的小笔记本老杨用去50多个,抄录法律法规近400部,字数累计有350万字,老杨成了闻名乡里的“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村里有个大事小事,老杨一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经过,马上就说出这事涉及哪个法的某某条款。村里老百姓之间有个三长两短闹意见的,总要去找老杨要个“说法”。前几天,村里一个媳妇哭着找老杨说男人要和她闹离婚,老杨问明情况,把夫妻二人都叫到村办公室,给丈夫讲了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权利及义务后,又劝说夫妻间要互相谦让,同甘共苦。丈夫听了老杨一番话,承认是自己一时冲动,当场向媳妇承认错误后领着媳妇回了家。

为了让更多的村民更好地学法懂法,老杨专门订了《法制日报》、《山西法制报》等法制报刊方便大伙儿阅读,又编写了《农村法律常识问答111条》、《东榆林村民行为规则》等普法材料,分发给全村283户人家,号召全村家家宣传、户户学习、人人守法。

15年的法律学习,15年的法律宣传,依法治村促使东榆林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十几年前,村里的土地大面积荒废,电灌站、机井等水利设施破坏得无法使用,打架、赌博和迷信活动时常发生。义务工没人出,提留款收不上,一些困难户的口粮也成了问题。如今的东榆林已是城区的小康村,村里已多年没有违法现象,大伙儿都把精力放在创收上。村里人守法文明,买卖公平,闻名乡里乡外,吸引了更多的外地客户来收购葱头。据老杨讲,1999年葱头的产量超过了往年的250万公斤,如果全都卖了,再加上其它收入,估计要超过1998年2600元的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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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明县在全县600多个村庄的大街小巷的墙壁上制作万余个专栏,把常用法律法规条文漆喷在上面。图为中共东明县临河店乡党委书记庄付阁(右一)日前向村民讲解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 唐进修 摄

人大“点题” 政府“唱戏” ——句容市规范农业税费征收

人大“点题” 政府“唱戏”

——句容市规范农业税费征收

笪宏斌 翁天强

随着国家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税费征收,特别是农民“两金一费”的征收,已成为基层工作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去年初的江苏省句容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20多位代表联合提出了“规范农业税费征收”的议案,经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议案处理意见,作出了相应决议,要求市政府要把治标同治本结合起来,一方面严格控减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提高农民自觉交纳合理税费的自觉性。

根据代表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市政府认真研究方案,落实措施:一是完善春订合同,做到“三个不突破”。即农民负担水平不突破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负担总额不突破1997年预算总额,负担项目不突破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全年农民人均负担额110.48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9%,比上年减少18.5元,下降0.68个百分点。二是实行公平负担,坚持“三个规范”。即规范二、三产业人员高收入、高负担的标准,规范分档负担人员和困难户减免评定制度,规范贫困户、特困户的税费减免工作。全市高收入多负担金额为47.24万元,减免贫困户、特困户金额为30.05万元。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四公开”。即负担政策公开,负担项目公开,收交情况公开,使用收目公开。四是完善村务公开,严把经费支出关。逐步建立了乡镇政务公开和农民收费公示制度,乡统筹费重大开支项目须经乡人代会讨论决定,村提留费重大开支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财务结算凭据须经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才能入账,定期向村民公布。同时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精减村官327名,减少了农民负担。

合肥市落实人大一号议案动真格

本报讯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落实去年初人代会上的一号议案,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

1999年1月份的合肥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傅厚华、徐邦银等2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将紫蓬山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市旅游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建设森林大道的议案,作为大会的第一号议案,及时交给市政府办理。紫蓬山坐落在肥西县境内,距合肥城区20多公里,已被辟为国家森林公园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人文资源丰富,开发紫蓬山旅游资源是合肥人民的一个心愿。为督促市政府早日办结这个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三次到工程建设现场检查,主任会议专门听取政府有关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

在此情况下,市政府极为重视,会同肥西县政府立即着手编制了具体规划,并将其作为合肥建设森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确定项目建设责任人,成立森林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由一名副市长任指挥,并克服种种困难,挤出1300万元用于先期道路建设,合肥至紫蓬山的森林大道,现已完成路面工程附属桥涵及路基土方平整工程,到2000年10月竣工通车。

1999年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在合肥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安徽省人大代表以及提议案的市人大代表再次到紫蓬山视察,听取意见。代表们行驶在拓宽的进山公路上,攀着登山游览步道,看过和尚井、李典墓、紫蓬浮雕、弥勒佛等景点,对市政府认真落实议案的做法表示满意。

(文遐训 戴中保)

麻丘镇办理代表建议不打“白条”

麻丘镇办理代表建议不打“白条”

本报讯 江西省南昌县麻丘镇把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意见当成是尊重民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去年镇人大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了20件议案和建议、意见,尽管办理难度大,由于领导重视,承办各方努力,到现在不仅未给代表打“白条”,而且办理结果件件都使代表满意。

去年4月上旬,麻丘镇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后,镇党委、政府就及时召开了人民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组织了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明确了工作任务。镇人大在联系代表,倾听“办理”意见的同时,跟踪督促“办理”工作,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一一得到了解决。如代表反映拖欠民办教师工资和医药费报销问题,镇政府拨出上十万元钱,兑现了拖欠已久的民办教师工资与医药费报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户不论养猪与否,都要摊交生猪包医费的问题,政府下文件撤销强求农户一律参加生猪包医(即四包一扶助)的做法,改为政府除要求统一包防疫,其余都由群众自愿与兽医人员签订合同。对教育附加征管、计划生育四大手术收费过高等意见,亦根据代表反映,作了恰当的处理。尤其是在办理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兴建麻丘、武溪两个农贸市场和兴建瑶湖大桥两件议案时,麻丘镇政府于去年5月19日作出决策,由政府统一规划用地,开门接纳各路群众自愿来麻丘、武溪兴建市场。瑶湖大桥建设,实行招商建桥。广告一出,商家云集这里,现已签订合同,即将动工。麻丘镇解放思想办议案,不给代表打“白条”,已在远近传为佳话,受到上级领导表扬。(万淑明 万寿贵)

农民减负问题的思考

委员论坛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许行贯

●千万不要过高估计农民的富裕程度

●农业出问题,往往是在丰收后的大好形势下发生的

农村农民减负问题出在下面,原因还在上面,我们既要查基层干部,也要查一查政出多门的那些部门。因此,解决农民减负的问题,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1)要统一各级领导的认识,不能只看5%以内提留、统筹部分,更要看5%以外的规费部分。这一部分都是有实权的部门规定的,乡镇不敢不收。领导部门想问题办事情要首先考虑基层和农民的承受能力。(2)要加快制定农民负担法,研究合理负担的办法,使农民减负工作有法可依。(3)要大力精简机构,减少人头经费的开支。(4)要贯彻量入为出的精神,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千万不要忘记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千万不要过高估计农民的富裕程度。好事要逐步办,不要企图“一个早上办好”。要杜绝那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对这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要进一步深化对农业新阶段、新形势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当前,在部分县、乡干部中,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两种思想情绪:一是难,感到农业结构难调、产品难卖、工作难做;二是松,认为现在农村形势不错,产品丰富、市场稳定,抓农业可以松口气了,这种情绪值得重视。这几年农业丰收、农产品剩余,只是一种结构性、阶段性、地区性的剩余,也是低消费的剩余。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农业出问题,往往是在丰收后的大好形势下发生的。现在我们正面临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关键时刻,对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可以促进农业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可能带来新的滑坡。(2)解决好农民的增收问题,要十分重视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化的问题。这方面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关键是要注意研究和解决发展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的领导体制问题。首先,要从中央一级做出样子。农业部要把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切实抓起来。农业部不光是农业生产部,而应该是农业产业部,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环节抓起来,生产、加工、流通抓起来。乡镇企业现在的基本状况是:作用大,地位低,声音弱。乡镇企业促进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改变了城乡分割、产销脱节的局面,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使农民获得了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益。(3)要研究政策问题。如何支持农业产业化,如何支持创办龙头企业,如何引导农民建立产、加、销一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等,都迫切需要制定一些政策,加以扶持引导。(4)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应该向农业科技、信息等方面倾斜。现在财政的补贴并不少,很大一块用到价格补贴和经营亏损补贴,农民的实惠不多。

(此文系作者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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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蒙、陕三省区交界处沿黄河两岸数十公里内,有100多家以极为原始的方式进行生产的小焦化厂、小煤窑、小铁厂,刺鼻的臭味使人感到窒息。左上图:从黄河中取出的污水水样(右)和矿泉水比较。右上图:这是戴着简易面具在石灰炉里的打工者。右下图:这些铁厂及电石厂大多建在沿河公路两旁,每日排出大量粉尘,严重影响环境和交通。新华社记者 吕晓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