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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11月11日 ·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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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印联合反华的新步骤

观察家

准备已久的美国、英国、印度三国联合空军演习,十一月九日起在印度境内靠近中印边界的地方开始进行。这种演习今后每三个月至六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印度政府为了加紧在中印边境制造紧张局势,不惜公开出卖主权,引进大批美国空军人员和作战飞机,把印度变成美国的侵略基地。这是印度联合美国共同向中国施加武力威胁,并为向中国重新发动武装进攻进行预演的一个严重步骤,也是印度政府和美国互相勾结威胁东南亚各国的安全和亚洲和平的一个严重步骤。

自从中印边境的紧张局势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和平措施而得到和缓以来,印度政府从来没有放弃继续凭借武力实现它对中国的领土要求的打算。印度政府一方面顽固地拒绝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中印边界问题,一方面依靠美国的军事

“援助”积极进行扩军备战,并在中印边境不断进行军事挑衅。据印度报纸报道,一年以来,美英答应给予印度的军事援助已达二亿四千万美元。美国除了给予印度大批武器装备、雷达和通讯设备以外,还帮助印度建立八个山地师,给予印度两座兵工厂设备。在美国唆使和支持下,印度军队和飞机在边界各段不断越过实际控制线,进行武装挑衅。印度飞机甚至深入中国的西藏、新疆腹地,进行侦察骚扰。印度官方不断叫嚷要继续进攻中国。最近尼赫鲁还乘印度大举进攻中国一周年的机会,叫喊作好战斗的“充分准备”。

为了取得美国的“援助”,印度政府进一步廉价拍卖印度的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把印度纳入了美国的“全球战略”体系。印度政府邀请美国拟订和审查自己的国防计划,允许美国军事人员视察印度的军事单位,接受美国派驻印度的军事代表团对“援助”项目的使用进行“观察和研究”,承担义务向美国提供军事情报。美国的军事、情报等方面的人员大批涌入印度。据印度《闪电》周刊不久以前报道,已经有两三千名美国人在印度作“各种防务工作”。印度政府还同美国签订了在印度建立“美国之音”的发射台的协定,把印度变成美国向东南亚进行冷战宣传的基地。印度总统拉达克里希南在今年六月访问美国的时候,甚至公开宣扬准备为实现美国的“世界秩序”而牺牲主权。

美印联合空军演习,标志着美印联合反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印度政府进一步投靠美帝国主义的卖国路线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美印联合空军演习,印度政府公开表明它已经赤裸裸地剥光了它的所谓“不结盟”的外衣,同美帝国主义结成了事实上的军事联盟。

美帝国主义从来都把武力威胁作为它在亚洲推行侵略政策的手段。美国用武力侵占了中国的领土台湾,在中国周围建立了一系列威胁中国和东南亚各国安全的军事基地。美国加紧在南越进行着肮脏的“特种战争”,并在东南亚策划一系列颠复干涉活动。美国用它的第七舰队到处对亚洲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最近,美国又成立了“中东—非洲—南亚司令部”,指挥镇压这一地区的民族独立运动的军事活动。现在,通过美印联合空军演习,美国从印度取得了侵略东南亚的又一个军事基地。印度政府企图依仗美国的军事势力来对中国和东南亚各国实行其大国沙文主义的扩张野心。而美帝国主义则加紧对印度实行控制,把印度反动派作为美国“全球战略”体系中的一个侵略工具。印度反动派和美帝国主义在军事上勾结起来,不仅威胁到中国的和平与安全,而且也严重地威胁到东南亚和亚洲各国的和平与安全。

为了欺骗印度人民和世界舆论,印度执政党国大党全国委员会在美印联合空军演习举行前夕通过了一项反华决议,还在叫嚷用一切力量“抵抗中国的侵略”,说什么印度政府“不会容忍侵略或放弃国家主权”。尼赫鲁还口口声声自称他的政府仍然奉行“不结盟”政策。

但是,印度政府的这种谎言是欺骗不了一切有头脑的人们的。中印边境局势由于中国方面的主动努力,早已和缓下来了。为什么印度政府还要在这个时候,允许美帝国主义到中印边境附近进行军事演习呢?这难道不是印度政府在所谓“中国侵略”的纯属捏造的借口下蓄意在中印边境制造紧张局势的铁证吗?

的确,印度正在遭到侵略,但是,侵略印度的决不是社会主义的中国,而是美国帝国主义。自从印度独立以来,在印度领土上第一次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活动的第一支外国军事部队,不正就是参加美印联合空军演习的美国军队么?

现在,在印度领空飞行的有美国的飞机,在印度领海停泊的有美国的军舰,在印度领土上驻扎的有美国的军事人员。印度政府甘愿开门揖盗,引狼入室,把印度的领土主权拱手出让给美国帝国主义。印度政府已经成为美国侵略亚洲的一个马前卒。在这种情况下,印度政府居然还有脸自称是“不结盟”的,这难道不是对世界上一切真正奉行不结盟政策的国家的一种嘲弄吗?

印度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印度政府已经使印度这个伟大国家日益沦于美帝国主义之手。印度政府这种出卖民族利益的卖国政策,已经激起印度人民越来越强烈的反对。美印联合空军演习,对于印度人民来说,是一课生动的反面教材。这个事实将使他们进一步认清,印度政府正在疯狂反华的一片喧嚷声中把印度引向何等危险的地步。印度人民也终有一天要起来,把侵入印度国土的这只美国新殖民主义的豺狼赶出去的。

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人民。中国政府一贯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并且坚持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但是中国人民从来不怕任何武力威胁,也从来不向任何武力威胁屈服。印度政府妄想联合美国对中国人民进行武力威胁,凭借军事手段来实现它对中国的领土野心,这是永远也办不到的。为了保持中印边境的和缓局势,我们希望为促进中印边界问题和平解决而努力的科伦坡会议与会国家,对于美印联合空军演习和中印边境局势的发展予以密切的注意。

印度投靠美帝国主义加紧反华备战的又一明证 美英印开始联合空军演习

新华社十日讯 新德里消息:美英印联合空军演习九日在印度东部开始举行,这是印度联合西方帝国主义制造紧张局势、威胁东南亚和平与安全的严重步骤。

据西方通讯社报道,英国空军飞机九日从距离加尔各答约一百英里的一个空军基地起飞,开始了这次演习。据报道,将在新德里和喜马拉雅地区举行的演习的第二阶段时,美国的空军部队将参加进去。

这是印度独立十六年以来,西方帝国主义的空军飞机和人员开入印度举行的第一次这样的军事演习。它将举行两个星期。

美国的合众国际社九日在报道演习开始的消息中,用威胁的口吻说,这次演习等于通知中国:美、英、澳三个西方国家准备帮助印度对付中国。

据美国新闻处报道,美国和印度的空军军官八日在新德里为了这次演习举行会议。印度空军作战司令平托空军少将在会上赞扬美国空军的C—130型运输机在去年中印边境冲突发生后向中印边境西段的印度军队空运,起了重要作用。

印度官方曾经宣布,参加这次联合演习的有:美国F—100超音速战斗机十八架,空军人员四百五十名;英国标枪式战斗机十二架,空军人员二百八十五名;澳大利亚皇家空军堪培拉式轰炸机二架,空军人员十三名。此外,还有印度六个半空军中队的一百多架飞机和四千多名空军人员。路透社报道参加这次演习的西方空军人员数字是大约一千人。

据报道,参加这次联合演习的美国空军中队名为“绿色的恶魔”,属于美国第三五四战术战斗机联队。美国指挥官由空军准将格雷姆担任。从今年八月开始,美国空军人员和装备就分批进入印度领土。这些美国军事人员为联合演习作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并对印度空军人员进行了训练。美国战斗机还在印度境内作了“熟悉情况”的飞行。

这次联合演习使用的雷达和通讯设备的主要部分也是由美国提供的。美国空军的四十四架巨型运输机已在九月十五日把一百二十吨雷达设备运到加尔各答。美国空军人员指导和参与了这些雷达的安装和定位工作。演习使用的雷达设施,仍归美国所有,这种所谓“流动”的雷达设备,将在印度设置十八个月到两年之久,然后由美国提供固定性雷达设施来替代。美国提供的雷达网设置在邻近中国和巴基斯坦边境的地区。《印度时报》八月二十一日曾经指出,“一旦雷达网动用起来,外国空军的干涉就不可避免地跟着进来了。”

巴基斯坦《黎明报》说 美英印联合演习加剧亚洲紧张局势

新华社卡拉奇十日电 巴基斯坦《黎明报》今天报道,巴基斯坦的公众人士说,昨天开始的印度同美英举行的联合空军演习表明,印度抛弃了它的中立主义和不结盟的伪装,加剧了亚洲的紧张局势。

他们认为,联合空军演习是对中国的直接挑衅,因此不利于这个地区的和平和安全。

他们指出,这次演习表明,印度企图在打击中国的借口下蓄意威吓巴基斯坦和东南亚的其他小国。

他们指出,西方国家为了它们的全球战略的利益,正在帮助印度加强它的好战姿态。而所谓可能发生的中国的空袭,只是举行联合演习的借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渔业协会和日本国日中渔业协议会 关于黄海东海渔业的协定的附件

关于黄海东海渔业的协定的附件附件一关于渔区的名称、位置、限期和渔轮数的规定

依本协定第二条,将六个渔区的名称、位置、限制期间和双方机船拖网渔轮实际捕鱼的船数规定如下:

第一渔区

1.渔区位置是北纬三十八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二十

二分之点,北纬三十八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三十分

之点,北纬三十七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三十分之点,

北纬三十七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五十一分三十秒之

点,北纬三十七度二十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三分之

点顺次连结至起点的线所围绕的海域。

2.限制期间:自三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和自十一月

一日起至十二月十五日止。

3.渔轮数:中国渔轮一百一十二艘,日本渔轮四十六艘。

第二渔区

1.渔区位置是北纬三十七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五十一

分三十秒之点,北纬三十七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三

十分之点,北纬三十六度十五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

之点,北纬三十六度十五分、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一分

五秒之点,北纬三十六度四十八分十秒、东经一百二

十二度四十四分三十秒之点顺次连结至起点的线所围

绕的海域。

2.限制期间:自二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和自十二

月十六日起至翌年一月十五日止。

3.渔轮数:中国渔轮一百五十艘,日本渔轮六十艘。

第三渔区

1.渔区位置是北纬三十六度、东经一百二十一度四十一

分二十秒之点,北纬三十六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三

十分之点,北纬三十五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三十分

之点,北纬三十四度、东经一百二十一度三十分之点,

北纬三十五度五十一分十五秒、东经一百二十一度三

十分之点顺次连结至起点的线所围绕的海域。

2.限制期间:自八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3.渔轮数:中国渔轮八十艘,日本渔轮八十艘。

第四渔区

1.渔区位置是北纬三十五度五十一分十五秒、东经一百

二十一度三十分之点,北纬三十三度四十九分三十秒、

东经一百二十一度三十分之点,北纬三十五度十一分、

东经一百二十度三十八分之点顺次连结至起点的线

所围绕的海域。

2.限制期间:自四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3.渔轮数:自四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中国渔轮零

艘,日本渔轮零艘;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中国渔轮五十艘,日本渔轮五十艘。

第五渔区

1.渔区位置是北纬三十二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三十八

分之点,北纬三十二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十五分之

点,北纬三十度四十四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四十分

之点,北纬三十度四十四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二十

五分之点顺次连结至起点的线所围绕的海域。

2.限制期间:自五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和自十一

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3.渔轮数:中国渔轮一百艘,日本渔轮七十艘。

第六渔区

1.渔区位置是北纬三十度四十四分、东经一百二十三度

二十五分之点,北纬三十度四十四分、东经一百二十

三度四十分之点,北纬二十九度、东经一百二十三度

之点,北纬二十九度、东经一百二十二度四十五分之

点顺次连结至起点的线所围绕的海域。

2.限制期间:自三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和自十月一

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3.渔轮数:中国渔轮七十艘,日本渔轮七十艘。

本规定所述渔轮数,以双船拖网渔轮一艘为计算单位。单船拖网渔轮一艘,作双船拖网渔轮两艘计算。附件二

关于维持渔船作业秩序的规定

依本协定第三条,为了中日双方机船拖网渔轮(以下简称双方渔轮)之间和机船拖网渔轮与他种渔船之间在海上的安全生产和维持正常秩序,除遵守有关国际航行的一般惯例外,规定如下:

一、标志和信号

1.双方渔轮在驾驶室两侧外壁标明船名或港籍号(渔

船登记号),船首两侧标明船名,船尾标明港籍、船

名。

2.中国渔轮驾驶室外壁涂灰色,日本渔轮驾驶室外壁

涂黄铜色。

3.双方渔轮在拖网时,昼间在船上易见处挂竹篮一只,

夜间点明三色灯、白灯和船尾灯。

4.双方渔轮在捕鱼中,如网具挂缠岩礁或其他障碍物

时,昼间应将竹篮取下,在船上易见处挂直径○·

六一米以上的黑球一个,夜间点明锚灯。

5.双方渔轮夜间识别信号,使用驾驶室灯。中国渔轮

用三短闪光,日本渔轮用二长闪光。

6.双方渔轮航向笛号的规定:

一短声转向右方;

二短声转向左方;

三短声倒行。

7.双方渔轮夜间在渔场抛锚时,应在易见处点明锚灯。

8.帆船(包括虽有机器而当时未使用的船,以下同)捕

鱼时,昼间在船上易见处挂竹篮一只,当发现渔轮

驶近时,以适当信号显示渔具延伸方向。使用流网

时,除上述规定外,在流网延伸的末端浮标上系红

旗一面。夜间在船尾易见处,置白灯一盏,当发现

渔轮驶近时,向网具延伸方向显示另一白光。

二、作业中应遵守的事项

1.双方渔轮不得在拖网中渔轮的正前方放网、投锚或

有其他妨碍该渔轮作业的行为。

2.在拖网中的双方渔轮不得超越前方拖网中的渔轮的

正前方拖网,而妨碍该渔轮的作业。

3.拖网渔轮正后方约一千米为其网具延伸区,其他渔

轮不得在此范围内放网、投锚或有妨碍该渔轮正常

拖网的行为。

4.两对渔轮(“对”是指使用一个网进行操作的两艘渔

轮,以下同)并行拖网时,应保持三百米以上的横距。

5.双方渔轮在比较集中的渔场拖网时,少数渔轮应注

意多数渔轮的拖行方向,不得造成对多数渔轮拖网

作业的困难或使多数渔轮遭受损失。

6.双方渔轮在比较集中的渔场拖网时,应保持一定的

拖行方向,如被风或潮流所迫无法控制时,应以笛

号通知拖行方向的改变。

三、关于避让事项

1.拖网中的渔轮对遇时,应在相距五百米以外,相互

有责向右转向。几乎对遇时,在相距五百米以外,

相互有责向便于避让之侧转向,并以笛号通知。

2.两对渔轮横遇时,如在右舷侧发现对方渔轮,应在

相距五百米以外,暂停拖行,或减速拖行,或向右

转向,直至对方渔轮通过后相距五百米以外为止。

3.拖网渔轮应避让起网渔轮和投锚渔轮。拖网渔轮在

距起网渔轮五百米以外时,应即转变拖向,予以避

让;拖网渔轮应在投锚渔轮的后方航过,如不得不

在投锚渔轮的前方航过时,应保持一千米以外的距

离。

4.拖网中的渔轮在其前方发现因丢失网具而正在进行

搜索的渔轮时,应适当转变拖向,以便该轮的搜

索。

5.拖网中的渔轮在其前方发现发生起网事故(断纲、网

具挂缠或其他)的渔轮时,除转变拖向进行避让外,

应注意该轮的信号,采取行动,防止网具相互挂

缠。

6.双方渔轮应避让捕鱼作业中的帆船及其渔具。

7.航行中的渔轮应避让捕鱼(放网、拖网、起网)中

的渔轮,不得高速航近,使对方作业发生困难。

8.航行中的渔轮应在投锚渔轮的后方航过,如不得不

在其前方航过时,应保持一百米以外的距离。

四、双方渔轮在渔场抛锚时,相互间应保持一千米以外的

距离和间隔。

五、除以上各项规定外,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碰撞或

网具挂缠,双方渔轮应采取随机应变的措施,以防止

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为了生产的安全,双方渔轮不得忽略航行或捕鱼作业

中的值岗了望和习惯上的预防措施。附件三

关于渔船因紧急事故寄泊和救助海难后

处理办法的规定

依本协定第四条,规定中日双方渔船(以下简称双方渔船)因紧急事故驶至对方指定港口寄泊和相互救助海难后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双方渔船,因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无法或不及返航时,可驶至对方指定的港口停泊:

1.船体严重破损或机器发生严重故障,显著危及船舶

的安全时。

2.遇到台风或恶劣天气,除紧急寄泊外,确无其他办

法能躲避危险时。

3.船员有了急需医治的严重伤、病(不包括传染病)

时。

4.为了护送被救助的遭难人员或船舶,必须进入对方

港口时。

二、中国方面指定日本渔船寄泊的港口为:连云港、吴淞

口,每次准许寄泊的最高船数是吴淞口五十艘,连云

港三十艘;日本方面指定中国渔船寄泊的港口为:长

崎港、五岛列岛的玉之浦港、鹿儿岛县的山川港。

三、双方渔船由于损坏过于严重,在完全失去航行能力而

又无他船拖带至对方指定港口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

对方就近港口,但在到达后应立即报告当地有关机

关。

四、双方渔船需要到对方指定港口寄泊时,事先必须向寄

泊港口的港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始得寄泊。申

请寄泊的方法如下:

1.申请寄泊的联络方法:

(甲)日本渔船驶至中国方面指定的港口寄泊时,

可采取下列两种方法当中的一种进行联络:

(1)通过上海海岸电台联络:

①用五○○千周呼叫上海海岸电台,得到

该电台答复后,船台按国际通用的水上

行动业务无线电通讯工作频率,即四二

五、四五四、四六八、四八○千周中的

任何一种发报,同时守听上海海岸电台

常用工作频率四五八千周的应答,取得

联系后,拍发电报。

②如中波波段的通讯发生困难时,向上海

海岸电台联系,取得其同意后,可改用

短波波段通讯,这时船台的呼叫频率应

为八三五四~八三七四千周(以八三六

四千周为中心)。上海海岸电台的常用

工作频率为八五○二千周。

③在六、七、八、九、十,五个月份里,

在黄海、东海上出现台风警报时,日本

渔船可用二○九一千周和上海海岸电台

进行联络。这时船台呼叫频率和通讯频

率都是二○九一千周。

④上海海岸电台的呼号为XSG。

⑤上海海岸电台播发通报表时间以北京时

间(格林威治标准时间加八小时)为标

准,每小时的第三十分钟开始。

⑥不能直接与上海海岸电台联络的渔船,

可经其他渔船或与渔业有关的船舶代为

联络。

(2)用国际电报联络:

用国际电报进行联络时,可通过日中渔业

协议会或其支部直接向寄泊港口的港务机

关进行联络。国际电报的电文必须采用中

文或英文明码。连云港港务机关的电报挂

号是“连云港9666”,吴淞口港务机关的电

报挂号是“上海3966”。

(乙)中国渔船驶至日本方面指定的港口寄泊时,可

采用下列三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联络:

(1)通过长崎海岸电台联络:

①用五○○千周呼叫长崎海岸电台,得到

该电台答复后,船台按国际通用的水上

行动业务无线电通讯工作频率,即四二

五、四六八、四八○千周中的任何一种

发报,同时守听长崎海岸电台常用工作

频率四八三千周的应答,取得联系后,

拍发电报。

②如中波波段的通讯发生困难时,向长崎

海岸电台联系,取得其同意后,可改用

短波波段通讯。这时船台的呼叫频率应

为八三五四~八三七四千周。长崎海岸

电台的常用工作频率为八七○六千周。

③长崎海岸电台的呼号为JOS。

④长崎海岸电台播发通报表时间以日本时

间(格林威治标准时间加九小时)为标

准,每偶数时的第五分钟开始。

(2)通过渔业无线电台联络:

①与长崎海岸电台联络有困难时,可与下

关、户畑、福冈、长崎的渔业无线电台

进行联络。这时船台的呼叫频率和通讯

频率都是二○九一千周。

②渔业无线电台的呼号和发报时间如下:

下关JFK随时

户畑JFN随时

福冈JFO随时

长崎JFR随时

③不能直接与长崎海岸电台或渔业无线电

台联络的渔船,可经其他渔船或与渔业

有关的船舶代为联络。

(3)用国际电报联络:

用国际电报联络时,可通过中国渔业协会

或其分会经由日中渔业协议会,向寄泊港

口的港务机关进行联络。国际电报的电文

必须采用罗马字拼写的日文明语。日中渔

业协议会的电报挂号是:

“NICHUKYOGIKAI TOKYO”。

2.与双方指定的海岸电台或渔业无线电台联络时,

电文用语采用英文明语,拍发电报时所用的电码符

号应用国际“莫尔斯”讯号。

3.申请寄泊联络时,应将请求寄泊渔船的所属单位、

船名、港籍、吨位、船长姓名、船员人数、寄泊港

口、预定到达时间及寄泊理由报告对方。

4.得到寄泊允许,准备进入寄泊港口的渔船,在入

港之前必须在港外锚地下锚,用信号同当地港务机

关联系请求入港,经准许后,方可驶至当地港务机

关指定的地点寄泊。

向当地港务机关联络发信号的方法是:白天悬挂国

际信号旗;夜间使用发光信号。

五、渔船寄泊期限,仅限于台风、恶劣天气或渔船修理等

必要的寄泊期间。如果当地无法修理时,寄泊渔船所

属国的渔协在十天以内,应负责设法将寄泊渔船拖回

本国。

六、一方渔船在出入对方指定的寄泊港口时和寄泊期间,

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遵守对方政府的有关法规,服从当地有关机关的

指导,并接受其询问和检查。

2.经过对方的禁渔区和领海时,应按照驶入或驶出寄

泊港口的必经航道航行,不得迂回航行。

3.入港后,应向寄泊港口的有关机关交验有关证件,

并说明入港理由。

4.不准测绘、摄影、侦察和作气象、水深及其他同寄

泊无关的记录。

5.禁止使用无线电发报机、报话机、雷达、无线电测

向仪、回声测深仪、火箭信号、火焰信号、信号

炮。

6.非经当地港务机关同意,不得在港内擅自航行和移

泊。

7.非经对方有关机关批准,所有船员,一律不准擅自

登陆。

七、寄泊渔船如要求补充粮食、饮水、医疗用品和其他必

需品时,当地渔协或其他有关团体应尽可能地予以照

顾和协助。

八、一方渔船救助了对方渔船后,应立即将被救渔船的所

属单位、船名、救助时间和位置等报告本国渔协,并

在现场将遇难船员和船只交给对方其他渔船,如果不

可能移交时,则由双方渔协联系后,根据商量的结

果,听从本国渔协的指示,进行处理。

九、凡不属于本规定“一”“三”的情况而驶至对方任何港

口的渔船,或不遵守“六”的各项规定的渔船,得由

对方国家按有关法规论处,后果由该船自己负责。

十、实行本规定时,上海海岸电台、长崎海岸电台及渔业

无线电台与对方渔船联络,应由渔船负担的电报费,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上海邮电管理局和日本国际

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根据国际电报费结算办法进行结

算;其他方面支出的经费,由双方渔协分别垫付,每

年上半年的垫款在当年八月份结算;下半年的垫款在

翌年二月份结算。

附件四

关于交换渔业资料和交流技术的规定

依本协定第五条,中日双方渔协关于交换渔业资料和交流技术事项,规定如下:

一、关于渔业资源

1.相互交换黄海、东海渔业资源的调查研究和统计

资料。

2.对于试验研究机关进行的鱼类标志放流工作,应

相互协助。

二、相互交换有关捕鱼设备、技术和渔轮机器操作经验

的资料。

三、相互交换有关水产加工技术资料和加工样品。

四、相互交换有关水产养殖的试验研究和技术经验的资

料。

五、相互进行水产科学技术人员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