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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月28日 ·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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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界限

若水

划清事物界限才能正确地掌握政策

世界是统一的,可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又都是互相区别、彼此不同的。世界是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可是世界上的每一个具体事物又是有边有际、有始有终的。这就是说,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之间,一个运动过程和另一个运动过程之间,是有界线的。国有国界,省有省界,县有县界,如此等等:这是空间的界线。一年有四季,一个月有三十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如此等等:这是时间的界线。这些界线,把这一块地方跟那一块地方区别开来,把这一段时间跟那一段时间区别开来。界线,也可以写作界限,就是标明一个事物的限度,过了这个限度,就变成别的事物了。

有量的限度,也有质的限度。比如一块地,有十亩大小,这就是这块地的量的限度。但是,这块地跟另一块地相区别的,不仅在于它的大小,它的边界,而且在于这块地是什么地,例如它可能是草地,不是庄稼地,不是池塘,这就是它的质的限度,或质的界限。在这里,限度就不只是外在的东西,而且是内在的东西了。

不认识事物的共性和普遍联系,这是一种片面性;不认识某一事物和其他事物相区别的特殊本质和界限,这也是一种片面性。《矛盾论》告诉我们:“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这也就是说,要划清不同事物的质的界限,从而确定不同的对待方法。

这个原理,对于革命和建设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只有划清了不同事物的不同界限,我们才能据以定出不同的政策,才能恰当地掌握各种政策的界限。例如,划清了人民和敌人的界限,我们才能很好地团结人民对敌人作斗争,才能分清民主和专政的各自适用范围。划清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才能保持工人阶级的独立性和领导权,才能正确地对资产阶级又联合又斗争,顺利地对资产阶级进行改造。划清了不同革命阶段的界限,才能有步骤地把革命从胜利引导到胜利。划清了成绩和缺点的界限,才能正确地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有不同的区别,也就有不同的界限。不但有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之间的界限,一个运动过程和另一个运动过程之间的界限,而且在同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之间、各个方面之间,在同一个运动过程的各个阶段之间,各个阶段中的各个小阶段之间,也都是有界限的。分不清这些界限,也会犯政策错误。

举例来说:我们首先要划清敌人和人民的界限,分清专政和民主的适用范围。对待反革命,我们是一律实行专政的,可是,在专政的对象里,又要分清哪些是可以宽大处理的,哪些是要加以镇压的,这里也有一条界限。不区别这种界限就是错误的。

就革命队伍内部的组织关系来说,民主和集中之间,集中和分散之间,也都是有界限的。拿集中和分散的关系来看,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里讲到抗日游击战争的指挥关系时说:“凡关于一般事项,即战略性质的事项,下级必须报告上级,并接受上级的领导,以收协同动作之效。然而集中到此为止,过此限度,干涉到下级的具体事项,例如战役战斗的具体部署等等,同样是有害的。因为这些具体事项,必须按照随时变化随地不同的具体情况去做,而这些具体情况,是离得很远的上级机关无从知道的。”毛泽东同志指出,绝对集中主义和绝对分散主义都是错误的,在游击战争中,应该实行战略的集中指挥和战役战斗的分散指挥的原则。这就是说,集中和分散都有各自的界限,集中指挥不应该超过战略问题的界限,分散指挥不应该超过战役战斗的具体部署的界限。

量的界限和质的界限的相互关系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量的方面和质的方面,这两方面都是变化的,但是质的方面比量的方面具有较大的稳定性。量的方面的变化,在一定范围里,是不影响事物的质的方面的。比如说,十亩大小的一个池塘,如果把面积扩大到二十亩、三十亩、四十亩,池塘仍旧是池塘,并没有起质的变化。但是,超过一定限度,就要引起事物的质变了。例如,海洋不仅要比池塘大不知多少倍,就是海水的成份跟池水的成份,海洋里的现象跟池塘里的现象,也是大大不同的,这是质的不同。再举一个例子说,在一定范围里,我们把水的温度提高几度或者降低几度,水还是水,并不会起质的变化,但是如果高过了一百度或者低过了零度,水就不是水,就变成汽或者冰了。这就叫量变引起质变。

由此可见,我们要注意事物的数量方面,注意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我们还要注意事物的质量方面,注意制约着事物数量的质量界限。

事物在量的方面的变化超过一定界限,事物就要变质,就要转化为它的反面。真理加以夸大,就会变成错误;好事做过了头,就会变成坏事。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来说,“密植能增产”这条真理之所以为真理,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越密越好”,因为密植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不能增产,反而要减产了。我们提倡“合理密植”,就是要掌握密植的限度,使密植不变成“太”密。太稀是不及,太密是过度,恰到好处是适度。什么是“度”?度就是有限的量与质的统一。

事物的量的方面和质的方面,是互相制约着的。水的温度的量的变化是受水的质制约的(只能从0℃到100℃)。反过来,水的形态的质的变化又是以水的温度的量的变化为前提的。

在社会生活方面,情形也是一样。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完成。量变和质变的关系,也就是进化和革命的关系,改良和飞跃的关系。社会生产力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曾经有巨大的进步,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生产力的发展是有限的,所以,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越是发展,它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就越来越尖锐,其必然的结果,就是引起社会革命,引起社会的质变,由资本主义的旧的生产关系变为社会主义的新的生产关系,使被束缚的生产力得到解放。

分清不同革命阶段的界限

中国革命有几个不同的阶段,这些阶段是互相衔接的,又是互相区别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它的质的界限,不到这个阶段终了之日,它的质是基本上不变的。在不同的革命阶段有不同的政策,就是适应于不同阶段的革命性质的。毛泽东同志曾经多次告诉我们注意不要越出政策界限,要“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分清界限”(《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一三三一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曾经依据情况的不同而提出过不同的口号,但所有这些口号都是适合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的政策,包括没收地主土地和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在内,并没有超出资本主义范畴私有财产制的界限以外,并没有实行社会主义。”(《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二五一页)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因素;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是有界限的,又是互相渗透的。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已经孕育着社会主义的因素,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也还有一部分属于民主革命性质的任务。但是,尽管有这种交错的情况,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之间仍是有一条明显的界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同样,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也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已经孕育着共产主义的幼芽(例如人民公社中的部分带有按需分配萌芽性质的供给制度),我们决不能轻视这种幼芽,但是这种幼芽在数量上终究是有限的,它并不能决定整个社会的性质。(另一方面,当前的社会性质既然还是社会主义的,就不能不对这种共产主义幼芽的发展作某种适当的量的控制,例如农村人民公社的分配中,供给部分不能太多。)整个说来,我们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毕竟还是很低的,我们在基本上还必须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这就决定了我们现阶段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在1958年12月10日由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写道:“在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在社会主义阶段上停步不前,但是也不能陷入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阶段的空想。我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不断革命论者,我们认为,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没有隔着也不允许隔着万里长城;我们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发展的阶段论者,我们认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反映事物的质的变化,不应当把这些不同质的阶段互相混淆起来。”这就一方面指出了不同的革命阶段相互联系,一方面又指出了它们各自的质的界限。

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条界限。在社会主义阶段,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之间,又有一条界限。人民公社从集体所有制进到全民所有制,以及在集体所有制阶段从生产队基本所有制进到公社基本所有制,又各有一条界限。人民公社就是通过这些阶段,一步步走向共产主义的。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这是一个飞跃,一个质变。社会主义阶段的发展,对于这个质变来说,只是量变。但是社会主义本身又有一些阶段,这又是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的质变。这些阶段是互相衔接的,但是它们之间的界限又是不能混淆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并不等于由社会主义变为共产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变为人民公社,更不等于由社会主义变为共产主义。”这些阶段之间的区别,是以生产力的增长为基础的。决议强调说:“无论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是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由“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社会进入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只有在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和其他条件成熟了以后,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这就是说,我们越是迅速地发展生产,就越是为将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质变准备了条件。不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是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的。

事物的界限既是可变的又是相对固定的

划清界限,是为了革命的目的。我们要划清敌我界限,是为了消灭敌人。我们要划清工人阶级和其他阶级的界限,是为了最后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我们要划清先进和落后的界限,是为了帮助落后变成先进。我们要划清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界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界限,是为了顺利地进行革命,促进革命从前一个阶段转变到下一个阶段。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划清界限是为消灭界限作准备,设立界限是为突破界限作准备。旧的界限突破了,出现了新的事物,新的事物又有新的界限,又需要我们遵守它和突破它。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

一切界限都不是绝对固定的。某种事物在一种条件下有某种界限,条件变了,界限也会变。例如,水变为汽的界限是一百度,这是以一个标准气压为条件的;气压增加了或减少了,水的沸点也会升高或降低。密植的问题也是这样。密到什么程度最合适,这是因农作物的不同,品种的不同,土质、肥料、劳力和工具等等条件的不同而转移的。集中和分散的界限也是这样。随着情况的不同,有时要多分散一些,有时要多集中一些。在抗日战争时期和人民解放战争初期,由于我们的党和军队是处在被敌人分割的农村环境之下,处在游击战争的环境之下,党中央曾经允许各地方党的和军事的领导机关保持很大的自治权,这就使他们发挥了主动性和积极性,度过了长期的严重的困难局面。但是,随着也产生了某些分散主义,某些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到1948年,形势大变了,党要迎接全国性的胜利了,就需要把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了。这时,在战役上也实行集中指挥了。在全国范围内来说,我们现在则要适当地强调集中领导,强调全国一盘棋,以利于实行全面安排,综合平衡。

事物的界限虽然不是绝对固定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忽视这种界限的相对固定性,不能根本抹煞这种界限,特别是质的界限更是这样。运动和变化虽然是绝对的,但是质的飞跃只能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才会出现。即使像战争那样迅速变化的事物,也不能没有相对的固定性。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说:“决不能否认一定时间内的相对地固定的战争计划或方针;否认了这点,就否认了一切,连战争本身,连说话的人,都否认了。……没有人否认,就是在某一一定时间内适用的方针,它也是在流动的,没有这种流动,就不会有这一方针的废止和另一方针的采用。然而这种流动是有限制的,即流动于执行这一方针的各种不同的战争行动的范围中,而不是这一方针的根本性质的流动,即是说,是数的流动,不是质的流动。这种根本性质,在一定时间内是决不流动的,我们所谓一定时间内的相对固定性,就是指的这一点。在绝对流动的整个战争长河中有其各个特定阶段上的相对固定性,这就是我们对于战争计划或战争方针的根本性质的意见。”战争尚且如此,社会主义建设就更是这样了。我国的生产发展是高速度的,但是我国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毕竟是很低的,要使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起来还要相当长的时间。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的政策方针虽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有某些改变,但不会是根本性质的改变。

把事物的界限当成固定不变的东西,当成永远不可逾越的鸿沟,故步自封,停顿不前,这是右的保守的思想。否认事物的界限,否认过程的阶段性,企图在一个早上完成一切革命任务,这是“左”的空想。既承认事物的相互转化,又承认事物的界限,既承认发展的永恒性,又承认发展的阶段性,这就是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结合。

要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工作

为了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做得更好、更细致,要在广大干部中间,进一步提倡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早在1941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曾经向全党提出系统地周密地研究周围环境的任务。他指出:“共产党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了解情况和掌握政策两件大事,前一件事就是所谓认识世界,后一件事就是所谓改造世界。”他还一再地反复地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这个著名的口号。在毛泽东同志的教导下,二十年来,我们党的许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调查研究工作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许多同志已经学会了这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那种仅仅根据一知半解,根据“想当然”就发号施令的主观主义歪风大大减少了。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够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极其复杂的斗争过程中,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革命事业和建设事业接二连三地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调查研究,这是了解情况,认识世界的唯一的方法。无论做什么工作,总要先了解情况,然后,才能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方针、政策、计划,再动员群众去贯彻执行这些方针、政策、计划。不认识世界,也就谈不上改造世界。没有系统地周密地调查研究,不了解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粗枝大叶,只凭热情去工作,就叫做主观主义。有这样作风的人,他们的行动就不可能符合客观实际,十个有十个是要在工作中碰钉子的。

调查研究在我们的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一件新事情,是我们过去所不熟识的。一件事从不熟识到熟识,必须经过系统地周密地调查研究,经过一个探索客观规律的过程。同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飞跃发展的事实,也不断地向我们提出新的问题。为了使我们的思想适应于新的情况,也非经常地进行调查研究不可。毛泽东同志说过:“实际工作者须随时去了解变化着的情况,这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也不能依靠别人预备的。所以,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

我们以领导农业生产为例。在旧中国,几千年来农村都是小农经济占统治,一家一户是一个生产单位,农业生产是十分落后的。但是,现在农村已经建立了人民公社,变成了几千户,甚至上万户的大经济,人民公社又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政社合一的社会基层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发展的规律性就不同于小农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发展的规律性了。我们要领导好农业生产,必须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已经改变了的客观规律办事。

怎样才能从实际出发,使我们的领导工作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呢?关键就在于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第一步,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的基本情况,作到胸中有数。这包括农村的基本经济情况、农村各阶级、各阶层的状况、当时当地的自然条件、各种作物的特性和生长规律、国家建设和群众生活需要的情况,等等。这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在任何群众运动中,群众积极拥护的有多少,反对的有多少,处于中间状态的有多少,这些都必须有个基本的调查,基本的分析,不可无根据地、主观地决定问题。”有了这些基本情况,我们就可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为进一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造条件。第二步,是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也就是对调查所得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综合的工作,通过这个过程,才能制定出方针、政策、计划和措施。例如,密植是农业技术改革当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求得一个合理的密度,仅仅了解一些基本情况还是不够的,必须全面地分析当地的土色,深耕几寸,施肥多少,水利条件如何,等等,经过分析,再结合群众长期的生产经验,才能确定密度大小。否则,也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旱田改水田也是一样,必须详细勘察当地的水源、气候、土质等自然条件,同群众一起商量、分析、比较,然后才能确定那一块地可以改,那一块地不可以改,绝不能片面强调高产,在那些不适合种植水稻的地方硬性推广水稻。否则,很容易把好事办成坏事。毛泽东同志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说过:“我们指导农业,要依各种不同地区而采取不同方法,一种地区以深耕为主,另一种地区以扩大耕地面积为主。在时间上也要有分别:在有荒可开时,以奖励开荒为主;在荒地开尽时,就要转为奖励深耕为主了。不但在大的区域之间要有分别,就是在一县、一区、有时甚至一乡之内,也要有这种区别。”为了分别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就必须实事求是地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解决问题。毛泽东同志的这个指示,一直到今天,对于我们许多同志说来,仍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对客观事物进行系统地、周密地调查研究工作是一切工作都需要的。当然调查研究应该抓住典型,要善于解剖麻雀,因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要我们认真地、切实地解剖了一只麻雀,就可以对于其他所有的麻雀有了了解。同样的,只要我们对于一两个公社、生产队和生产小队认真地进行了调查研究,深入地了解了情况,真正做到胸中有数,我们就不仅在领导这一两个公社、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的工作时有了科学根据,在领导其余的公社、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的时候,也就有了依据。换句话说,调查研究必须抓住各种典型,进行详细的解剖。这样,就容易把工作做好了。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必须经过一番艰巨的劳动,而且还必须有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

“要做这件事,第一是眼睛向下,不要只是昂首望天。”要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我们有些同志也下去做调查研究,但是,他们虽然调查了,往往仍然是道听途说,一知半解,甚至有人从调查当中得出了同客观事实完全相反的结论。这些人的缺点主要就是缺乏一种甘当小学生的谦虚态度,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有了眼睛向下的决心还不够,还要掌握阶级分析的方法,否则也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同样一件事,这个阶级拥护,那个阶级反对,这个阶级说好,那个阶级说坏,如果不进行阶级分析,我们就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例如,对于公共食堂,贫农下中农和富裕中农的看法就不同;对于技术革命,工人和资产阶级专家的看法也不同。在这里就需要采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才能分清是非,分清主流和支流、本质和现象。

调查研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作作风。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和做理论研究工作的同志都应当经常重视这件工作。毛泽东同志在1941年曾经说过:“在全党推行调查研究的计划,是转变党的作风的基础一环”。这句话,今天对于我们仍然是适用的。(原载北京《前线》1961年第二期)

学习杜老的治学作风

关锋

从报上看到杜老国庠逝世的消息,甚感悲痛。从中国哲学史这门科学的发展着想,更觉得杜老的去世是一个很大的损失。我和杜老认识不久,不太熟悉,会面的次数屈指可数,畅谈则只有一次。但我对杜老的印象却很深。他关于中国哲学史的著作,我反复地读过,深以为这些著作所体现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治学作风,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1959年“五四”前后,杜老来北京开会,住在新侨饭店。我曾和林聿时同志,到杜老的住处,向他请教关于中国哲学史的一些问题。那次畅谈了四、五小时,直到深夜方休。经过这次畅谈,对于杜老在研究中国哲学史方面的观点和学风,有了更多的了解。杜老很谦虚。他说,他对于中国古代哲学的研究,也是“半路出家”。他说,他写的关于中国哲学史的一些文章,对于青年说来,对于总结中国哲学的斗争及其发展规律说来,不过是“土桥”,也许对年青的中国哲学史工作者有点方便;但科学的中国哲学史,则需要由年青的一代来完成。去年,杜老出版了关于中国哲学史的论文集,题名为《便桥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杜老在谈话中,极力鼓励中国哲学史战线上的新进。他把搞出一部科学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中国哲学史,寄希望于年青的一代。但是,他虽然年迈,行政工作又忙,却孜孜不倦地进行研究。1959年,杜老就在着手写作关于墨子的一部专著。杜老对于墨子是有长期的研究的,不知这部专著完成否?

我曾谈到我们很少古文字学的知识,对于研究古代哲学思想增加了一些困难。杜老又一次说,他也是“半路出家”。接着就谈到了清代的汉学和宋学之争。他说,我们搞中国哲学史的,要有汉学家的本领,但不要成为汉学家,既戒空疏,又要戒“玩物丧志”。对于校勘、训诂、辨伪这一套,重要的是方法问题。我们只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同志的著作,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又肯下工夫读古籍,掌握必要的资料,就会大大地超过前人,把古籍的校勘、训诂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宋学家和汉学家对于历史文献,都有断章取义之弊,宋学家的这种弊病多出于望文生义或者故意歪曲,而汉学家则多出于拘泥一字一句之解,弄得支离破碎,把原意给掩盖了。谈到“断章取义”,杜老很感慨,大意和收在《便桥集》中的《“断章取义”与“还而体会”》一文所写的差不多。在这篇文章里,他写道:“一提起‘断章取义’,就联想到所谓‘赋诗’。大概,‘断章取义’的作风是起源于赋诗吧。翻开《左传》来,可以看到许许多多关于赋诗的记载。说得有声有色的多半是朝聘盟会中‘赋诗见志’的故事……。这种宴会中的赋诗,惯例是各人就现成的诗中找一首合适的叫乐工唱,用来表达自己对于对方的情意。只要与当前的环境调和,与本人的身份恰合,诗中的辞句有足以表达自己的意思,就行,做诗的人的真意怎样可以不管的。”“用断章取义的眼光去读诗说诗,固然要害了诗,而用着同样的方法去引诗或其他文字,假借它来做自己的论据,来装点自己的学术,一定也要害了学术。一切混乱,诬妄,曲解,附会等毛病,都会从这里生出来。”“似乎是在翻旧账,其实不然”,这种作风,现在“还活着”。那次谈话,杜老对于中国哲学史研究工作中“还活着”的断章取义的作风,说了不少。这些话很对。我以为,这是切中了目前中国哲学史研究工作中之属于“一个指头”的时弊的。

杜老自己对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确是踏踏实实的。他自己写的关于中国哲学史的著作,从数量上看不算太多,但质量好。例如他的《先秦诸子的若干研究》、《先秦诸子思想概要》和《便桥集》等。这些著作中的论点,固然有一些可议之处,但是重要的不在这里,而在于它体现了一种优良的学风。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真正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剖历史上的哲学体系及哲学体系之间的联系、哲学上两大阵营的斗争及其发展的线索。对古典哲学文献,他所涉及的,都分析得很细致,而无繁琐考据之弊。杜老对于先秦诸子的研究,例如对于墨子、墨经、荀子、公孙龙的哲学,都有若干创见。这些创见,从大的方面看来,大都是颠扑不破的。他对公孙龙的研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研究公孙龙的人,大都是说到公孙龙哲学是诡辩论、“客观”唯心主义,就完了,对于公孙龙哲学体系的特殊形态则不加深入分析或很少深入分析。而杜老的《论公孙龙子》(载《先秦诸子的若干研究》)却是集中注意于揭露和剖析公孙龙哲学的特殊形态。他对公孙龙哲学的“指”、“离”、“藏”和“物指”这几个基本范畴及其内在逻辑联系,作了深入的分析;这样一来,公孙龙哲学体系就豁然而解了,它的特殊形态和结构就被抓住了。经过这种分析,杜老作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公孙龙哲学是多元的客观唯心主义。并由此分析了公孙龙哲学的阶级性和时代性,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公孙龙哲学是怎样地反映了“当时政治的和社会的现实”。固然,对于公孙龙哲学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公孙龙的思想渊源,他和尹文子的关系,从解剖公孙龙哲学总结理论思维的经验教训,等等;但是,杜老的研究,却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把公孙龙哲学体系基本上给我们解剖开了。这是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可靠基础。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文章,像杜老的《论公孙龙子》这样深刻的,实在不多。这篇文章没有引用多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句,也没有引用很多训诂、注释之类的资料,但可以让我们深深感觉到,作者在挥动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解剖刀,一步一步地进行解剖,处处击中公孙龙哲学的要害。杜老这篇文章以及关于墨子、墨经和荀子的文章,其意义和影响,大大超过了对一个哲学体系的解剖和批判,因为它体现着正确的研究观点、方法和治学作风。

毛泽东同志说:“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

“一切运动形式的每一个实在的非臆造的发展过程内,都是不同质的。我们的研究工作必须着重这一点,而且必须从这一点开始。”(《矛盾论》)这是研究问题的普遍的方法论,对于研究哲学史、解剖历史上的哲学体系说来,当然也必须如此,即:对具体的哲学体系进行具体的分析,揭露它的特殊的范畴、逻辑结构,特殊的质,特殊的形态。否则,例如断言老子是

“客观”唯心主义,公孙龙也是客观唯心主义,庄子是主观唯心主义,孟子也是主观唯心主义,这种断言是不错的,但是如果不深入分析它们的特殊的质、特殊的形态,只把“客观”唯心主义或主观唯心主义往它们头上一套,那是没有用处的,不但没有解开这些哲学体系,而且应该说,解剖工作还没有开始进行。不能认清它的特殊的质、特殊的形态,当然批判也就不能击中要害;从中总结理论思维的经验教训,更是谈不到的;甚而还可能把“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形上而学的唯物主义等等概念,变成套语,以致不仅不能对于当前的斗争作出有益的贡献,反而提倡了一种坏的学风。哲学是“高高凌驾于空中的思想部门”(恩格斯语),只有对某一哲学体系进行了深入的解剖,捉住它的特殊本质,才可能对这个哲学体系的阶级性作出深入的分析。如果用相反的作法,对哲学体系不加分析,用简单的公式去套:唯心主义是反动的,这时的反动阶级是某某阶级,所以某某的唯心主义哲学是反映某某阶级的要求的;即使这种断言是对的,也还没有弄清它是怎样反映某一阶级的要求的,这种作法常常弄得牵强附会,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概念庸俗化。杜老的中国哲学史的文章,大都具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具体的哲学体系进行具体的分析,绝不停留在某某哲学是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判断上,而是进一步进行解剖,分析它们的特殊的质、特殊的形态。这样,就不仅能够正确判断某一哲学体系的阶级性,而且能够分析出它是怎样的反映某一阶级的要求的——这种反映,一般的说,都不是直接的(如果略去他的政论的话),而是经过一系列的抽象。

杜老关于哲学史的文章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坚持“古为今用”,“有的放矢”,为当前的实际斗争服务,令人读了有鲜明的现实感;没有那种所谓“为学术而学术”、“为古而古”的味道。例如他在民主革命时期写的《论“理学”的终结》、《玄虚不是中国哲学的精神》、《玄虚不是人生的道路》,都是针对当时思想界出现的、曾经喧闹一时的一股逆流而发的。还有题为《红棉屋札存》的一些读书札记,大都是针对断章取义、“六经注我”那种资产阶级学者的作风而发的。近几年,他写的关于印度“因明”和墨家逻辑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收在《便桥集》中),则是针对关于逻辑学的一种错误倾向而发的。他对哲学史确是有踏踏实实的研究,力求“古为今用”,这就达到了一定的效果;读这些文章,使人们感到它所体现的“古为今用”,是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不是生拉硬扯,牵强附会,或者只是从古代找一个由头来做今天的文章。中国哲学史工作者,经常同几百年、几千年的历史人物打交道,经常在故纸堆里扒梳,要坚持“古为今用”、为实际斗争服务的方向,并不是很容易的,但是却必须坚持,而不使自己沉淀在史料的大海里。要坚持这个正确的方向,作出对于当前实际真正有用的成绩,最根本的就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同志的著作。这是哲学史工作者本人的世界观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修养问题,绝不是记忆和在文章中引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词句就行的,这一方面的缺陷也绝不是这样或那样的史料知识所能弥补于万一的。

对三千多年的中国哲学史作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的总结,写出一部可以称得上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真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中国哲学史教科书,是需要中国哲学史工作者通力合作、长期奋斗的。

杜老去世了。“化悲痛为力量”,我们哲学史工作者要更加努力,促使早一天把科学的中国哲学史写出来。我们要学习杜老的治学作风,学习他那种踏踏实实的作风,学习他对具体的哲学体系进行具体分析的方法,而力戒断章取义和表面化的弊病,学习他坚持“古为今用”的精神和方法,防止不自觉地坠入“为古而古”的泥坑。

悲悼杜老,情不自已地写了这篇短文。我所说的不一定对,所述他的一次谈话也很可能和原意有出入。但我相信,中国哲学史工作者,认真读杜老几篇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文章,对于改进学术研究作风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