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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意更浓 ——《贵阳市绿化条例》出台前后
地方立法
———《贵阳市绿化条例》出台前后
濮振远 杨厚楣
贵阳在变,变得楼群越来越多,变得道路越来越宽。80年代末,贵阳建成了一条长70公里,宽1至7公里,总面积达13万亩的环城林带,但市区却因城市建设绿地日渐减少。市民在担忧:城市的“热岛效应”是否会在贵阳凸现?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不是春城,胜似春城”的优势是否还能存在?山坡上的森林,城市里的园林,是城市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是城市的笑,是人民的希望。人民企盼通过立法保护环城林带,人民呼吁以法的强制力推进绿化。为加强林木、林地和绿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顺民心,适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贵阳市绿化条例》列入1999年立法计划的首选之题。
以全市大绿化观点,打破部门管理分割的状况,在统一的规范下进行分工合作,建设好、保护好、管理好绿地。1998年9月18日,市人大农经委、城建委召开会议,明确由市林业局牵头,园林局参加,组成《贵阳市绿化条例》起草小组。1998年年底,起草小组如期完成《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1999年4月5日,草案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999年4月21日,贵阳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通过审议,委员们指出:草案偏重部门分割管理,突出小绿化,忽视大绿化;整体协同推进绿化,依据职责分工管理的构想没有很好实现。
1999年5月10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在市人大农经委、城建委协同下,会同市林业局、园林局,7次对条例(草案)逐章、逐条、逐款、逐项进行了修改。因为城市绿化与全市人民利益息息相关,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使立法过程成为集中民智的过程,成为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布了修改后的《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恳请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来信、来函、来电提出修改建议。
《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成为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实行立法公示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300多万人民公开征求意见的第一个法规。此举,受到各方的欢迎和关注。
《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公示不到一个小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就接到了第一个电话,提出:“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要罚重些。”仅仅10天的时间,征集到修改建议120条。一个高级工程师打来电话说:“我们做任何事也不能牺牲生态环境,建议立法要加强对破坏环境行为的制裁。”省经济干部学院的一位教师在电话中说:“屋顶绿化是绿化建设中不可少的一部分,有了这方面的内容,才可以算是一个完整的法规。屋顶绿化起码可以增加10万平方米的绿地。”开阳县城关镇镇长看了《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直率地说:“给我的感觉就是讲城市绿化,城镇绿化体现不够。”他建议:“‘城市园林绿化’这一章用‘城镇绿化’来表述问题就解决了。”这些修改建议,在法规修改中一一得到体现。一些看似口语的土话:“铲土烧灰积肥”、“焚纸烧香”、“挖树刨根”等反映了郊县毁林的源头,对此加以禁止,使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而被吸纳写进了条例。条例(草案)蒸腾着泥土的气息,集中了人民的智慧,蕴含着活力。1999年6月25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这个条例。
《贵阳市绿化条例》于1999年10月20日公布施行。短短一个多月,城区的绿化建设明显提速。为了实现条例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要求,市园林、林业行政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提高城市的绿化率。去年,市中心区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南明河两岸8公里范围的绿化扩大改建已开始部署实施;环城林带的改造即将动工;金阳新区的道路、单位建设绿化面积将严格按条例要求不低于30%。我们有理由相信,贵阳300多万人民生活的空间将越来越美好。(附图片)
“防病重于治病”——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防病重于治病”
——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本报记者 郑剑
近年来,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增多,涉案金额较大,严重危及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日,记者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联手,积极开展金融犯罪的预防工作,共筑反腐防线,取得明显效果。
据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李宪民介绍,统计资料显示,在全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中,发生在金融部门的占一半以上;金融职务犯罪金额占全省职务犯罪金额的一半以上,且呈现出手段不断变换、专业性强,案件连续累发、屡禁不止等特点。这使全省检察机关认识到,对于危害严重的金融职务犯罪,“防病重于治病”,只有打防并举,才能标本兼治。为此,他们制定了打防并举、预防为先的策略,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金融职务犯罪。
他们的基本做法是,检银联手,互通信息,共商对策,预防为先,防打结合。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人民银行等十家金融机构联合成立了“河北省惩治预防金融犯罪指导委员会”,各地市和县级的金融部门分别与当地同级检察机关建立本辖区的“预防工作协调小组”。目前,全省十一个省辖市全部建立了惩治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机构,设有人行分支机构的一百三十八个县(市)中有一百一十五个建立了协调小组,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预防工作网络。
在预防工作实践中,重点建立三道防线: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犯罪;强化内部监管,堵塞漏洞,建立制约机制防线,使人不能犯罪;严肃惩处违法案件,建立法律威慑防线,使人不敢犯罪。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出人为金融部门讲课,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办案,及时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上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向金融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检察建议。检察机关的预防部门坚持对金融系统发生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发生在新的金融业务领域的案件进行逐案剖析,注意从中发现犯罪特点和发案规律,找出近期发案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
检银双方通力合作,使全省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工作收效明显。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所辖一百零七个网点连续十年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其中会计专业连续十五年记账一点四五亿笔,出纳专业连续十二年收付现金四百五十五万笔、金额九百一十六亿元,均无差错,储蓄专业连续十年无事故,被省行誉为“一方净土”,并受到国家工商银行总行的通报表扬。
打击“公贿”须加力
法制纵横
马善记
时下,公贿在一些地方颇有市场。据报载,山东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有个统计,自1996年起所审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公贿高达82.7%。
公贿的滋生和蔓延,与思想认识不足和打击不力有关。对于公贿,不少人的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行贿者代表单位,是“出于公心”,出发点是好的,从而给公贿套上了一件合理合法的外衣。人们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司法机关也常常网开一面,不予深究,“花开花落两由之”。如此这般,“公贿”势必会变本加厉,愈演愈烈。
公贿、私贿都是贿。其实,公贿往往比私贿更狡猾、更可怕。因为公贿通常是在“为公”的幌子底下所进行的一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的勾当,比私贿多了一层可憎的面纱。公贿是典型的同恶相济、相互渔利,坑的是国家、集体和人民,肥的是少数蛀虫。北京市延庆县某镇原党委书记刘金生就是一个“公贿高手”,他给陈希同之子私下送高级轿车(显然是公物),自己则被提拔为延庆县委书记。这不是同恶相济、相互渔利,又是什么呢?
公贿也是贿。因此,一是要充分认识公贿的严重危害。不能认为公贿是“为公”,是“工作需要”,更不能美化公贿,认为公贿给小团体带来的好处是“政绩”。二是要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事实表明,公贿用款大多来自部门、单位的“小金库”,要铲除公贿赖以滋生的土壤与温床,就必须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坚决取缔“小金库”。三是要加大对公贿的打击力度。新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单位行贿、受贿都应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公贿,必须无情打击,不能姑息纵容,要让人们深切地认识到公贿是犯罪,既行不得,也受不得。
古城丰碑 ——记西安市交警支队
方越 卫颖 郑朝刚
2000年车轮已驶过。为保障西安市交通的安全、畅通、高效,曾在全国公安学济南交警活动中名列八强之首的西安市交警支队,1800名民警精神抖擞,穿梭在1176条街衢马路上。
这个支队是千年古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为保持荣誉,再树形象,他们提出了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提高交管者与交通参与者两个素质,实现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两方面新突破的工作思路。他们首先从群众关注的热点之一事故处理入手,实行警务公开,加大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变以往“暗箱式”操作为“阳光作业”,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开、迅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
去年5月,他们把交管工作从岗台延伸到更为广深的层面。首先,与交通群体最庞大,违章事故频发的2万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携手共建,举行声势浩大的安全启动宣誓仪式和万人签名活动,与市出租车管理处146家出租车公司签订共建良好秩序的责任合同书,召开10多次换位思考座谈会,组织数百名驾驶员换岗执勤,从而使交警与驾驶员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形成了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良好氛围,达到了按灯停走、按线行驶、按位停放、按章处罚的目标。
支队“为民应急服务中心”开设三年来,一年比一年红火,成为市民心中一道安全线。去年前8个月就接警1200次,为群众排忧解难984次。
人民的满意是无形的丰碑。西安交警支队连续3年获得省、市精神文明先进示范单位称号。
百户邻里守小区 ——记杭州下城区“百户邻里守小区”活动
本报记者 袁亚平
下城区位于杭州市中心,街市繁华,商场众多,居民区密集。然而,部分小区居民自防意识较差,邻里之间相互缺少关照,外来作案时有发生。下城区公安分局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广泛发动居民,开展了“百户邻里守小区”活动。现在,已有6.5万余户居民与当地8个派出所签订了协议,组成了群防群治的社区安全防范网络。
家住天水街道江山弄的鲍佩兰,自备了邻居情况本,记载着本单元12户居民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邻里一有事,她这位“活户口”就马上发挥作用。为了居民夜间上下楼梯方便和安全,要统一安装楼道感应灯。开始有些居民不愿意装,她就挨家挨户上门动员说服,邻居们被感动了,楼道感应灯终于装上了。
在下城区,不知有多少“业余警察”、“活户口”、“放心钥匙”,沟通了邻里关系,温暖了人心。
“百户邻里守小区”活动开展之后,下城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在前年下降31.78%的基础上,去年1至8月又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47%。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被公安部授予“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工作先进公安局”光荣称号,浙江省唯此一家。
“148”进农家(图片)
杜爱锋 孟宪华摄影报道
1998年10月份,山东省沂蒙山区平邑县正式开通了148(要司法)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电话,配装了148法律服务专用面包车,从此,148电话服务热线、148法律服务车走进了千家万户。
平邑县的村庄大都分散在山区,法律宣传和民间纠纷等管理难度较大。县司法局切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成立了148指挥中心,安装了三台微机,为法规数据库储存了三套法律数据,安装了5部148热线法律咨询电话,并聘请10名专职律师。148指挥中心配备4名法律知识较好的司法人员,24小时值班守电话,接到民事纠纷案件,148服务专车立即带律师、调解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解。148服务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共调解解决各类民事案件410多起,解答群众法律知识咨询电话2200多个,深受群众好评。
图①:值班人员在认真答复咨询电话。
图②:深入田间地头调解民事纠纷。
太子河畔的歌声 ——记辽阳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事迹
高静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太子河畔,向当地老百姓传播着法律,传颂着一个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法院的故事。
“如果我们出1%的错案,对老百姓就是100%的冤案”
院长张健经常说:“法官的责任重于泰山,如果我们出了1%的错案,对老百姓就是100%的冤案。”为了保证案件的质量,减少错案,他们建立《立、审、执分立制度》,明确立案、审理、执行的职权范围,强化了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和“暗箱”操作。同时,又制定了《错案追究制》,按错案的不同性质,制定了对负有责任的法官及领导者的处罚办法。一旦出现错案,绝对不遮不盖,应及时予以纠正,要让人民群众的头上,永远有一片晴朗的天。
辽阳县第二建筑公司工人马某于1988年1月与公司签订塑料厂经济承包合同。后来,塑料厂不办了,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诸法律。由于执照是个体的,原判决认定公司注入该厂的13万元应由马某偿还。再审时,法院首先认定塑料厂是在特殊环境下出现的“真集体、假个体”企业,依法解除了马某13万元的债务。申诉长达4年无结果,留下遗书准备走上绝路的马某,得知13万元的债务包袱被解除的消息后,情不自禁,逢人就夸太子河区法院的法官是“包公在世,海瑞重生”。马某还在去年4月病重时写下“告子孙”一文,时刻提醒子孙们,别忘了共产党和太子河区法院的大恩。
依法公正审判和错案的减少,使太子河区法院的威望迅速上升。1998年一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227件,审结1205件,分别比1997年同期增长了58.7%和59.6%。收到表扬信50多封,牌匾、锦旗41面,被市法院评为优秀法院。1999年6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暗访考评时,发出测评票2200张,收回2123张,太子河法院的群众满意率高达93.2%。
“化解矛盾、促进稳定是我们的职责”
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在执法过程中始终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审判工作与法律宣传教育结合起来。
该院所辖地区是城乡结合部,院领导针对实际情况,适时组成巡回法庭,深入乡村开展工作,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家炕头。由于一些农民的法制观念淡薄,每年该向村委会交纳的“三提五统”等税费,他们也不交了。太子河区法院得知情况后,多次召开欠款户大会,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还积极想办法帮助欠款户解决经济困难,使其交纳税款。在一年多时间里,巡回法庭先后走了32个村,走访了2000欠户,清欠“三提五统”款130余万元。
当太子河区属大型骨干企业大型钢管厂因“三角债”困扰着正常生产时,院领导立即带领有关人员到该厂现场办公,并决定对该厂实施“一缓四快”措施,仅几个月的时间就为大型钢管厂执行货款300万元。大管厂的全体职工对这艘“护航舰”感激万分。
在农村、在工厂、在机关,无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胜、败诉双方当事人,还是基层干部和群众,他们都说:“太子河区法院变化太大了!”“真正的包公还是有的”,“他们确实是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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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一九九九年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图为不久前龙山区南康街道办事处干部在学习宪法。本报记者 卢传友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