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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26日 · 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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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暨国企改革理论研讨会提出 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创新

纪小明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主办的股份合作制暨国企改革理论研讨会不久前在深圳市举行。

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始于1988年下半年,首先是在横岗镇(时为宝安县)新陂塘自然村展开。试点成功后在全镇推广,并在1991年形成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股份合作制。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主要有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村级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农民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会代表认为,以“横岗模式”为代表类型的股份合作经济,在龙岗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主要是从改革财产占有权入手,强调“股份所有、集中经营”;从改革经营控制权入手,促进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同步运行。它有效地解决了如何在体现集体经济本来面目基础上妥善安置农民这一重点;解决了一些村干部滥用手中权力、随意处置集体收益的难点,以及开展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问题。这有利于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会代表认为,龙岗实践的意义在于,其能够创造出较完善和规范的农村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为中国农村较发达地区和广大城郊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成功模式。其意义集中表现在有效地解决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与社会公平的矛盾,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创新,提高了农民素质。

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王家俊

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并逐步向更高水平迈进,这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目标。要实现这一跨世纪发展目标,加快中西部地区农村尤其是内陆山区农村的发展至关重要,重点是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和知识化进程。

以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为重点,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经济结构决定着经济功能,决定着经济发展的快慢。以山西晋城市为例,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依托相对丰富的资源优势迅速崛起,一举成为全市经济的主体。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晋城乡镇企业赖以发展的资源优势正在逐步弱化;产业单一、产品粗放、规模过小、布局分散的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因此,加快农村建设步伐,就必须加大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力度,把粗放型经营的传统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方式。具体要抓好三个“着力点”:一是着力于煤铁加工转化,再造新的比较优势。煤铁是晋城的主导产业,在目前煤铁市场疲软、销售受挫、效益下滑的情况下,要果断地把增长方式转移到深加工上来,向加工转化要效益,在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上下功夫。二是着力于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第三产业在缓解农村就业压力和拉动农村工业化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应抓住国家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机遇,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饮食业,加速发展旅游业,积极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三是着力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上实现新进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就要允许大胆地发展,努力使非公有制经济有一个大的发展。

以龙头企业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是计划农业向市场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更是内陆山区经济实现新飞跃的重要途径。当前推行农业产业化,应重点念好“三字经”。一是在“大”字上搞突破,把农副产品加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农副产品加工、运销业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要把农副产品加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一批能够带动一方经济、造福千家万户的龙头企业,同时积极发展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副产品贮藏、运销企业。二是在“优”字上做文章,使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有一个大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科技,努力提高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并在此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真正把农产品基地建设推上高产优质高效的新台阶。三是在“连”字上下功夫,推进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应引导企业和农民从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办事,通过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合作关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小城镇是拉动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龙头。加强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打破城乡二元壁垒,推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而且可以实现农村工业的相对集中,克服工业化过程中“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乡村病,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推动经济的更快增长。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内陆山区小城镇发展的速度还不快,农村城镇化水平还很低。因此,应把建设小城镇作为带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摆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位置,通过实施城镇化战略,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市场功能较为齐全的新集镇和小城市,构造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市场的载体。在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中,观念要新,思路要宽,眼光要远,合理布局,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注意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

以科教兴市为重点,推进农民知识化进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乡村城镇化的实现,最终都要靠科技的进步,靠掌握现代科学知识的现代农民。如果考虑到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这个大背景,那么,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农民知识化进程就更显得紧迫和重要。因此,应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把科教兴农、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强化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培训教育,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速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步伐,从而提高科技人员在农村劳动力中的比重,先进设备在固定资产中的比重,新产品在乡镇工业总产量中的比重,外向型经济在农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贡献份额的比重。

“个别酝酿”大有益

思想纵横

李庆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根本制度在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上得到恢复和发扬,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逐渐被党委的集体领导、按多数人的正确意志办事所代替。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在自身建设上不能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其根源主要是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不规范。由此表明,江泽民同志概括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十六字”方针,言简意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特别是个别酝酿方法,是新时期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践的一种有效形式,反映了党委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个别酝酿作为实行党委内部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反映了领导方法上的科学性和领导工作实践的客观要求。对“集体领导”的原则而言,“个别酝酿”处于服从和服务的地位;对“民主集中”的要求而言,“个别酝酿”则起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过程中的环节功能;对“会议决定”这个党委实行集体领导的形成形式而言,“个别酝酿”又起着奠定形成党委决定的思想基础作用。

个别酝酿是变个人聪明才智为集体智慧的领导方法。领导干部凭借集体智慧,在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审时度势,灵活应对,处置得当,赢得群众对党的领导的高度信赖。实践证明,个别酝酿可以把个人的聪明才智转化为集体执政理事的宝贵财富,可以把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个人工作经验转化为班子的领导水平,可以使个人的正确思想认识转化为党委“一班人”的更高层次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如此循环往复的“个别酝酿”,会碰撞出来自实践、指导实践的集体智慧,使得领导班子在领导工作中表现出全局在握的胸襟、驾驭局势的能力、凝聚人心的魅力。

个别酝酿是实现民主和集中有机结合的载体。个别酝酿作为民主方法,首先是地位平等。党委成员之间的个别酝酿,彼此尽管个人职务不同,工作经历各异,但其地位没有谁高谁低的问题,在参与党的领导、管理党内事务上,平等对待。其次是自觉自愿。个别酝酿的双方坐到一起交换意见,个人的行为是自主的,酝酿的过程是自由的,酝酿的结果是自觉接受的,不是外来压力所致。而个别酝酿作为一种集中的方法,首先是目的明确。不论是书记与委员,还是委员之间的酝酿,多是为着党委对某一问题的议决而酝酿,以保证党委的决策来自实践,又能指导实践;来自群众,又能被群众接受并执行。其次是孕育集中。个别酝酿不管其范围和内容有何不同,其结果都会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分散主义,有利于形成正确的集中。总之,实行个别酝酿的领导方法,不能片面强调民主或集中的某一方面,而不重视另一方面。

为了使个别酝酿收到预期的效果,必须坚持原则。一是用事实讲话。既要摆眼前的事实,以增强酝酿判断的可信性,又要摆历史的事实,以增强酝酿分析的力度,还要摆与此相联系的事实,以增强酝酿说明的分量。酝酿双方用事实讲话,重要的是一定要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揭示其内在的规律。这样,既可以避免无谓的争论,又容易消除思想认识上的分歧,使酝酿的基础稳定、坚实,产生的共识有说服力。二是自觉守规矩。衡量酝酿效果的质量,重要的一条是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规定的精神。每个党委成员,都要有自觉守规矩的意识。在党内,尤其要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一纪律。凡是中央和上级有规定的,要坚决执行,凡是集体作出决定的,要坚决维护,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三是努力求同存异。酝酿过程不仅是双方对某一问题的不同意见坦诚陈述的过程,而且是双方求大同存小异、意见趋向一致的过程。为此,要求酝酿双方端正认识事物的思想方法,自觉破除自以为是的观念;认真考虑对方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发现不同意见中的合理成分,认真修正自己的意见,从而争取酝酿结果得到群众的认同,经得起实践检验。

扩大就业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

牛仁亮

近年来,经过全党全国的努力,在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正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压力继续增加,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并要求努力搞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再就业与总就业密切相联。分析和认识我国当前的总体就业形势,研究缓解就业矛盾的出路,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劳动就业的基本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就业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

就业结构非农化。世界经济史表明,在总就业中,非农产业比重的增大,是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我国,从事农业和从事非农业(即工业、服务业)的劳动力比重,1978年为70.5∶29.5,1988年为59.4∶40.6,这一比重到1997年达到49.9∶50.1。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认为,非农产业的从业人员达到50%以后,该社会即从传统农业文明转入现代工业文明。这就是说,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通过改革开放20年的努力,于1997年正式跨过了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

劳动力配置市场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要义之一,就是通过市场配置生产要素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基本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在改革前,城镇就业人员几乎全部都是通过行政安置方式进入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实现就业的。改革以来,通过非行政方式即市场配置进入就业领域的劳动者呈不断增长之势。如果我们把劳动力进入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看作是由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话,那么,我国劳动力要素市场化过程,是从70年代末开始、90年代加速发展的。新增加的劳动力中,1980年市场化比例只有6%,1990年这一比例达到10%,1995年为40%,1997年达到50.2%。如果考虑到近两年进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就业人员已有很大比重是通过市场选择方式实现的情况,则目前我国新增劳动力配置的市场化份额已达到80%以上。这表明,我国城镇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已在增量方面接近于完成。这一就业体制改革的重大成就,将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就业人员知识化。就业者素质的提高,是提高就业质量的基础,从而也是提高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原因。20年来,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来自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所占的比例,1978年为6.9%,1985年上升为11%,1990年进一步上升为21.4%,1997年达到31.7%。这一变化过程,不仅提升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素质,而且提升了城镇整体就业质量,进而最终将推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生活保障社会化。改革以前,城镇企业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是以“企业保障”方式存在的,这不仅影响到劳动力资源的流动,而且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少企业的职工生活保障难以为继。因此,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就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这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广大职工的各种保障逐渐从“企业化”转到“社会化”方面来。目前,城镇职工有90%以上参加了失业社会保险和养老社会保险;近期推出的医疗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加快“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转轨的步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涉及的一个重要对象。由于它的特殊性和过渡性,国务院推出了服务于下岗职工的特殊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帮助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并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失业、医疗等险项的统筹费用;二是加强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以便使那些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三年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下岗人员转为失业人员时,能得到可靠的失业保障;三是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可为部分在失业保障期满尚未找到工作的失业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费用。据有关资料,目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人数,已占下岗职工总人数的90%以上。可见,服务于全体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以及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特殊保障制度的设立,是我国劳动就业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成就。

劳动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虽然就业领域取得的成绩显著,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就业岗位的存量进入收缩期,下岗职工人数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几十年来由于劳动力的行政安置和工业项目的重复建设形成的大量企业富余人员,目前已进入下岗、再就业以及失业和“离业”的高峰期。根据有关资料,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于1996年底累计达800多万,1997年新下岗职工达400万以上;据估计,1998年到2000年这三年中,每年下岗人数都在300万左右。下岗人数的增加,一方面使再就业难度增大,从而增加失业压力,如1997年全部失业人员中,有53.4%属于下岗职工;另一方面,导致失业周期延长,全国平均失业周期1995年为四个月,1996年为七个月,1997年达到十个月。

就业岗位的增量增长趋缓。不论是再就业还是初次就业,就业量主要取决于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多少。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城镇新就业岗位的增加开始呈下降态势,尤其是1993年以来,新就业岗位的增加一直处于700万至720万之间。如1993年为705万,1994年为715万,1995年为720万,1996年为705万,1997年为710万,估计1998年的新增就业岗位也在700万左右。那么,今后两年是否会大幅增加呢?回答是否定的。大家知道,新就业岗位的增加幅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增长水平。我国的经济增长从1993年以来,平均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从而导致了上述新增就业岗位增长停滞的局面。根据目前周边经济环境以及国内的经济形势,今后两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可能在7%左右。这就是说,依靠经济大幅度增长来大幅度增加新就业岗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下岗职工人数不断增加,其基本生活所需资金的筹集难度加大。下岗职工所需费用分为三个方面,即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所需的再就业培训费以及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统筹费用;下岗职工进入失业者队伍中所需的失业保险费用;失业者在失业保险期满尚未找到工作时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目前,这些费用的筹集主要通过“三三制”的办法解决,即政府、企业、社会各承担1/3。实践中,这一措施已取得明显的效果。但从长远看,随着下岗职工人数的增加,筹资难度将不断增大。因为从政府看,中央财政、各地财政的财力都很紧张;从企业看,虽然缴纳的费用少于职工未下岗时的工资,但由于企业亏损面在扩大,故而其应承担份额的收缴率将会下降;从社会看,1998年开始,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已由职工工资额的1%提高为3%,从而今后再增加比例的可能已经很小。

缓解就业矛盾的出路

就业形势严峻,并不等于无所作为。我们既要正视困难,更要用积极的行动去克服困难。目前至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缓解就业矛盾:

从调整就业结构入手,增加就业岗位。社会对就业岗位的提供,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一是经济增长,二是就业结构。就业空间的有限,并不排除通过调整就业结构来增加就业岗位的可能性。我国城镇就业人数1997年达20200余万,其中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经济占68%。然而,就其发展趋势看,从1994年的1.4499亿人减至1997年的1.3927亿人,减少572万人,尤其是1997年一年就减少333万人,所占就业比重也由1994年的72%下降为1997年的68%。就业结构中的另一重要部分,就是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它们在总就业中所占比重虽然排列在第二位,但其不仅发展势头迅猛,而且成为近几年提供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主力军。1994年个体、私营经济所占就业比重只有8%,1997年陡增为13%,其每年提供的新就业岗位从1994年以来已连续几年超过300万。由此可见,调整就业结构,大力发展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对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矛盾,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但是,对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必须正确认识发展中小企业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通过发展中小企业来增加就业岗位,可能会阻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然而,世界各工业国家的实践表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小企业也一直都是发达国家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说通过调整就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不是人为地把有关技术进步的产业拉下来,而是充分挖掘既不影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又能带来较多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的潜力。

从缓解劳动力供给入手,减轻就业压力。伴随着经济转轨和结构调整的加快,近年来劳动力供给的压力相对加大。因此,有必要在战略上实施一种特殊政策,即把目前的劳动力供给压力向未来分摊。一是对初次要求就业的适龄青年,进行就业准备期培训,也可称为预备就业技能培训。因为第一次要求就业的适龄青年,有很大的部分是初高中毕业生,对他们进行就业前的培训,不仅可以缓解劳动力供给,而且可提高就业者素质。初步估计,如果在所有城镇全面实行这一制度,则每年可减少新劳动力供给约150万人。仅此一项,就能起到相当于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所能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二是对在岗的职工实行广泛的阶段就业制度,如育龄妇女,给予其较长的养育子女时间,这既有利于育龄妇女的体质恢复,又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又如对已工作了一定时间的职工,不论男女,均实行脱产学习式的阶段就业,这可使职工有一个较宽松的心理调整和技能提高的机会。据测算,如果每个在岗职工每隔十年就能享受一年的阶段就业政策,全国城镇每年就会因此而产生约100万个新就业岗位,亦即相当于经济增长一个百分点提供的就业岗位。当然,在阶段就业期间,应采取灵活的工资、工龄政策。

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安排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随着下岗职工人数的增加和新增就业岗位的有限,将有一部分下岗职工不能及时实现再就业。因此,安排好这部分职工的生活,将是推进再就业工程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筹集资金。可考虑,在现行的政府、企业、社会三家抬的基础上,增加几项补充措施:其一,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全社会所有企业收缴失业保险费的力度。国家有关政策已经明确了失业社会保险费的收缴范围。目前的问题是,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因经营困难欠缴失业保险费,另一方面是部分非国有企业逃避、拖延缴纳失业保险费,从而在总体上降低了这一费用的收缴率,进而严重影响了向失业者及时发放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因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坚持失业保险的社会性和强制性原则,进而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这方面资金的稳定来源。其二,发行一定量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特种国债。由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下岗职工生活,是中央已确定的现行政策。然而,由于下岗职工人数的增加,不仅出现了企业、社会应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而且现有财政能力也面临新困难。因此可考虑,财政发行一定量的特种国债,专门用于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以弥补目前资金缺口。其三,建立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债权账户。鉴于一些地方因资金不到位、未能向下岗职工及时发放生活保障费用而引发的矛盾和摩擦时有发生,可考虑为那些应得到补偿却一时因资金不到位而未得到补偿的下岗职工建立一个特别账户,即以欠账的方式,对这部分下岗职工进行个人账户的债权登记,以便在资金筹集到位时,连本带息归还给下岗职工。该账户应设在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这样,既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方针,又有利于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邓小平的价值观与改革开放二十年学术讨论会研讨 邓小平价值观的特点

阮青

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发起的“邓小平的价值观与改革开放二十年学术讨论会”日前在西安市召开。与会同志认为,邓小平的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具有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一般性、共性,如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但邓小平的价值观又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与会同志提出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邓小平价值观的最大特色就是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在邓小平实事求是理论中,求是、务实、实效是有机统一的。求实性是邓小平价值观的重要特征,具体表现为:首先,敢于面对现实,勇于承认现实;其次,特别注重价值决策根据的真实性;再次,集中表现在他反复倡导的“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行为准则上;最后,特别注重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实际效果。第二种观点认为,邓小平价值观的特色在于它是个体与群体互动的价值观。邓小平对个体价值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对个体物质利益、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发展的关心上,同时他又强调要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他的价值观既重视个体价值,又重视群体价值,强调把二者统一起来。第三种观点认为,邓小平价值观的特点在于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真理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价值主体与评价主体的统一,价值目标与价值手段的统一,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光辉历程——从一大到十五大》座谈会认为 对历史事件、人物应采取实事求是态度

柯言

前不久,中央党史研究室在京召开大型电视文献片《光辉历程——从一大到十五大》座谈会。与会同志从各个角度充分肯定了这部文献片摄制、播出获得的成功和引起的社会反响,认为这是一部全面准确地展示中国共产党奋斗历程的“党史”大片。

有的同志说,这部片子用电视手段展现了我们党辉煌的奋斗历程,这实际上是以党代表大会为载体,以党的历史进程为主线,讲了我们党怎样把马列主义写上旗帜,把毛泽东思想写上旗帜,把邓小平理论写上旗帜的过程,从而展现了一百五十年的沧桑、八十年的奋斗、五十年的探索、二十年的腾飞和十年的发展巨变。

大家还认为,该片展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史研究取得的成果,它是中央党史研究室在近二十年研究的基础上,吸收党史学界最新成果的一部作品。用“以会带史”的手法,将点、线、面结合,这样的定位角度是成功的;在处理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方面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看后使人信服。这部片子不回避矛盾,勇于承认一些失误和错误,对我们党的两个历史决议把握准确;不是对每次代表大会本身的描述,而是先选准每次代表大会期间为人们所关注的,有些是人们所不知的事件、事实以及一些模糊点,作为切入点进行展示,其中还披露了最新的党史研究成果和档案资料。通过对历史事件发生地的寻觅、历史见证人的追踪,把最生动的史料呈现给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