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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23日 ·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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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改革中加强财政承受力

刘溶沧

财政承受力——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改革离不开国家财力的支持,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有赖于改革的不断深化。这是两个相互制约而又相互依存的问题。在当前双重体制、双重运行机制并存,诸多经济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新体制因素在总体上还未占居主导地位,改革正处于转折关头的情况下,深化改革的财力支持问题,尤其显得紧迫而突出。诸如价格改革、工资改革、房租改革、劳动制度改革、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问题的解决,基础性短缺部门(产业)投资不足困难的克服等等,几乎无一不是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往往成为许多方面改革的“聚焦点”,甚至是前提性的重要制约因素。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足怪。因为一定的国家财力基础和财力后备,其本身就是发展与改革、进行有效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后盾。脆弱的国家财力,不仅将使改革的风险承受能力极低,使改革的组织领导者顾盼甚多,决心难下,举步维艰;而且还将使某些必须“花钱”的改革(如价格—工资改革中的适度补偿等)望而却步,流于空谈。其次,在种种“软预算约束”现象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产权关系尚不规范、明晰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在改革中的“润滑”、“斡旋”作用自然不可或缺。此外,对于一些过渡性的改革,比如企业从非规范化的承包经营向规范化经营方式的过渡,价格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运动等等来说,虽然从长远看将有利于国家财力的增强,但在其逐步实现目标模式的过渡性改革中,却离不开国家财政的必要支持。

中外的改革实践表明,在国家财政状况对其他改革的拖拽或制约问题上,两种倾向都是值得注意的:一是在改革的推进上忽视国家财政的配套承受能力,在放权让利、降低财政收入比重的同时,片面强调改革对增强国家财力的长期效应,而不充分考虑近期的实际可能与紧迫需要,致使财政的承受力与其它改革的配套要求相矛盾,成为深化改革的一大制约因素;二是过分强调当前的财政困难,无视财政自身和相关改革所蕴藏的巨大潜力,以致因其本身的改革滞后,抱残守缺,国家财力分配使用不善等而对其他改革造成了很多障碍,使财政的改革承受力因种种“内耗”或失策而大为削弱。

两种截然不同的视角和思路

如何看待、分析我国的财政承受力,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视角和思路:是被动承压,还是主动减压;是消极“招架”,还是积极“化解”;是注重收支处理,还是注重机制转换;是算“死帐”,还是算“活帐”。不同的观察角度和改革思路,往往会得出大相径庭的判断和结论。

的确,如果静态地分析问题,采取算死帐的办法,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总量中,除去所谓“吃饭钱”,必不可少的社会维持费用以及必须保证的预算内投资支出以外,可供用于支持改革的财力就所剩无几了。但是,如果我们用发展的、改革的眼光来观察和思考问题,情形就会大不相同。如果我们充分认识到迄今仍然严重存在的财政资金(经费)分配使用上的“大锅饭”弊端,及其所造成的多重耗减;税收上明显的惊人泄漏;现行税前还贷制度给财政造成的巨额拖累和其他不良效应;行政经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超常增长;现行补贴制度及其机制缺陷所产生的巨大财政支出压力;财政投资使用上周转性、偿还性、增殖性极差等等问题,以及通过改革在这些方面所能释放出的巨大财力能量,那我们对财政承受力的看法就无疑会有一种全新的、使人信心倍增的不同认识。

深化改革,增强财政承受力

如何增强改革中的财政承受能力,从中近期改革的迫切需要和现实可能性来看,似可着重从下述几方面入手:

一、完善国家财力的分配使用。(1)在短期内推行分税制尚不具备条件之时,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划清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承包)范围,扭转统收被打破而统支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致使中央财政连年吃紧,财政赤字难以控制的被动局面。在实行地方财政承包的过程中,把地方性基础设施建设、非国家重点投资需求、各种补贴支出和其他增支减收问题的解决等交由地方财政负责,并在紧缩政府支出的同时,重点硬化对行政经费、楼堂馆所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预算约束,切实管住支出膨胀的“闸门”。(2)在企业承包经营中,彻底矫正目前事实上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税前承包现象。通过硬化税收约束、强化税制管理,既保证各级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又不致使税收的调节功能被企业的承包经营所湮没;通过产权关系的明晰化,解决企业利润的流失和向消费基金的过度倾斜。

二、建立完善财政分配机制。有财政分配而无有效的分配机制,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包括十年改革中所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从现实情况看,中近期要把建立和完善两个方面的财政分配机制,摆在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上。主要是:(1)补贴机制的改革与转换。目前我国用于各种补贴的财政所费已约占财政总支出的1/3左右。其数额之大、比重之高,在世界各国也是少见的(西方国家的财政补贴总额一般不超过财政收入的2%,苏联东欧国家除波兰外亦不超过20%),其中又尤以各种消费性的价格补贴为最,且有继续膨胀之势。促成消费性价格补贴的机制转换,除了实行“暗转明”的改革,提高财政性价格补贴的透明度以外,还可考虑把长期以来仅仅只对消费者实行的单向补贴,改变为既对消费者又对生产者实行的双向调节性补贴,以达到既抑制消费又增加供给的目的;同时把对一切消费者实行“普惠制”式的食品价格补贴,改变为有条件的区别性补贴,即只对其中的低收入者进行社会福利性补贴,以期收到既减少国家财政拖累,利用补贴杠杆调节社会收入结构的功效,又能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其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下降。(2)建立和不断完善财政的投资机制。特别是对其中的经营性或营利性投资,要做到有偿使用、周转使用,形成滚动式的基金性投资使用制度,改变长期以来由于无偿投资,非保值性、增值性投资给国家财政造成的巨大投资压力。

三、“化解”财政支出的压力。比如通过改笼统的单式预算的办法为复式预算的办法,使产生财政赤字的范围和可能性缩小到建设性、经营性财政支出方面,以制约其他方面的支出膨胀冲动;通过对企业工资、预算性工资、社会福利性工资等的区别对待、分别处理,以减轻国家在工资支出上的压力;通过医疗、抚恤、退休、扶贫等支出的统筹管理、基金式周转使用等方面的改革,缓解国家财政的“净投放”压力;通过乡镇企业的以工补农、以工助农作用,减轻国家在农副产品调价上的补贴负担等等,都是使财政压力得到有效“化解”,并相应提高其改革承受能力的好办法。

四、通过配套改革增强财政实力。诸如把一部分国有小企业实行改制拍卖,把一部分国有住宅出售给非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或城镇居民,逐步推行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期限转让等。仅是这三项改革措施,就可使国家财政得到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从而大大提高其改革承受力,并为减轻今后在相关方面的财政支出压力带来诸多裨益。

关于现实主义和反映论的讨论

学术动态

李伦

王若水去年在报刊上发表长文《现实主义和反映论问题》(载《文汇报》)7月12日、8月9日,《文艺理论研究》第5期),在理论界引起了讨论。

王若水的观点

反映论一直被说成是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现实主义文学的认识论基础。王若水对此提出质疑。他说,流行的反映论观点来自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这本书只是强调物或环境不依赖于人而存在,强调现实的客体性,把反映了解为摹写、摄影。按照这种观点,主体依赖客体,而客体不依赖主体。这是把主体和客体看成僵固的对立。这种观点不但不符合现代自然科学的结论,也和马克思的观点相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指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现实只是从客体方面去理解,而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也就是说,不是把现实世界理解为人类世世代代劳动的结果。恩格斯说唯物主义不过是把自然作为本原或第一性的东西,此外没有别的意思。列宁却认为每一认识对象都是第一性的,这样一来,对于我面前这张桌子,就只能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认识,而不能从主体方面去认识,不能了解为实践的产物了。这种反映论把主体了解为受纳的容器,把认识描述为客体——主体的单向活动,因此忽视了人。它也不能说明事物的价值属性。例如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马克思的一大功绩就是在这种物与物的关系背后揭示了人与人的关系。如果把商品只当作客体,那就永远不会达到这种认识。马克思称他自己的唯物论是“实践的唯物论”;在他看来,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基础,而且是现存世界的基础。宇宙的本体是物质,历史的本体是实践的人。

王若水支持刘再复对直观反映论的批评,但他不同意说近几十年文学的弊病是根源于直观反映论。他说,把直观反映论应用于文艺创作,只能写出自然主义的作品,而我们过去大量的文学作品是粉饰现实和歪曲现实,比照相式的反映还不如。现实主义的第一原则是真实性。真实性并不排斥倾向性,但倾向性一定不能违背真实性。恩格斯赞扬巴尔扎克,因为他坚持了真实性而牺牲了自己的政治成见和信仰。毛泽东却把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真实性不提了。毛泽东认为,只要政治是革命的政治,文艺的政治性自然会和真实性完全一致。实践证明并非如此。在“左”的指导思想下,文艺的政治性越强,离真实性也越远。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在实际上导致为政治性而牺牲真实性。“遵命文学”变成了异化文学。作家的主体性,就是这样失去的。今天的现实主义应当保持批判和战斗的锋芒。

杨春时与王若水商榷

8月23日,《文汇报》发表杨春时的商榷文章。杨认为,不能既肯定物质本体论,又肯定实践本体论,这是现行哲学的二元结构。本体是哲学概念,它只能是一元的。反映论不是马克思的思想,而是列宁的思想,它来源于物质本体论。马克思讲的是实践本体论,他承认存在决定意识,但存在不是物质事实,而是实践活动,在这个哲学基础上建立了历史唯物论。物质本体论来源于实体观念。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没有摆脱实体观念的影响。现代哲学的主流是否定实体的存在,把我们面对的世界当作主体参与的意义对象。现代哲学建立了关于存在的本体论。存在本体论认为哲学反思的唯一出发点和基础是存在,即生存活动,是主客体融为一体的意义创造,意识与对象、主体与客体都是从人的存在中分析出来的。我们经验中的对象都已经处于领悟之中了,我们无法把它与主体分离。肯定物质实体的存在,必然导致反映论,因为这意味着意识不应该歪曲而只能反映物质实体。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可以作为现代主体性哲学的基础,但它需要发展,由实践本体论发展为存在本体论。存在就是主体性的,而客体性是一个虚假的概念,它通向实体观念。现实总是意味着对某种主体而言的现实,它已经被主体所解释了,因此无所谓“本来面目”。文学更不是现实的反映,而是对现实的审美解释,它超越现实。作家笔下的现实都是打上主体性印记,体现作家审美态度的“第二自然”。正是由于这种反映论剥夺了作家的主体意识和文学的主体性,才造成了文学的悲剧。

李亚东与杨春时商榷

9月20日,《文汇报》又发表李亚东的文章,与杨春时商榷。作者说,亚里士多德曾区分“第一本体”和它的变形。“物质”就是这个“第一本体”,而“实践的人”则是它自身中发生的变化。“实践”也无非是自然界本身通过人而进行的自我活动。这不应该被认为是“二元”。所谓物质本体论是就自然的层次而言,实践本体论是从历史的层次上讲的。前者是宇宙论的研究,后者就是所谓存在论的研究。正像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部分,存在论也涵孕于宇宙论。因此,不能把物质本体和实践本体对立起来,看成了“二元”。至于几十年来文学创作的理论基础问题,作者同意王若水说的不是机械反映论。他说,那么多公式化、概念化和“主题先行”的作品,那么多粉饰、歪曲现实的作品,用机械反映论显然解释不通。所谓机械反映论对创作的指导作用微乎其微。真正造成“文学的悲剧”的原因是具有悠久传统的载道论和以现代形式出现的遵命论、造神论。从文学解释的意义来说,“现实”意味着正视生活的实际面貌,意味着与“虚构的”“希望的”区别开来。如果按照杨春时说“无所谓本来面目”,那么也就无所谓“歪曲现实”“粉饰现实”了。实用主义的牺牲真实性不但导致艺术的毁灭,而且导致创作者的沦丧。真实是文学价值的根基,也应当是主体性理论的根基。真正的主体能动性绝不在真实性以外。对于现实的苦难单单求助于“审美的”克服,那不是主体的获得,而是自我的失去;那样的审美崇拜岂不是宗教变种!

王才勇的观点

继《文汇报》之后,《广州日报》在11月9日发表了王才勇的讨论文章。作者认为:物质本体论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主从包含的。不能用存在本体论取代物质本体论。无论是机械反映论还是载道说、造神说都不能说明过去文学的弊病。过去文学的弊端不在主体性太少,而在于体现了一种与历史相背离的主体性。粉饰现实、歪曲现实不也是一种主体性吗?人的最大主体性就在于他的精神性,文学的最大主体性也只能在它的精神性上。文学的主体性只在创造的主体性和接受的主体性上体现出来,对象的主体性并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对于反映论还有个怎么理解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是把反映理解成照相复写式的直观反映,而是把它理解成精神的折射,以精神为中介的间接反映,那也未尝不可。面对一部作品,我们直接所见的不可能是什么直接的现实,而是创作者的思想、情感、意志、倾向等,总之,是创作者的精神。作品被人们接受,只是作者的精神被人们接受。要说有什么现实的话,那也只是作者精神所理解或解释的现实,是精神化的现实。一切取决于主体的精神,精神是文艺的主宰。         (李伦)

封建中央集权制有利于国家统一吗?

学术动态

封建中央集权制有利于国家统一吗?

郝铁川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封建中央集权制大都持肯定乃至歌颂态度,理由之一是封建中央集权制有利于国家统一。我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历史事实表明,封建中央集权制是国家分裂的重要原因之一。

封建社会的国家分裂,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打乱了统一的封建王朝,从而出现了分裂局面,如秦末、汉末、唐末等。第二种情况是少数民族的入主中原造成了分裂局面,如五胡十六国、宋辽金对峙等。其实,这两种情况归根到底都与中央集权制有关。

大规模农民起义的爆发,与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存在与强化密不可分。关于这一点,已有不少学者作过论述,我只简要概括一下。在中央集权制下,中央把地方的一切权力都集中到上面,这样就使中央政府的事务日益繁多。因此,必然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为了保证皇帝与中央的意志的贯彻,强迫地方与人民对中央的服从,又必然要建立一支庞大的军队。庞大的官僚机构与军队,都要靠国家向人民征敛来的赋税养活。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指出的:“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强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个概念。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本性来说是全能的和无数的官僚立足的基地。”这就是说,中央集权制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它造成全国范围内一切关系和个人的齐一的水平。所以,它也就使得有可能从一个最高的中心对这个划一的整体的各个部分发生同等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7页)也就是说,中央集权制国家对一家一户的个体农民所发生的作用是同等的。中央集权制是以小农经济为立足之地,而中央集权制为了维持庞大官僚机构与军队生存的巨额赋税,使小农家破人亡,沦为流民。在他们走投无路之时,便揭竿而起,点燃农民起义的烈火。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造成的分裂局面,说到底也与封建中央集权制密不可分。如果一个王朝国富兵强,对于周围少数民族或者是征服、同化,或者是拒之于国门之外。如果这个王朝已腐败衰弱,则被少数民族征服,或与其形成对峙、割据称雄的局面。统观封建社会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引起分裂局面出现的情况,大都发生于一个王朝的衰弱时期。而一个王朝是否国富兵强,与它所控制的自耕农数量的多少有直接关系。前面说过,实行中央集权制,势必要有众多的官僚和军队,而养活这些官僚和军队要靠向小农征收大量的赋税,政府征收大量的赋税则往往引起自耕农的破产,必然会使国家力量衰弱,这样又无法抗拒周边少数民族的进攻,从而造成分裂局面的出现。

总之,封建中央集权制能够把全国分散的物力和人力集中起来,形成强大的军事力量,实现统一;但同时又不可避免地瓦解了这种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的基础——小农经济,使兵源、财源枯竭,强大转变为弱小,统一变为分裂。中央集权制长期使古代中国处于周期性的统一与分裂的循环圈内,它以统一开始,却以分裂而衰败。我们不能只看到它有利于国家统一的一面,还应看到它具有促使国家分裂的一面。

《宏观经济学》介绍

学术动态

戴园晨

理性预期学派,是宏观经济学派中引人瞩目的新学派之一。理性预期假说把宏观经济理论引向深入,使经济调节与理性预期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经济干预从被动转向主动,它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并有利于考察经济的未来的发展。

在我国的经济工作中,流行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说法。它意味着上面定了政策,下面必须贯彻执行,不应当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取什么别的政策。这是长期生活在命令经济中的人们的想法。而理性预期的思想方法则与此相反,它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情,指出在制定政策时就应当考虑人们可能采取的对策,这样才能够使政策达到预期的目标,因而他们把基于理性预期所可能采取的对策作为研究的对象。

理性预期学派的基本命题是:消费者和企业使许多信息对其有用。他们不仅是宏观经济政策调节的对象,而且是积极的自身政策的制定者和国家政策的执行者,他们对宏观政策的反应决定着政策的效果。经济活动是多方面,宏观经济政策的成功与否,不仅决定于政策制定者一方,还在于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以及企业的行为。消费者和企业的行为是宏观政策制定者必须充分了解并且在政策制定时加以考虑的。过去的经济理论假定在稳定的固定价格体系中进行经济活动,而理性预期学派则认为固定价格在短期内是合理的,而在长期内是不合理的;在通货膨胀环境下,大多数商品价格在不断提高,探讨了价格体系如何与价格稳定上升的趋势相联系。我认为,理性预期学派的具体理论分析倒在其次,他们这种面对问题的思想方法,也许对中国的理论工作者更具有借鉴意义。

理性预期学派已成为西方宏观经济理论的重要流派,我国迄今尚没有对理性预期学派著作的翻译与介绍。现在,冯立新、李颖、包晓林、余季安等几位同志翻译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罗伯特·霍尔和约翰·泰勒合著的《宏观经济学》填补了这一空白。本书与在国内出版的西方宏观经济学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内容新。总括了二十多年来西方宏观经济学的新发展、新突破。如前已提及的理性预期理论,价格调整理论以及资本租赁价格理论,宏观政策的时滞,充分就业、财政赤字,工资、价格刚性理论,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目标的评价,世界经济的宏观政策,利率、汇率理论,等等。

第二、体例新。从基本概念入手,逐步引出理论,对凯恩斯等的经济理论的失误一一加以论说,并阐明新的理论。在论述中理论联系实际,用实际数据进行论述和检验,举例详实。

第三、论述顺序新。从封闭经济讲到开放经济,从短期经济发展变化讲到长期经济变化,从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讲到国际宏观经济政策。

第四、材料新。从本书的材料数据看,运用了近30年的美国和其他几个西方国家的实际经济数据及例证,论证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得与失,因而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本宏观政策制定者的参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