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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11日 ·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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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亿元是怎么增收的

周维平杨培峰李建兴

1999年1月5日本报头版头条登出消息:据国家税务总局元旦快报统计,1998年全国工商税收完成8551.74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增收1003.36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完成455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增收506.08亿元,完成预算4455亿元的102.2%,超收98.34亿元。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税务系统工商税收增收1000亿元的目标胜利实现。

来之不易的1000亿元包含了多少期望、艰辛,包含了多少责任、汗水。

殷切期望

公元1998年,中国遇到了改革开放20年来最艰难的经济环境。

1996年、1997年,我国国民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国民经济保持了稳定的增长。与此同时,1997年下半年,东南亚一些国家相继爆发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了亚洲和世界经济。1998年3月,我国新一届政府宣告成立,朱镕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把新一届政府的施政纲领概括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5月份以后,亚洲一些国家的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危机超乎人们的预料和判断。世界瞩目中国。

面对严峻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果断作出了增加投资、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外市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和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等重要决策。国务院要求全国税务系统确保工商税收比上年增收1000亿元,以支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需要。为了确保增收1000亿元目标的顺利实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副总理李岚清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直接听取税收工作汇报并对税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达10多次。总理语重心长地说,寄希望于百万税务大军,全力支持税务工作。

金融危机对1998年税收工作已造成了明显影响。一季度,占工商税收主体的增值税、消费税仅增长2.6%,比1996年同期下降了近15个百分点。在这种收入形势下,从事税务工作多年的许多税务干部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去年4月,走马上任的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人庆分三片召开税收工作座谈会,要求全国税务系统组织税收收入要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今年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力争达到增收1000亿元的奋斗目标。去年6月和11月,在国家税务总局两次召开了部分省市国税、地税局长座谈会,对工商税收增收计划进行座谈讨论。与会局长纷纷表示,坚决完成全年增收目标。去年6月8日和10月30日,国务院两次召开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强调,要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财税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总局领导除了日常分工外,又分工包片,具体领导各大区的收入工作;总局各业务司也要按税种分担任务。

全国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增收1000亿元工作进入了决战状态。

严峻考验

1994年以来,全国工商税收以每年平均增收近1000亿元的速度大幅度递增。1994年为4553亿元,增收956亿元,增长26.6%;1995年为5383亿元,增收830亿元,增长18.2%;1996年为6434亿元,增收1051亿元,增长19.5%;1997年为7548亿元,增收1114亿元,增长17.2%。1998年,在前几年如此高速增长基础上,在主要经济税源不足和缺乏政策性增收因素基础上,再增收1000亿元,路在何方?

客观讲,前几年税收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取消大量政策性、临时性减免和纠正越权减免。经过几年的争抬基数后,这种依靠政策因素大量增收的可能已经不存在了。而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和国内洪涝灾害,使靠经济增长拉动税收增长的力度大大降低。要实现工商税收增收1000亿元的目标,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加强税收征管,挖潜增收。正如李岚清副总理指出的,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句句直指要害,字字都有含金量。

去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对重点税源的专项检查;大力清理欠税;严格期初库存抵扣;严格把关,加快抵免扣等加强税收征管的10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把全国各个地方大体划分为三类:一类就是按照增收目标,有些地方一定要超收,要争取更多地超收一些;第二类要确保计划完成,争取超收一些;第三类,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按照税法规定,虽然做到应收尽收也完不成任务,但要缩小完成计划的差距,把短收压到最低限度。为此,总局专门成立了清理欠税办公室,加强对清理欠税工作的统一协调、领导。对于1998年新增的欠税要坚决清回,1998年以前的陈欠要在原来要求压缩20%基础上再收回50%。并要对重点欠税行业、企业,制定具体清欠计划,及时组织入库。同时,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查处偷逃税案件,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毛阿敏偷税案”、“金华县税案”、“恩威案件”、“南宫案件”等涉税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进一步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总局实行了税收收入月报、旬报、周报制度,定期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例会,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措施,保证任务落实、收入落实。局长金人庆赴山东、广东、广西、江苏、上海等地调研,要求各地认清形势,迎接挑战,强化征管,从严治队,不折不扣地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做出新贡献。总局领导卢仁法、程法光、郝昭成、贺邦靖、李永贵、张英惠对所包大区的各省市区检查、督促,确保完成。对重点税源和收入增长较慢地区,总局也派出工作组或稽查组,实行承包蹲点,重点稽查。

各地税务部门把增收1000亿元作为一项艰巨的、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以崇高的责任感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江苏省国税系统以狠抓稽查为突破口,全年共检查纳税人141036户,稽查查补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合计17.87亿元,占该局税收收入的5%左右。广东省地税局通过新闻媒体分批曝光100家欠税企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欠税企业纷纷制定清欠计划,积极缴纳欠税。沈阳市国税局铁西分局对长期欠税的上市企业金杯汽车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次查封汽车300辆。青岛市国税局对39户欠税企业财产商品进行抵税物资拍卖。深圳市地税局开展大规模发票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山东省国税局对电力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查补税款2亿元。辽宁省国税局清理漏征漏管户57348户,补税罚款7036万元……山西、江苏、辽宁、黑龙江……全国有多少省市的基层税务干部从去年6月份起,就没有了星期六、星期日,没有了节假日。有多少省市的税务部门领导蹲点在基层、在企业,亲临税收征收第一线组织收入;“苦口婆心,千辛万苦”,许多税务干部都是这样形容去年的税收。多少年了,从没有像1998年这么大的压力,从没有像1998年这样天天都在抓收入,都没有像1998年这样面临如此大的困难。

完成工商税收增收1000亿元的目标,税务干部付出的不仅是辛劳、汗水,更是鲜血和生命。去年6月8日,国务院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时,贵州省玉屏县国税局干部李全民在对欠税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被犯罪分子用刀刺死,壮烈牺牲。去年8月6日,湖南省娄底市地税局干部肖佩军、彭昂余在各向该市万富街个体户征收税款时,被抗税分子殴打得遍体鳞伤。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涉税、抗税案件增长突出,税务干部致死、致残案件急速增长。所以说,完成1000亿元的目标是悲壮的,是可歌可泣的。

众志成城

在前所未有的困难面前,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也给予税务系统以前所未有的支持和配合。辽宁省省长张国光要求各地把完成工商税收计划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青岛市委书记张惠来、市长王家瑞要求各部门坚决支持税务部门组织收入。云南省人民政府采取6项措施抓好清理欠税。湖北省委书记贾志杰、省长蒋祝平要求确保财税收入任务完成。从省市到地、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或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或协调部门、企业,调度资金;或亲临税收第一线指导、督促、检查。海关、银行、工商、财政、公安、检察院、法院、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或大力组织收入,弥补短收缺口;或及时划拨税款,保证足额入库;或交流企业信息,促进清理漏征漏管户;或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偷税、骗税、抗税等涉税犯罪分子,以儆效尤;或曝光案例,弘扬典型,为组织税收收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从而,形成了一个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组织税收的氛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广大纳税人以空前的自觉行动为1998年增收1000亿元画上了辉煌的一笔。烟草、电力、石油、化工四大部门根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别召开行业会议,制定清欠计划,实行清理欠税一票否决制,仅去年11、12两月,四大部门清理欠税逾百亿元。江苏徐州卷烟厂清理陈欠1.25亿元;广东茂名30万吨乙烯工程公司交税不差毫厘;湖南巴陵石化公司克服困难清还全部欠税;四川石油管理局积极缴纳陈欠5000万元,压欠幅度达53%;黑龙江双鸭山发电厂始终把足额上缴国家税款放在回笼资金的首位。各地企业也克服困难积极缴纳税款。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在自身发展迅速的同时,不忘纳税报国,实现税收10多亿元;长春一汽大众公司提前45天完成年度税收任务;湖南私营企业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坚持依法纳税,“两税”增长翻一番;江苏扬子江制药集团入库税款5320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90%。

捷报频传

1998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收到了河北省国税局向总局发出的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的捷报。这是今年的第一份捷报。总局领导看着捷报,喜在心头。紧接着,福建、北京、青海、河南,各地捷报纷至沓来。

1998年12月31日,在1998年最后一天,当夜幕降临后,国家税务总局大楼里仍然灯火通明。总局领导在焦虑地等待最后的消息;有关业务司局的干部们在紧张地核对数据、催报数字;计算机在快速地运转,一切都是那样地忙碌、有序。23时20分,正在北京市慰问税务干部的金人庆局长非常动情地向大家宣布:工商税收增收1000亿元的目标已经实现。1999年1月2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写信给全体税务工作者:“你们在十分困难的客观条件下,依靠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胜利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工商税收比上年增收1000亿元’的奋斗目标,成绩来之不易,谨表示祝贺和感谢。”

(图表由国家税务总局供稿)

(附图表)

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的关系——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

本报记者李建兴

日前,记者就经济与税收的关系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

记者问:1998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投资与需求相对不足,通货膨胀变为通货紧缩。市场由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等。这种经济形势给税收带来了什么样的问题?

金人庆答:当前的经济形势对税收既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是经济形势的发展对税收组织收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税收有一个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促进经济增长。因为税收具有调节范围广泛,调节手段灵活,风险小、见效快的优势。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税制、调整清理税收政策来鼓励有效投资、刺激有效需求和有效出口。再次,税源变化快怎样对税源有效实施监控,减少税收流失,已成为加强税收征管的一大课题。

问: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怎样辩证看待和处理经济与税收之间的关系?

答:一方面,要使税收服从和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大局,深刻认识经济总量决定税收总量,经济结构决定税收结构,经济效益决定税收效益,经济竞争力决定税收潜力的基本原理,使税收制度、税收政策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使税收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使税收各项政策的制定符合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问:如何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

答:要按照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进行结构性调整,使税收在引导资金投向,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清理、调整税收政策,增强税收对经济波动和经济发展的适应与调控能力,改变税负畸轻畸重的状况,逐步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联合、跨地区经营和企业更新改造,鼓励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使税收政策体现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方向。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必须避免走过去越权减免、过度减免、个案减免的老路,从经济到税收与从税收到经济,都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市场是竞争的市场、统一的市场、法制的市场。税收政策的调整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为,是在宏观层面上统一的调整。个别地区出于局部利益、地方利益,对本地企业、甚至个别企业的税收保护政策,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这种做法,虽然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会带来一时的发展,但长期地、历史地、全局地看,都只会造成更大的效益损失。因为,它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因此,各级税务机关需要做的就是在税收工作中,牢固树立从经济到税收、从税收到经济的观点,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反馈信息,以使我们的政策调整更加及时。要做到在调查研究上不拘形式,在政策调整上严肃统一。在这个问题上,要避免两种倾向,“无为”和“越位”。各级税务机关要向各级党政领导说清这个道理,以大局为重,自觉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强化,其职责权限在省以上,主要集中在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全国税收工作的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向中央提出有关税收调控的重大决策,责无旁贷。省一级机关也必须注意研究税收政策,及时向上级提供决策依据。省以下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征管,严格执法,这也是最大的促产增收。因为,税法是按照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的,严格执法,就是最重要的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依法治税

水新

1994年以来的税收三项改革,统一了税法,简化了税制,取消了大量临时性减税免税,逐步建立了有利于依法治税的征管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应当说,依法治税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业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依法治税又面临新的严峻形势。集中表现在,一些地方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不讲政策,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包税、引税、混税、买税卖税等现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呈扩大蔓延之势,大量欠税无法清缴,大量涉税案件无力查处或查处不力,税务干部执法不严,甚至与犯罪分子勾结偷逃骗税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与依法治国的方针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这种在税收执法上的“仁慈”观点和做法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既包括主观方面,也包括客观方面。

历史地看,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加上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和横征暴敛,人民对“税”有一种从内心中的厌恶,往往将“税”与超额负担相联系。而新中国几十年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左”倾思想影响,使人们对“税收”的认识又走向“非税论”的极端,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税收管理,长期税利不分,协商办税,纳税人税法观念极其淡薄,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工业企业依法纳税也存在模糊认识,税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依法征税一直不能理直气壮,欠税的大量增加,与此不无关系。非公有企业的纳税人,则税法意识更差,偷、逃、抗、骗税的心理几乎根深蒂固,很多纳税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税收执法的社会环境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改观。

现实地看,改革开放以来,利益关系趋向多元化,税收成为各种矛盾的焦点。一些纳税人为了个人利益拉拢腐蚀税务干部,而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对税收执法进行多种形式的行政干预,使税务干部执法遇到重重阻力,一些税务干部迫于各方压力,不能严格执法,税收流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客观地看,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执法手段比较落后,税收司法保卫体系不健全,各种管理体制不顺等,也是造成税收执法软弱的重要原因。而造成税收执法软弱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税务干部的主观方面。某些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意识不强,表现出来的是不敢、不想、不愿意严格执法。个别税务干部甚至执法犯法,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金华”、“南宫”等税案,必须引起我们深刻的全面的反思。

依法治税、严格执法是税务部门的天职。不严格执法,就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法制原则,破坏了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使国家不能得到正确的信息反馈,影响了政策的正确及时调整。该倒闭的企业不能正常倒闭,该破产的企业不能及时破产,该扶持的企业就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扶持,这种税收执法上的“软弱”、“仁慈”实际上是保护了落后。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在税收执法上做到:“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顶住各种压力,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执行政策,做到应收尽收,为经济的发展,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巩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