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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治本抓源头
本期特稿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眼于防范,立足于制度建设,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工作思路——
本报记者郑宏范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反腐败成为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基础上,按照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的要求,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治本,积极研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方略,在这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切实实行“收支两条线”
近年来,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及其他种种腐败现象,人民群众已深恶痛绝。产生这些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一些部门用违规收费、罚款,办经济实体搞“创收”等办法来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坐收坐支,有利可图。
一些地方和部门收支不实行两条线,谋取地方或小团体的利益,形成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这种既普遍存在又看似合理的现象,导致国家财政性资金的严重流失,而且还出现了大量不规范的甚至是腐败的行为,成为孳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决司法腐败和行政执法中的腐败问题的确要靠教育、靠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来约束,但是,如果不从制度上、体制上采取一些根本措施,只在道义上提出要求已显得远远不够。而只有从制度上实行“收支两条线”,才是解决当前司法和行政执法中一些腐败问题的釜底抽薪的根本办法,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
为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反复研究,于1998年6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各地贯彻执行。1998年5月21日,上述6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一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一律不准再以任何名义、手段,向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向公检法和工商部门下达各种收费和罚没款指标。违反纪律的,要追究决策人和执行者的责任,给以纪律处分。
根据统一部署,中央、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公、检、法和工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工作,在1998年内全部完成。1999年,这一工作将扩大“辐射”范围。
部队政法机关停止经商
人民解放军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的神圣职责。然而,近些年来在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在许多地方,部队、武警和政法机关开始从事经商活动。事实表明,这样做不仅严重干扰其履行职能,影响公正执法,而且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和“一切向钱看”等不良风气,有的甚至发展到掩盖不法经营行为,保护走私、贩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这种状况如果任其泛滥,势必严重损害专政机关和国家政权的形象,带来严重的后果。
1998年7月,中央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
按照中央的要求,对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及所属单位办的经营性公司要进行认真的全面的清理;这些公司要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尽快彻底脱钩;国家财政对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
中央作出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后,中央政法机关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雷厉风行、扎扎实实地抓落实。
截至去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前实现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的任务。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12月中旬如期实现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的目标。脱钩后,中央政法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停止一切经商活动,从1999年起一律吃“皇粮”。
军队、武警部队经营性企业交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军队、武警部队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服从命令,对所办经营性企业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移交的坚决移交。1998年12月15日,这些企业与军队、武警部队彻底脱钩,由全国交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接办公室接收,军队武警部队即日起不再经商。
1998年底,所有省、区、市如期实现政法机关与所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的目标。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抓不懈,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但是,令人忧虑的是,眼下,一些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不少地方腐败现象甚至形成了滋生蔓延的“小气候”,形势十分严峻。
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把经济工作视为“硬指标”,而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软指标”;有的干部怕得罪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管、不敢管;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抓廉政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己无关。更主要的是,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由于制度不完善,出了问题追究不到个人。
严峻的形势呼唤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督促他们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近年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
——最初,着重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随后,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廉洁,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提出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和家庭,还要对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的廉政建设承担责任。
199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一规定确立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鲜明地强调了党纪追究的重点。即主要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个人的责任,并明确提出了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标准,大大增强了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出了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个人的情况,规定中明确指出,对领导干部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有直接责任的要追究,没有直接责任,但有领导责任的,也要追究。尤其对在反腐败斗争中暴露出的以权谋私、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重大问题,要坚决查处。
据权威人士评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发布实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法制轨道的重要标志,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的具体体现。建立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腐败的有力举措。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感,使他们既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从而必将有利于实现全党动手,共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
年度考核莫“走形”
议论风生
年度考核莫“走形”
杨双记
岁末年初,一年一度的考核、检查、评比普遍展开。通过年终考核,总结成绩,找到差距,交流经验,促进工作,这固然非常必要;但如果操作不当,却会使考核工作变味走样,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还会适得其反,造成不良影响。
翻翻以往的年终考核、检查方面的批评报道,不难发现,一些地方为出政绩,伪造材料,编造数字,制作假档案,布置假场面,弄虚作假者有之;近处的、路边的工作搞得既排场又有气势,墙上的、纸上的文字一套一套,热衷于搞形式者有之;不惜重金请客送礼,以提供高档娱乐消费等“贿检”者有之;“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名为检查实则观光旅游者有之;一些检查人员作风浮漂,走马观花,一好百好,本末倒置者有之。所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党风党纪,损害了考核检查的声誉。
怎样才能使年终评比起到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一是要制定一个好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拿出一套比较严密、可操作性强,省时、省力、高效的考核评比办法,改变以看材料、听汇报、简单地测评为主的方式,代之以多深入实地考察,多听最基层群众意见,多了解平时情况的办法,使善于搞形式,热衷于弄虚作假者无空子可钻。二是组建一支好队伍。挑选政治素质高,实事求是,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考核组,决不能让那些原则性不强、好吃喝玩乐、唯利是图的人进入考核组中。三是完善一套监督约束机制。要有严明的工作纪律,制定具体明确的惩戒措施,加强监督,鼓励举报,对违犯工作纪律的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纠正年终考核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领导
党建纵横谈
中共长沙市委书记阳宝华
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的战略部署,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必须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尤为重要。
抓村级班子建设,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支部的现状,对农村乡镇党委特别是农村支部实行分类指导,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手段。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有其主观原因,但上级党委指导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乡镇党委片面抓经济,求产值,而忽视了村支部的建设,造成支部内部功能性的问题多。农村地域广,自然条件各异,且人文环境也有差别,导致出现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差距,必须区别不同乡镇、不同村庄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分类指导最好的办法是领导干部联系村,乡镇干部蹲点包村,委派干部驻村指导。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注重实效。分类指导的主要责任要落实到乡镇党委。乡镇党委要认真进行研究,对村支部的指导和督促只能加强不能放松。要围绕经济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寻找发展经济的新路子。要有意识地克服村干部的依赖思想,引导和培养其自主处事的能力。
加强管理,健全和完善制度。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两个方面。在加强制度建设时,提高认识,着眼于提高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水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达到规范化管理。在制度建设上,一要正确处理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关系,防止两者对立。在实践中,一些基层干部往往一强调思想的重要性就忽视制度的必要性。对党员干部的一般教育搞得多,而忽视监督机制;在执行决议上强调思想统一而忽视制度保障,等等。因此,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思想教育的软约束与规章制度的硬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二者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二要正确处理制定与落实的关系。在农村工作中,存在重制定而轻落实的形式主义倾向,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喊在嘴上,但抓得松,又无检查督促,更无严格惩罚奖励,以致制度形同虚设。要克服这种现象,做到有制必依违制必究,防止以人代制、以权代制的现象发生。当前农村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必须在集体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广泛的监督中执行。
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作风是党的领导工作的具体体现,要改善党的领导,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必须切实转变和改进党的领导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作风体现在工作方法上。当前,各级党组织必须结合实际,围绕经济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来一个大的转变。转变工作作风,关键是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不良作风。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议已经形成,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已经确定,目前关键是抓落实。而抓落实的主要障碍是一些基层党的干部或多或少存在漂浮的工作作风,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从而造成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因此,必须教育农村广大干部,从思想上认识作风漂浮的严重危害,上下动手,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将一个富裕、文明的新农村带入21世纪。
视人民为父母待群众情如山 德州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
本报讯山东省德州市委、市政府为保证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的落实,认真倾听农民呼声,积极化解基层矛盾,实行了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使大量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在全省首创了市级领导大规模公开、集中接访活动,解决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
德州是个农业市,每年的上访案件,涉及农村和农民的就占了四成左右。为此,1998年上任的市委书记赵克志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研究,规定从当年7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每月都要举行一次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之后,德州市委进一步作出决定,实行市级领导公开集中接访。10月19日,赵克志和一位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一位副市长,带领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信访局长、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在处于市中心的劳动大厦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夏津村民于春红与村里的宅基纠纷得不到解决,家庭困难,当时连小麦还没种上。赵克志要求县领导核实一下,三天后拿出处理意见,并做好帮扶工作。当日,市级领导共接访71起,424人。
在市委的带动下,全市11个县市区及80%以上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也先后公开集中接访。截至1998年11月底,三级负责同志共有300余人参加了公开接访,接待群众来访899起,处结723起。(梁希忠王凤春孔瑗)
联系实际学理论 抓住机遇快发展
公仆心声
河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富裕
河北省是北京连通全国的必经之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河北交通必须大发展、快发展。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我们深深体会到:交通快发展,关键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此,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学理论,换脑筋”大讨论,破除旧思想、旧观念、旧框框。变给多少钱修多少路为修多少路筹多少资。我们提出了用活自己的钱,敢花明天的钱,善借别人的钱,会赚市场的钱的筹资思路,实行合资合作、股份制、转让收费权、发行债券、集资等多种筹资办法,实现了全省公路建设投资连年大幅度增长。变公益事业为资产经营。变自己的活自己干为面向全国招标投标。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群众行为。省委、省政府把交通作为重点加强的行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各市县把交通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
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我们感受最深的是要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近年来,交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为了切实多留业绩、不留遗憾,多出精品、不出废品,我们坚持把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叫响了“质量重于泰山”的口号。我们建立了质量监理人员责任追究制,每道工序、每个数据都记录在案,发生质量问题追究监理人员责任;每条高速公路竣工后,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刻碑竖牌,立于道旁,质量好的是丰碑,质量差的就成了耻辱柱。
交通部门管资金、管项目,有孳生腐败的土壤,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树立交通形象,为了爱护、保护干部,我们利用厅直党校对干部分批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献,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廉政制度,培养反腐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及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重大事情申报、项目管理、资金审批、人事任免、检举举报等43项制度,在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实践证明,带好队伍才能促进发展。为此,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重视抓班子,用人才,带队伍。目前,我省人均拥有公路还不足一米,与先进省市有很大差距。对照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我们深感差距巨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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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村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图为洪庄村党支部书记杨登权(右一)在向村民介绍公开栏的内容。
孙虹翔张诚愿摄影报道
昆明卷烟厂坚持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
本报讯企业领导干部合不合格、胜不胜任,职工说了算。这是云南省昆明卷烟厂党委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取得的效果。近3年来,该厂有3名中层干部因被职工评为不合格而“丢官”,有2名中层干部受到黄牌警告。
昆明卷烟厂党委一班人在实践中认识到,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措施。为了认真搞好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厂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有职工代表、组织人事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和企业工会参加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专门工作小组。厂工会在厂党委领导下,每年要组织职工代表对企业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及管理、业务人员评议细则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使广大干部的精神面貌、领导作风、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他们把群众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并结合群众意见制订整改措施,以更加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而职工代表在参与民主评议干部、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过程中,不仅民主意识得到了加强,自身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华业顺刘徽)
沈阳提高村级干部素质
本报讯为培养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辽宁沈阳市委组织部从全市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对全市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进行中专学历教育的“1251”计划,即全市每年都要组织2000名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接受中专学历教育,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1万名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受到中专学历教育。
今年4月沈阳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和市农业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进行中专学历教育的通知》,同时决定把实施“1251”计划的情况,列为对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奖惩挂钩。
(张维伦赵久平)
铁十六局以案例进行党纪教育
本报讯铁道部十六工程局一贯重视干部廉政建设,通过学习文件、分析案例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增强其法制观念,坚定反腐倡廉的决心。
铁十六工程局一处副处长兼指挥长杨文章是一名有30年党龄的老党员,曾多次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立功受奖。眼看退休在即,他却晚节不保,伙同财务会计挪用公款300万元,私分获利31万元,不久前被开除党籍并判刑。
案件发生后,铁十六局局党委组织了以“功不抵过,法不容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杨文章一案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制教育,教育广大干部作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准备,切勿清明一世,糊涂一时,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薛瑞林)
罗湖国税分局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本报讯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罗湖征收分局重视廉政制度建设。该分局制定的“廉政回执制度”规定,税务人员下企业执法必须携带廉政回执卡,让纳税人评价执法情况,纳税人直接将回执卡送达分局监察科,不准由税务人员自行带回,实行背靠背的行风评议。分局还为每个人建立了廉政档案,对投诉举报实行“约法三章”,凡被投诉或举报的,有不廉洁苗头的,坚决查处,不搞下不为例;凡查证有不廉洁行为的,坚决处理,不讲客观原因;凡因不廉洁行为受到处理而影响分局形象的,坚决辞退,不给情面。
该分局还通过设立专门举报电话,聘请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加强社会监督。(罗少青何乃平)
余干工行党支部建立“节支光荣榜”
余干工行党支部建立“节支光荣榜”
本报讯1998年,工商银行江西省余干支行已节约各项开支达12万元,各项支出比上年减少67%,这是该行党支部建立“节支光荣榜”带来的效应。
针对往年开支不断增大的状况,去年初,余干工行党支部便决定从建立“节支光荣榜”入手,认真贯彻执行量入为出、适当从紧的原则,坚持集体商议,大型固定资产购置,须经过支部一班人商议批准。凡节约开支者,其名字、照片均登上“节支光荣榜”。1998年,已有47个党员干部职工节支的事迹上了“光荣榜”。
(吴晓明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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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搞好本职工作,坚持深入社会,听取各界意见。图为该院院长黄斌新近深入农村进行调研时的情景。王林李明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