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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与经济调整
周叔莲
过去长时期内,由于我们忽视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带来了种种消极后果。一是设备老化。目前很多企业设备陈旧。一机部系统机床的使用年限大部分在二十年以上,轻纺工业很多设备更为陈旧落后。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由于设备老化,一年多耗标准煤二、三千万吨。有些设备腐蚀损耗严重的企业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难维持。二是工艺落后。这是产品质量差、消耗大、成本高的重要原因。三是产品陈旧。经济发达的国家大都非常重视产品的更新换代,而我们的产品往往几十年一贯制,因此经济效果比国外同类产品差得多。四是厂房失修。部分老城市相当一部分厂房失修,成为生产和安全的一大威胁。五是技术力量薄弱。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没有得到充分使用与培养。十年动乱中有些技术人员原来掌握的知识也荒废了,知识老化现象比较严重。以上情况表明,有重点有步骤地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确实是十分必要的。
企业技术改造是调整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企业技术改造包括多方面的内容。鉴于相当一部分企业设备老化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很需要把设备更新放在重要地位。设备更新一般要求用先进设备代替落后设备,尤其要注意更新关键部件和关键设备。此外,技术改造还包括改进工艺、研制新产品、维修改造厂房建筑以及培训科技人才、提高职工技术水平等等内容。技术改造是长期的任务。现在我国处于经济调整时期,财政经济上存在困难,因此,在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时,更不应该百废俱兴,不能要求短时期内全盘改造,而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当然,这决不意味着调整时期可以忽视企业的技术改造。相反,技术改造对于经济调整是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
首先,可以为发展轻工业打下比较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加快轻工业的发展是调整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使轻工业能够持续地较快发展,必须建立起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显然,我们不能再主要依靠新建,花大量投资去建设大批新工厂。这样做不仅当前财政经济状况不允许,而且也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正确而又可行的办法,是主要依靠对现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近年来,自行车等行业这样做了,就取得了好成绩。轻工业内部也有一个结构合理化问题,如棉纺织行业中,深加工能力不足,印染后整理落后,这些薄弱环节也应该主要依靠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来填平补齐。
其次,能够带动重工业的调整,促使重工业内部结构合理化。过去重工业主要是为自己服务,尤其是为新建服务,现在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就使有些重工业部门遇到了生产任务不足的困难。解决这个问题,除了重工业应该努力生产日用消费品、为日用消费品提供原材料和增产出口产品以外,还必须抓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有人估计,今后几年我国机械工业总产值中,日用机电产品、日用金属制品和出口产品等合计不到40%,为国民经济技术改造(包括维修)服务的要占60%以上。如果不抓紧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机械工业等部门“吃不饱”的问题就难以解决。抓紧设备更新改造,就能够把机械工业、并通过机械工业把冶金工业和其他有关的重工业部门带动起来。企业技术改造还能促使重工业改变内部结构,由主要为基本建设服务改变为主要为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服务,由过多地为自己服务改变为更多更好地为农业、轻工业、能源、交通以及商业、服务业等部门服务。这样,重工业内部结构就可以逐步适应于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再次,有利于节约能源。能源紧张是当前限制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解决能源问题的办法是增产和节约并重,而当前应以节能为主。节约能源既要靠调整产品结构和改善能源管理,也要靠技术改造。我国通过技术改造节约能源的潜力是很大的。例如全国的工业和取暖锅炉绝大部分容量小,热效率低,能耗高。如果改用容量大、热效率高的锅炉,采取集中供热的办法,按理论计算年节能潜力可以达数千万吨标准煤。逐步推行,近期内就可以节约大量能源。再如我国汽车能耗也比国外高得多,对现有汽车进行更新改造,节能也是可观的。
又次,可以提高经济效果。技术改造将从多方面提高现有企业的经济效果和投资效果。老企业挖潜革新改造比建设新项目一般都投资省,效果好,见效快。例如甘肃东方红玻璃厂单位生产能力的投资额,新建为24元/箱,挖革改为5元/箱;东方红铝厂单位生产能力的投资额,新建为6,522元/吨,挖革改为2,435元/吨。过去挖革改主要是往老厂房里增添新设备,可以称之为“厂内外延”,这样做也取得较好效果;今后搞好技术改造,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内涵的扩大再生产,经济效果就会更好。
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仅是调整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解放前我国经济非常落后,工业很不发达,底子很差。建国以后,为了奠定工业化的基础,必须建立一批新企业。一定时期内我们把重点放在建设新企业上,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当有了一批必要的工厂企业,为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后,我们没有及时把重点转移到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上来,已给经济建设带来了损失。从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看,固定资本投资中用于改造原有企业的比重很大,例如美国1947—1978年固定资本投资中用于改造原有企业的占69%,其中1947—1950年为55%,1971—1978年为77%,呈增加趋势。这种趋势是合乎规律的。我国现在已经有40万个工交企业,固定资产达4,000多亿元。今后扩大再生产,除了根据可能条件建设一些必要的新企业外,必须主要依靠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
技术改造要以提高经济效果为目标
应该指出,技术改造虽然可以提高经济效果,但这并不是说任何技术改造都必然使经济效果提高。事实上,过去技术改造中就发生过追求形式不讲实效的情况,结果花钱不少,成效不大,有的甚至造成严重损失。例如有的省花了很多钱搞了100多条自动线,但由于目的性不明确,加上没有从实际出发,结果有用的不多。吸取过去的教训,现在一定要从指导思想和政策措施上保证技术改造真正做到有利于提高经济效果。对任何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都要认真考虑经济效果,不仅要考虑本企业、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的经济效果,而且主要要考虑全社会的经济效果。重大项目一定要根据提高社会经济效果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多种方案,选择最优方案。技术改造无疑要用先进技术取代落后技术,但这只能逐步实现。考虑到我国劳动力多、资金不足和技术落后的情况,我们尤其不能盲目地追求先进技术,不能片面追求自动化。即使经济发达的国家,也并不盲目追求先进技术。例如电子计算机控制是先进技术,但在美国也并没有在可以使用电子计算机的地方都安上电子计算机。他们采用新技术也是有条件的,服从于经济上是否合算。
技术改造是涉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大事,必须有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协调行动,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果。因此,有必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有科学根据的、切实可行的规划,正确确定技术改造的目标、重点、步骤和主要措施。规划应该是多层次的,包括全国的总体规划、大城市的规划、部门的规划、行业的规划。企业也应该有自己的技术改造规划。选择技术改造的重点是一个重要问题,选择的出发点应当是有利于解决当前国民经济中最迫切的问题,有利于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见效快而又有现实可能性的。规划还应包括资金来源,设备和物资来源,科研、设计、试验的安排,以及如何处理生产任务和技术改造的关系等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技术改造是各个企业的事情,但是国家也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和指导。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对于这种事关全局的大事,国家更要加强领导,把它纳入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而在当前价格不合理、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如果放松国家的计划指导,企业的技术改造不仅不能顺利进行,甚至会产生种种偏向。国家的领导是多方面的,包括制订规划,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利用各种经济杠杆,实行必要的行政干预。当然,强调国家加强领导决不意味着可以忽视企业的作用,如果没有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技术改造也是难以顺利进行的。因此,既要加强国家的领导,又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国家要通过健全经济责任制和在资金、设备、物资以及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方面采取措施,引导、鼓励和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计划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备更新、工艺改革、产品换代等一系列技术改造活动,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提高对技术改造的认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当前尤其要注意处理好技术改造和经济调整的关系。企业技术改造是经济调整的任务之一,又要服从并有利于整个经济调整工作。为了使技术改造促进经济调整,首先,要把技术改造同企业调整结合起来。那些将要关停的企业,生产方向未定的企业,暂时不应进行更新改造,以免造成浪费,给以后调整增加困难。其次,要把技术改造同工业改组结合起来。要在改组联合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更新改造,使技术改造和改组联合相互促进。再次,要把技术改造同企业整顿结合起来。那些管理十分混乱、日常生产也搞不好的企业,要经过整顿,才能为开展技术改造创造条件。此外,还要把技术改造同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设备结合起来。应该看到,目前我国不少企业的技术设备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其中有些设备是相当先进的。因此,在重视技术改造的同时,要十分重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要防止借技术改造之机,又添置一批无法充分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这样,也才能使技术改造真正有利于提高经济效果,促进经济调整任务早日完成。
要讲究“认真”
思想评论
要讲究“认真”
胡 鉴
何谓认真?认真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古今中外,无论大事小事,要做得成,莫不需要认真。这是用不着多说就能明白的道理。
但是,近些年来,人们聚谈,常有一个话题,就是觉得上下左右往往存在一种不认真的状态:松松垮垮,拖拖沓沓。不认真的毛病,所在多有,就是对它常发议论的人自己也有。他们很可能在议论得攘臂扼腕之后,却以“算了吧,又何必太认真呢”之类的话互相劝慰而告结束。噫!不认真之病,不可谓不深了!
其实,有些同志并非不想认真。对他们来说,办事马马虎虎,敷衍塞责,不但不觉得轻松愉快,甚至还是一种痛苦的事。然而,在一些单位里,对他们的认真作风,评价可能并不见得好。有不少是被称为“死心眼儿”和“傻子”的,有的甚至还被弄得“君子可欺以其方”。而对那些不认真的人,“舆论”却不一定坏,有的还挺吃得开。这岂不是在“价值观念”上出了一点问题了么?——把衡量真善美和假恶丑的标准搞得紊乱而颠倒了。既然认真者不香,不认真者不臭,甚或认真者倒霉,不认真者受惠,那么,久而久之,认真者日少,不认真者日多,似乎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这种在“价值观念”上的紊乱和颠倒是怎样形成的?不能不从党风上找原因。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两句话,一正一反,却说明同一个道理。我们现在的榜样、上梁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党风,尤其是领导者的品德风格。党风正,社会风气就不会歪。如果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工厂,那里的党委书记、校长、厂长、以及另外一些领导同志,自己不搞歪门邪道,也不喜欢别人对他吹拍拉扯,办起事情来认认真真,对人对问题能够是非功过清楚,褒贬赏罚分明,那里的党员也大抵都象个党员的样子,那么,认真的风气就会发扬,不认真的弊病就会收敛、以至消失。反之,就要糟糕。
不过,光是讲党风也不行。倘有些体制方面的东西不改进,要求弊绝风清也颇难!现在是举国上下都想到精兵简政这一条上面来了,这就很对头。我们是习惯用萝卜和坑来形容人员和岗位的关系的。如果坑的数目刨得合理,又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那么萝卜们就没有理由不好好地长,也确乎能长好。如果密密麻麻刨上许多坑,又重重叠叠塞上许多萝卜籽,那么势必长不成什么象样的萝卜。即使有个把萝卜想在哪个坑里茁壮成长,一定也会由于此挤彼轧而不能如愿。萝卜如此,人何以堪?曾有一副对联描写当前那种不认真的、“混”字为纲的风气道:“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一篇空话过一天”,“凡事磨,凡事推,凡是文件画个圈,凡是工作不沾边”。混,固然不好。但是造成这股混风的,难道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就不是一个病灶么?
我们的国家正处在历史大转折中,确实存在着前进中的困难。于是,不免有一些同志要忧国忧民。忧国忧民,并不是坏事,无非是希望国富民强、国泰民安,比只为自己打算盘强得多了。但倘止于忧而议论,忧而发牢骚,甚至忧得泄了气,变成“算了吧,又何必太认真呢”,那就不是好事了。清谈误国,古有明训,不可不慎。要富,要强,要泰,要安,就得做工的认真做工,管理的认真管理,练武的认真练武,读书的认真读书,搞科学研究的认真搞科学研究……。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认真,何愁中华不振兴?
鲁迅说得对:“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青年应该如此,人人都该如此,何况我们早已冲破了那种黑暗,炬火早已在前面为我们领路了呢!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让我们讲究认真,让认真二字发挥其“可怕”的威力吧!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知识(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即将公布试行。我们特请周道鸾、洪霞同志撰写一批短文,对民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作比较系统的介绍。
——编 者
诉讼,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它包括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根据案件的性质,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法院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按照法定程序,调整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诉讼要有效地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起诉和受理、调查搜集证据、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裁决、宣告判决、执行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度办事,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也要遵守法定的程序。这种民事诉讼的程序制度,是由民事诉讼法来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我国1954年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确定了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各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1979年,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又制定了《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程序制度的规定(试行)》。这都是从程序制度上指导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文件,是目前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定诉讼程序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起草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民事诉讼法。最近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原则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授权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和其他方面所提的意见审议修改后,公布试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规则总和。也可以说,它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则,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障所有的民事法律、经济法律,商事法律以及有关的行政法律这些实体法的正确执行。所以,在法学分类上,又把民事诉讼法叫做“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它适用案件的范围很广。凡因民法、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发生的民事案件,因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都适用民事诉讼法,都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需要按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也适用民事诉讼法。
(周道鸾 洪 霞)
经济计划与经济管理的新工具——《经济控制论导论》简介
高宏凡
奥斯卡·兰格所著《经济控制论导论》于1965年问世。最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该书中译本,是介绍到中国来的第一本经济控制论著作。
作为一门边缘学科,对经济控制的专门研究不过是近二十年的事。作者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控制生产技术的某种装置不断代替人的操纵;这种装置广泛应用的结果,引起对它的功能作出精确数学分析的需要。于是形成自动控制理论。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产生了电子计算机的精巧设计。而杰出的数学家维纳发现,电子计算机功能与生命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存在惊人的相似之处。维纳还证明技术设备的调节原理与生物的自我调节原理是一样的,可用同一方法和同一数学理论加以描述。这样就使自动化理论大大发展,导致了控制论的诞生。控制论着重研究技术系统和生物系统的调节和控制问题。而经济控制论,则是将控制论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进一步应用于经济分析的产物。
本书根据兰格在大学授课时的讲稿整理修改而成。其中有不少生动事例,深入浅出地阐述控制论基本原理。的确,象如何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好收益,如何选取最优规划,这些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课题,经济控制论都企图对它们的解决有所助益。正如作者所说,它“为合理地控制经济过程提供了新的见解,并提供了一种有效地计划和管理国民经济及其各部门的新工具”(第9页)。
兰格认为,经济控制论的运用,在资本主义社会受到极大局限,因为那里经济过程的自发性使社会有意识的调节和控制受到抵制;而社会主义社会则要求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即实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控制,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控制论作为一种管理经济过程的科学的基本工具有着巨大的潜力”。(第161页)他深信,经济控制论的运用,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作的完善。
控制论要求从信息着手,从诸因素相互联结的因果关系着眼,用系统的、全面的、变化的观点进行考察;在控制与自我控制的关系方面强调自我控制,即强调内因的重要性,等等。这其实已经触及经济控制论的哲学思想,可惜书中没有来得及就此展开议论。
全书从控制论的基本公式出发,对社会再生产过程所作的描述,对控制过程的动态模型所作的解释,对控制系统的稳定性理论所作的分析,都以其逻辑的严密和文字的简练而吸引着读者的注意力。译文也相当流畅。
《基本建设经济》出版
国家建委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编写的《基本建设经济》一书已经出版。该书以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建设经济活动的实践经验,阐明了基本建设的概念、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述了基本建设的计划、程序、项目投资决策、投资效果、财务资金和概算预算管理、物资供应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中的经济问题,并介绍了国外一些有关的资料。
(舒迅)
《中华学术论文集》出版
为了纪念中华书局成立七十周年,中华书局特地邀请学术界的一些专家学者撰写论文,汇编成集,定名为《中华学术论文集》。
这部论文集,共收论文二十七篇,约四十五万字。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历史、文学、语言文字、哲学各个领域。其中有于省吾的《释中国》,杨向奎的《论“古史辨派”》,罗尔纲的《我对纪传体的批判与继承》,唐长孺的《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田余庆的《李严兴废和诸葛用人》,白寿彝的《跋〈重建怀圣寺〉》,龚书铎的《清嘉道年间的士习和经世派》,任继愈的《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地区性》等。
(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