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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知识
许丽生
剥夺政治权利,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刑罚方法。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主要适用于反革命分子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大致有以下几项原则:①反革命罪犯,在适用刑罚的时候,必须剥夺政治权利;②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④对于罪行较轻及其他情况,不必判处管制以上主刑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可以单独判处剥夺一定时期的政治权利。
有的同志认为,人民内部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刑罚。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被判处短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这些罪犯绝大部分是属于人民内部性质的犯罪。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也不排除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一附加刑的可能性,而缓刑是不能适用于反革命犯和累犯的。又如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侵犯人身自由罪,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一般属于人民内部性质的犯罪,就规定可以单独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不能把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和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混同起来。前者是我们国家对被推翻的阶级中尚未改造好的敌对阶级分子所采取的阶级专政措施,不管他们现在的行为犯罪与否,国家一律依法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这种阶级专政的措施,当然不能施用于人民。而后者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对于人民内部性质的犯罪分子,视其罪行和需要,如有的政治品质很坏,利用政治权利进行犯罪的,依法剥夺其一定时期的政治权利,也是罚当其罪的。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我国刑法规定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如果期限过长,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后仍然长期处于没有政治权利的状态,无论从教育改造罪犯,还是从尽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着眼,都没有必要。但下限亦不能低于一年,因为期限过短,难于发挥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刑罚的应有作用。死缓犯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减为有期徒刑或者假释的时候,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徒刑、拘役都是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由于政治权利的行使,是以享有人身自由为前提的,罪犯在服刑监禁期间,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固然没有政治权利;未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也因而被停止了政治权利的行使。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的时候,由监狱或者劳动改造机关交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判处的人民法院交由罪犯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介绍《中国自然地理纲要》
书评
周舜武
由我国地理学家、南京大学地理系主任任美锷教授主要执笔的《中国自然地理纲要》一书(以下简称《纲要》),最近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一本有资料、有分析、有观点的自然科学基础读物,对于广大干部,特别是对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方面工作的同志来说,是一本比较好的参考书。
我国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自然条件极其复杂。要把中国自然地理的基本面貌、基本特征以及有关利用、改造自然的许多问题都说清楚,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解放以来,我国还没有一本这样的著作出版。本书作者经过了多年努力,积累了大量资料,终于完成了《纲要》这本著作,不能不说这是对我国地理科学的普及与发展的一个贡献。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如何使农业高速度发展,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成为全国上下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弄清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掌握影响农业生产的自然环境和条件,是我们应该首先做好的。只有这样,才能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
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我国所处的自然环境,认识我国自然资源的状况,是地理工作者的责任。《纲要》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帮助人们了解我们国家的自然条件是如何的复杂多样,她的自然资源又是如何的丰富多采。这不仅使我们增长了知识,而且使我们更加热爱我们的伟大祖国。
在我国辽阔的土地上,虽然山地和高原面积很大,平原面积只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二,耕地也只有十五亿亩,但是我国境内有大面积的宜耕地、宜林地和宜牧地有待开发和利用。其中可利用的草原面积达三十三亿亩,等于现有耕地的两倍以上,还有一些可垦荒地和大面积的沼泽、滩涂可供开垦,这些都为我国农林牧生产发展准备了土地资源基础。
我国还是一个河流众多、径流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淡水面积在三亿亩以上,全国径流总量将近二万六千亿立方米,占亚洲全部径流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几乎和欧洲的径流总量相当,居世界第三位。
我国也是世界上植物种属和土壤类型最丰富多样的国家之一。在植物方面,北半球所有的自然植被类型在我国几乎都可见到。以森林树种而言,我国亦有二千八百种之多,世界上现有被子植物的木本属中,百分之九十五可见于我国。在土壤方面,我国境内除极地苔原土、热带黑土和热带荒漠土之外,世界上各主要土类都有分布,而且肥力较高,具有中国的特色。
当然,优越的条件只是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可能,还必须严格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然,自然界就会给我们以报复和惩罚,生产就要蒙受损失。十多年来,由于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不能低估的。诸如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草原牧场的滥垦乱牧,山区林木的过度采伐,耕作制度的任意改变,大面积土壤的沙化和盐渍化等等,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破坏了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阻碍了社会主义农业的前进步伐。这些沉痛的教训,我们必须吸取。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作者在《纲要》这本书里,结合我国的农业生产情况,对我国各大自然区自然条件的利用和改造的主要方面,提出了二十多项意见和建议。例如:东北区的商品粮基地建设和森林资源更新问题;华北区的水土保持和旱、涝、盐碱的治理问题;华中区的水热资源利用和红壤丘陵的改良问题;华南区的因地制宜栽培热带作物问题;西南区的热带山原土地利用问题;内蒙古区的草原合理利用和沙漠治理问题;西北区的水利资源开发和防风固沙问题;以及青藏区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问题等。这些意见和建议,虽然还不够深刻和全面,但却是积极的,充分表达了老一辈科学家对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切和期望。
《纲要》的原稿写于一九六六年,因受林彪、“四人帮”的干扰,一直未能出版。原稿作者之一的杨纫章同志(南京大学地理系副教授)也于一九七一年不幸逝世。现在出版的这本书绝大部分章节均重新改写。由于本书的修订、改编时间比较短促,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有些最新的资料还没有来得及补充和利用;有些观点分析、阐述得不够透彻;有关我国的海洋和动物的基本特征没有写出;气候与陆地水两章篇幅稍多,内容不够精炼,与其他章节不平衡。
什么是诽谤罪
法律知识
王作富
什么是诽谤呢?举个例子来说,有个男青年工人,向同车间的一个女青年求爱,屡遭拒绝,遂引起他的不满,存心报复。于是,他捏造了这个女青年曾经与某人多次乱搞男女关系的事实,在群众中大肆散布,以此来破坏她的名誉。此人的行为,就是诽谤。按照我国刑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正由于诽谤是捏造了具体事实,来证明某人行为可鄙,往往使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所以,它比一般的辱骂(即侮辱行为)更容易使被害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甚至由此引起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同诽谤行为作斗争。
在我们国家里,公民的名誉、人格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四人帮”横行时期,他们疯狂摧残无产阶级民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造谣诽谤猖獗成风,广大干部、群众深受其害。粉碎“四人帮”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造谣诽谤者并未绝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极少数人打着“行使民主权利”的旗号,捏造事实,进行诽谤,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这是对民主的极大歪曲。
《社会主义法制问答》等书出版
书讯
为了配合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陕西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了《社会主义法制问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社会主义法制问答》一书,深入浅出地向读者介绍了社会主义法制方面的知识,书中包括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理论、宪法、选举法、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部分,共有一百六十四个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一书,结合实际,通俗地讲解了八十条法律名词。(据新华社)
企业民主管理的问题
林丕
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问题,方面很广,内容繁多,但大致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简单说来,科学管理就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民主管理则是按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要求,实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两个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从广义上来说,社会主义企业的科学管理本身就包含着民主管理在内,因为民主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科学管理;即使从狭义上来理解,把科学管理与民主管理适当区别开来,二者也是互相依存的,只搞民主管理、不搞科学管理固然不行,只搞科学管理、不搞民主管理也是不行的。多年的经验教训证明,没有健全的民主管理,是难以抵制某些领导干部违反科学管理原则的瞎指挥错误的,也难以制止某些违法乱纪分子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破坏和对劳动群众利益的侵犯。只有把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密切地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把社会主义企业办好。
既然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是由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的(全民所有制),或由一部分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的(集体所有制),那么劳动人民就当然享有对企业的民主管理权利。这在理论上是不言而喻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是最根本的权利。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人民只能在某些人的管理下面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生产事业,应当“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7页)。当然,要真正做到全体劳动者都参加对社会主义生产的经营管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经过很长时期的努力才能完全实现。但是,对恩格斯提出的这个民主管理原则,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实行,并逐步创造各种条件,使民主管理日臻完善。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十分重视民主管理的问题。他多次强调指出:要“吸收更多的工人和劳动农民来管理工业,管理国民经济”(《列宁全集》第30卷第371页)。要使千百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学会管理国家和管理生产。只有这样,才能确实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获得完全的胜利,排除一切后退的可能。”(《列宁全集》第28卷第406页)
可以这样说,社会主义企业如果不实行民主管理,就违背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要求。试问:如果不实行民主管理,那么所谓劳动人民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又怎样表现出来呢?劳动人民没有当家作主的实际管理权,公有制又如何体现呢?如果在一个社会主义企业里,有人竟然实行起封建家长式的“领导”来,那岂不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莫大讽刺吗?对这种封建社会的遗毒和林彪、“四人帮”的封建法西斯主义的流毒,难道不应该大力加以扫除吗?
当前,全国正在讨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有少数企业已开始试点。扩大企业自主权,有利于发扬经济民主;而随着企业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又使实行企业民主管理成为亟需尽快解决的迫切问题。道理很简单:一方面,在企业自主权逐步扩大之后,企业领导者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了,如何保证他们正确地而不是错误地使用人民授予他们的权力呢?如何保证他们不搞瞎指挥、不损害群众利益呢?如何保证他们既对国家负责、又对群众负责,为国家、集体和本企业劳动者谋利益呢?多年的经验教训证明,仅有自上而下的监督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还必须有自下而上的监督,必须有健全的民主管理才能解决问题。另方面,在企业自主权扩大之后,企业经营的好坏与本企业劳动者有了直接的切身利害关系,企业的劳动者也就更强烈地要求由他们自己来选择合格称职的“公仆”并监督其工作,使国家、集体和劳动者都能身受其益;同时,也强烈地要求能够及时罢免不称职的“仆人”、渎职者和“败家子”,使国家、集体和劳动者都能免受其害。所以,研究企业民主管理问题,不断总结这方面的新鲜经验,是具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有一种议论,认为当前整顿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有权威的生产指挥系统,加强劳动纪律,克服无人负责、不敢负责的混乱现象。在这个时候提出企业民主管理问题,是不是合适呢?
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是社会化的集体生产。每个企业都是由多工种、多工序进行协作劳动的,这种特点在大、中型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样的企业,必须建立有权威的、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必须建立严格的劳动纪律和岗位责任制,否则企业就要陷于混乱,生产就无法进行。正如马克思所说:“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就象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1页)马克思主义其他经典作家也多次讲了这个问题。这是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是毫无疑义的。但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又都十分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必须实行民主管理,他们从来没有认为这两件事是互不相容的。实际上,这是一个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化生产力统一起来的问题。
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不是一般的社会化生产,而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化生产。社会化生产决定了必须建立以一个“乐队指挥”为首长的集中统一的生产指挥系统;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又决定了它的各级“乐队指挥”都必须是“社会公仆”,必须建立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以保证劳动群众有权选择德才兼备的“公仆”来充当“乐队指挥”,有权监督这些“乐队指挥”的工作,及时罢免那些官僚式的、渎职的“乐队指挥”。不如此,就不能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不能保卫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使他们在法定范围内有职有权有责,旨在提高企业的生产指挥工作的效能,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以适应社会化生产的需要,绝不意味着企业领导干部可以不受群众监督而滥用职权,可以不走群众路线而独断专行,可以压制民主而胡作非为。
社会主义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服务的。它与林彪、“四人帮”所煽动的无政府主义根本不同。无政府主义绝不是什么“民主”,而是对民主的破坏。在社会主义企业里,民主生活越发展,就越能调动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发扬正气,打击邪气,就越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纪律,维护生产指挥系统的应有权威,从而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经营效果。社会主义企业的领导干部,应该逐步学会把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正确结合起来的领导艺术,而绝不应该把二者割裂开来,更不应该把民主管理看作无足轻重的事情。
中国的现代化和日本的现代化
〔日本〕角山荣
《国外社会科学》杂志编者按 这篇文章(作者是日本和歌山大学教授)就我国如何学习日本现代化的经验教训问题,提出两点值得参考的建议:(一)日本工业化的基础不是从外国引进先进技术,而是长期培养能够掌握先进技术的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此,对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输入外国资本应有全面和正确的认识。(二)中国的现代化应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不能生搬硬套外国的经验。中国的面积比日本大,人口比日本多,如何学习日本现代化的经验教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中国今天特别强调要认真学习日本现代化的经验,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虽然说是日本的经验,其实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迅速工业化取得成功的经验。我们这次访问中国的各研究机关和各大学时,学习日本现代化的经验是经常提出来的话题。中国方面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从外国引进先进技术和输入资本是日本迅速工业化取得成功的秘诀。他们对日本迅速工业化的这种错误看法,使我们感到惊讶。他们的这种看法,我想可能与现在中国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强调从外国引进先进技术和输入资本有关系。
当研究日本之所以能独自迅速实现现代化的原因时,至少应追溯到日本明治维新时期,从历史上来考察日本一百年来工业化发展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决不是仅仅由于日本经济政策或日本经营的成功,而且还由于明治政府所采取的发展生产、振兴工业和富国强兵政策,由于普及教育和天皇制的国家主义,并由于能与政府领导人紧密配合的民间企业家们对现代化和工业化进行不懈努力的结果。
反之,在鸦片战争中就屈服于西欧列强侵略的中国,在明治维新以前就开始了吸取欧洲文化的洋务运动,采纳了西洋的机械和工具、科学和技术,致力于国防建设,并谋求输入现代的工业。但是,结果,中国的现代化失败了,而日本的现代化却成功了。可是,从中国方面来看,战前日本的现代化,是侵略的、军事帝国主义的现代化,是决不能予以赞同的。从日本的立场来说,也不能向中国提出以日本的这种现代化作为中国现代化的模式。如果说中国要向日本学习的话,那就不应向战前日本学习,而应只向战败后的日本学习迅速发展经济的经验。
中国目前急于“从外国引进先进技术”,可是日本工业化的基础却不是从外国引进先进技术,而是长期培养能够掌握先进技术以提高生产力的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这是因为,即使特意引进以最新技术装备起来的机器和工厂设备等,如果没有多数能够进行维修和操作机器的技术人员,引进的先进技术就不能成为真正能够利用的技术。为此,从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角度来说,象高中数学之类的基础知识是绝对必要的。后来,发展中国家所引进的最新式的机器设备,大多数都不能稳定地提高这些国家的生产力,就是因为缺乏这种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的基础。
从这一点来说,在明治维新以后的三十年,日本的识字率实际上已达到将近百分之九十,现代日本的大学升学率则出现了全国平均约为百分之四十的高比率。与此对比,中国方面的统计数字虽然还不清楚,可是,远在日本的水平以下,是毫无疑问的。如果按现在日本一亿人口有大学约一千所(包括短期大学在内)来进行比较,那么,拥有十亿人口的中国为了达到日本的水平,就需要有一万所大学。现在中国的大学究竟有多少,虽然不得而知,但估计最多也不过三百所,如果说能达到一万所,恐怕这是无稽之谈。中国目前要多向战后的日本学习“现代化”的经验,同时,日本也应尽可能为中国的“四个现代化”提供协助,这对促进日中两国的友好关系,是很必要的。不过日本的情况,充其量只是一亿人口规模的现代化成功的例子。中国与日本不同,中国的国土面积是日本的二十六倍,等于全部欧洲大陆。中国拥有十亿人口,是一个包括五十四个少数民族的多民族国家。象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现代化,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不能照样搬用日本的或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国多年来摸索出自己的革命道路,成功地建设着今天安定团结的社会主义社会。今后也只能继续开辟先进国家所没有经验过的自己的道路来一面对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左右摇摆现象进行调整,一面建设二十一世纪的国家。
(高作宾摘译自日本《公明》杂志一九七九年七月号,原载《国外社会科学》一九八○年第一期)
四川即将出版《周总理青少年时代诗文书信集》
书讯
四川人民出版社即将出版由怀恩选编的《周总理青少年时代诗文书信集》。本书共收入总理青少年时代(1898—1926)作品一百九十四篇,其中学生时代五十五篇;旅欧时代一百零八篇;大革命时代三十一篇。包括政论、通讯、随笔、纪事、诗歌、戏剧、小说以及书信等各种体裁的作品总共六十余万字,分上下两卷。附有历史照片多幅,下卷还有附录,包括周总理青少年时代革命活动年表,以及邓颖超、何长工、张鸿诰、周士第等同志写的回忆录。
本书在编辑期间,得到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鼓励、支持与帮助。在我国工作的日本专家也热情地为本书提供了珍贵的资料——总理旅欧时期在《赤光》杂志上发表的三十八篇重要文章。(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