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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工商业家的“轻税”思想
千家驹
(一)
一九五○年已经开始了,为了支援前线,保证革命战争供给,克服当前财政困难,贯彻一九五○年概算,以达到完成人民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最后把西藏、海南岛、台湾的蒋匪残余肃清;同时为了保证今年物价的相当稳定,恢复和医治战争中的经济创伤,我们除了踊跃购买胜利公债达成任务之外,还必须加强税务工作,使今年的税收能完成甚至超过一九五○年概算中所规定的任务。因此,有一个不正确的观念必须纠正,即工商业家的“轻税”思想;有一种不合事实的宣传应该驳斥,即认为工商业税太重,而使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发生困难。本文特就工商业负担是否过重,有没有影响私营工商业的发展问题加以论述,以就教于国内之工商业家。
按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四十条上,关于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在一九五○年的收支概算上,公粮收入占百分之四一·四,各项税收占百分三八·九,前者为农业税收入,后者为工商业税收入,两者合计占百分之八十·三。这就是一九五○年工农业税所应该达到总的任务。全国工商家不但一致拥护人民政协所通过的共同纲领,而且对于一九五○年概算案,也曾表示热烈的拥护。假使我们不能完成一九五○年概算案的税收任务,那么,其必然的结果便是或者使支援前线及恢复生产工作的进行上发生问题,或者使得政府赤字财政增大,不得不倚赖通货发行,以致物价飞涨,广大人民经济生活受到严重打击。另一方面,假如我们的财政任务虽然达到了,但税收负担过重的确使许多生产不能继续或恢复,那么它就违反了共同纲领上“照顾生产的恢复及国家建设的需要”这一原则。现在我们就要研究一下今城市税收是不是真正过重以及工商业能不能负担的大问题。
(二)
本文我们所说的工商业税收,主要地是包括一切工商业的税收负担而言。可以说一句,人民解放军在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人民解放战争中主要依靠农村,因此农民的负担是远超过都市工商业者的负担的。即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公粮收入占一九五○年概算收入的百分之四一·四,工商业税(包括各项税收如关税、盐税、货物税等在内)仅占总收入百分之三八·九。现在农民的负担不能不说是相当重的,老解放区农民负担约当农业总收入百分之二一,新解放区约当百分之十八,平均为百分之二十左右,而战勤负担尚不在内。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情绪及恢复他们的购买力,必须适当的平衡城乡负担,使城市工商业者与农民负担趋于合理。这次在人民革命战争中农民的贡献远大过于城市工商业,这一点连工商业家自己也是承认的,重不重这是比较的问题,难道今天工商业的税负比农民还要重吗?显然这不是事实。相反的,农民的负担远超过工商业者此其一。其次,在城市税收中,有一大部分还是会转嫁给农民负担的,例如关税、盐税、货物税,以及一切具有消费性质的课税,大部分都是转嫁的,就以盐税来说,盐税差不多就是一种人头税,这是人所周知的,在将来我们一定要减轻,甚至取消盐税;但是今天我们却还是不能不倚赖这种落后的税收。然而负担盐税的是什么人呢?最大部分还不是农民吗?(农村人口占全人口百分之八十五,即说明盐税八十五为农民负担。)所以在形式上,城市税收虽占总收入百分之三十八,而实质上这百分之三十八的城市税收中还有一大部分是由农民来负担的。
第二、以城市各种税收来说,货物税在今天占第一位,货物税主要地包括烟、酒、棉纱、麦粉、水泥、火柴、皮毛等而言,这种货物税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有调节生产与消费的效能。例如烟与酒,这是一种非民生必需品,税应该重,因这有“寓禁于征”的意义在内。事实上,我们的烟酒税率在世界各国来说,也许可以说是最轻的。烟类税率最高不过百分之一百二十,酒税最高不过百分之百,这比之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烟酒税来,实在可以说是太低了。再以“工商业税”来说,“工商业税”占第二位,它是合并国民党政府时代的营业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而征课的。它的税则依各种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地位而分别加以照顾,例如国营铁路、邮政、电讯、银行、军事工业、国家专卖事业,非营利事业是全部免征的;其它国营的工商业则亦须负担工商业税。对于合作社另有减征的规定。至于私人企业,亦采工轻于商的政策,但并不是所有的工都轻于商。在工业中又分别制造生产工具的工业与制造消费资料的工业,分别生活必需品、非必需品、及奢侈品等等而差别其税负。凡对国计民生有特殊利益的工业都定有减税的办法,例如机器制造业、矿冶业、车船制造业、电工器材业、农具制造业等等,都分别规定减免百分之若干。在商业中凡为国民经济所迫切需要的部门,例如出口货物,出口商业,以及出版业、运输业,也有减税的规定。这是完全符合共同纲领“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这一原则的。因此,如果有的工商业家认为某种行业税率过重,那也许就表明这种行业是应该负担税收较重的。现在的工商业税税率,依营业额计算的,按营业总收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或收益额百分之四计征。依所得额计算的,自百分之五起至百分之三十。它一般的并不重于国民党反动政府时代的税率。为什么大家在国民党时代并不觉得重,而今天会感到重呢?有人说,在国民党时代他们可以造假账,以多报少,隐瞒漏税,只要与税收人员勾结,就马马虎虎过去了。而现在这一切都不灵了,人民政府的作风是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后账是交出来了,送礼讲情也不行了。这确是事实,但这正是新中国的新气象,这是值得我们庆贺的好气象,这决不能成为我们要求减税免税的理由。
(三)
是不是各地的工商业真因税负太重而有倒闭关门的现象呢?这是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别处的情形我不知道,单以首都北京来讲,一年以来,自解放初期到现在,北京的私营工商业正循着恢复与发展的方向迈进。虽然由于各个行业的具体条件不同,有的发展了,有的恢复了,有的维持现状,也有的走下坡路。但这都是合乎我们发展人民经济的基本方针的,即应该发展的发展,应该没落的没落。例如以第一类发展了的行业来说,北京解放后发展了的行业有机器铁工业、织染业、机器染业、面粉业、橡胶业,这几门行业都是民生必需品工业,目前生产都已超过了一九四八年的生产水平。针织业与造胰业,五月份以前有很大发展,六月份以后开始下降,九、十月份又开始恢复,现在仍超过一九四八年的厂数和工人数。第二类是恢复了的行业,有造纸、火柴、制革三种,这三类行业厂数虽比一九四八年增加,但产量与销量都没有超出,这只能算是正在恢复途中。最后一种则是生产下降的行业,这包括了洋酒、汽水、地毯三种,以洋酒业来说,葡萄酒只当生产能力百分之三,销量也只占一九四八年的二分之一。生啤酒销量仅及前年十分之一,熟啤酒较好,但销量也不及前年。汽水业全年产量只当生产能力百分之十九,比前年减少了三分之二。地毯业的生产量也减少。但是洋酒与汽水都不是生活必需品,地毯的市场在海外,目前因交通困难,销路不振。必须指出的是这三种行业产量之所以萎缩,没有一种是由于税负太重的结果,相反的,洋酒与汽水是由于饮用的人比以前减少了,社会习惯自解放后崇向俭朴。地毯则是受了海外市场的影响。这与税收都毫不相干。北京工业的这种发展趋势是与我们的经济政策相吻合的,何况几种非民生日用必需的工业生产之下降,也不是由于税负的太重。可见说什么由于工商业税过重而使生产衰落是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
再以商业来说,我们承认今年年内北京申请歇业的店铺可能有一些,但申请开业的也不少。少数商人今天还不十分明了人民政府的工商业政策,特别是看到贸易公司开设了一个百货商店,他们以为也许政府要与商人抢生意。最近我便遇到有开西药行的问起我是不是政府也要开人民西药行,是不是政府要用竞争的方法使私人商店无法存在,由此来实行社会主义。我说,这完全是商人的一种误会。贸易公司的所以开百货商店,主要地是要调剂供需,稳定物价,使消费者免受投机商人的过度剥削。过去政府因为自己没有零售的门市部,即令手中掌握着大宗物资,但不可能直接达到消费者之手。政府的物资,非经过中间商人不可。例如当十一月间北京物价波动时,贸易公司粮食的牌价与市场零售价相差很大,即因为有中间商人的剥削。要避免这种过度的中间剥削,一方面便是要组织合作社,另方面便是政府自己要有门市部,要办百货商店,直接在市场上售出,政府开百货商店的主要意义在此。今天人民政府的方针决不是要与民争利,更不是要抢商人的生意,借此来打倒商人,实行社会主义。商人这种顾虑完全是不必要的,这种思想顾虑我们应该对商人尽量解释。
(四)
目前解放战争仍在继续进行,财政上的最大开支仍为革命战争的军事费用;其次是生产建设的投资,为了支援前线,恢复生产,克服当前财政困难,实现一九五○年概算,必须加强税务工作,工商界必须彻底放弃“轻税”观念。工商界今天要求“轻税”是不合理的,如果要求减轻工商业的负担,那就无异要求再增加农民的负担。抗战八年和人民解放战争三年中农民的负担已经远比城市工商业家为重,过去如此,一直到今天还是如此,如果再要求农民加重负担是不近情理的。工商业者必须认识今天的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民族资本家是新中国的主人翁,我们为国家负担,也就是为自己负担。所以我们不应该要求减轻负担,而只能要求如何使这种税负公平合理,即如何实行“合理负担”。假如税负欠合理,欠公平,以及税收人员法外征收,那是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人民政府改善,人民政府一定乐于接收批评,纠正偏向的。但如果是本份之内的税负,工商业家就应该踊跃缴纳,以完成任务为荣。轻税观念今天是要不得的,在新中国建设过程中,我们还要求工商业者拿出一切的力量来,积累国家建设的资金,这才能使中国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稳步地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国家。
论盐税与盐价
贺笠
(一)
自从今年一月人民政府提高了盐税的比率(一斤盐一斤米)以后,各地盐价亦随之上升。天津盐价提高了二倍半,冀南、邯郸、衡水一带,亦将近提高一倍。虽然这种盐价,按抗战前国民党匪帮统治时期的盐价比较仍不算高;但由于盐税在反动统治时期历来负有“恶税”的罪名,致不免引起一部分人士的非议。
是的,盐税是一种不很合理的税制。盐税属于消费税,从其表现来看,它并不直接取之于民,但它经过运销之后,就间接地全部转嫁到人民身上了。盐是每个人必需的生活品,不论贫富,也不论那个阶层,通通都得吃盐,而且每人一年消费量大体上差不多,多者不过十斤,少者也需五、六斤。正由于这样平均消费,从政府的收税来说,也就表现了盐税的稳固性;但从人民方面来说,由于它的平均作用,对于广大工农劳苦人民是不利的,他们成了盐税的主要负担者,极不合于有钱出钱的原则。
但是,我们对于一个事物的看法,必需从全局着眼,不能孤立地去提出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对于人民负担的分析,必须从全国财政困难这一前提去着眼,必需从各种税收的比较中去衡量。
今天的中国是解放战争尚未最后结束的中国,是经过连年战争百废待举的中国,当前中国的形势,就决定了我们这个刚成立的新国家,面临着许多困难,而且还必需想尽办法去克服这些困难。盐价的增涨,盐税的提高,亦如增加其他税收、发行公债一样,是为要克服这些困难的。
所谓合理不合理,在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研究,第一、我们应该看它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第二、我们应该看它是否影响现时人民生计?
就第一个问题来说,今天的广大劳苦人民虽是暂时增加了一些负担,但这种负担基本是有利于广大人民的。道理很简单,就是说只有今后将残敌根本消灭了,人民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只有今天多拿出一点钱,建设了新中国,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才能得到改善。
就第二个问题来说,盐税的增加并不会影响人民生活。因为盐并不像粮食布匹那样在人民生活中占着很大的比重。它的消费量是很小的。每人一年平均以八斤盐计,一斤盐一斤税,一人一年才纳八斤小米。以一四口之家计算,一家农民一年不过只出二斗小米。现在正是冬季生产,稍一劳动就挣出来了。至于工人,只需两天工就可以缴纳了全家全年的税。相反地,增加盐税,集腋成裘,对今年的胜利与建设都将会起很大的作用。
事实上,我们的盐税比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的盐税是轻的,如以全部盐价来作比较,那就更轻了。
抗战前国民党匪帮统治时期的盐税,岁入之巨仅次于海关。据长芦盐局计算,华北抗战以前每担盐是八元一角钱的税合当时小米一百七十斤。战前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盐税一般每担均在一百五、六十斤小米左右,而我们现在每担盐的税率仅仅一百斤小米,比起国民党反动政府所定的盐税要轻,我们不能认为今天的盐税是重的。
(二)
至于盐价,凡在解放较久的地方如东北、华北等地,由于加强了盐务管理,扫除了官僚资本的垄断及盐商的封建剥削,盐价一般是不高的。这里我们无妨把国民党时期的盐务及我们今天解放区的盐务作一比较的论述。
盐产向为中国丰富的资源,在沿海一带,一般盐民多利用手工在海边晒盐。在西北有矿盐的地方,农民把捞盐当做副业,有的一天即可捞出二千斤盐,并不需要什么生产技术。因而各地盐产生产成本均低。
食盐的生产成本虽低,然而过去国民党时期,由于盐商与官僚资本的狼狈为奸,重重剥削,使生产者与消费者蒙受重大损害。专商有长时间的世袭传统,所谓“专商引岸”办法,把全国分为许多销区划归盐商专卖。这样官商结合,就造成垄断居奇;一方面残酷剥削盐民,常常把盐价压到生产成本以下。尤有甚者,他们更利用盐民在饥寒交迫的时候,以高利贷的方式盘剥,不用几个钱,即可获得大量的盐。另一方面又在固定的地区专销,不准当地人民到外地买盐,加上苛重的税收,使盐价非常昂贵。如南京吃淮南的盐是很近便的。淮南一斤盐只要二分钱的成本,经过盐商之手运到南京即要一角五分钱(连税在内)。如以一分公债折实单位等于抗战前一元洋计算,即等于现在人民币二千二百多元。而我们现在则只要一千一百五十元,要贵一倍。河北省石家庄的盐价亦是如此。至于河南要卖到一角九至二角,老百姓需四斤小米,才能买得一斤盐。一九二九年,由于人民的呼吁,国民党反动政府虽曾有废除商专卖之议,但由于盐商与官僚资本的勾结,结果亦未实现,商专卖制度一直保存。这充分说明,我们今天的盐税并不高,盐价并不贵。
再以抗战时期而论,凡在出盐的地区自然盐价较低,但一稍离盐区,由于敌人重重封锁,任何一小股敌伪军警,均可设卡收税捐,每隔三四十里,即要交一道买路钱,加以运输不便,全靠人畜驮运,运费之大,尤为惊人。太行解放区人民吃滨海区的盐,每斤得四至五斤小米。而现在既无重重关卡,交通已渐恢复,每斤约值二斤小米左右,较之过去亦大大减轻,这也说明了今天胜利后的局面,虽然就增加了盐税税率,也仍然是比过去便宜得多的。
为什么我们今天的盐价虽提高了税率而仍不算贵呢?除了官僚资本被打倒,专商制度被取销,国内统一,交通方便等原因外,最重要的就是人民政府对于盐业的统一管理与薄利多销政策;如华北盐务局利用长芦盐区集中生产,以天津为中心实行有计划的分配运销,并统一规定成本与利润,这样不仅保证了人民的食用,且稳定了价格,使私商无法操纵兴风作浪(但亦能获得正确的利润)。
根据这一经验,只要政府今后加强盐务管理,有计划的利用水陆交通的方便,供应各地,切实掌握盐价,纵然盐税稍重,也可使各地人民能吃到便宜的盐。
(三)
如何减低盐价呢?最中心的问题是掌握运销,调节利润。盐价的组成部份,最主要的:一、生产成本(厂价),二、盐税,三、包装筑杂费,四、运输费,五、利润,其他另有耗盐,周转补差,经常费等间接成本。这是决定盐价的基本因素。如果我们严加整理,许多费用都可以减低,如去年长芦盐的生产成本,由于盐务管理局的悉心经营,原来每担盐需七斤小米,经过整理每担盐只需四斤十二两;但生产成本原来就很低,不能过度减少,相反的,在工资方面还应适当提高,以照顾盐工盐民生活,生产成本的减低,主要是利用机器设备,集中生产,及加强管理,减少开支。如长芦盐局的开支,国民党统治时期要占收入百分之三十,现在只要百分之二,大沽公营盐场管理费用一般减少百分之三十,这就大大减低了成本。其他包装筑杂等,只要精打细算,是可以减低消费的。
但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整顿运输,降低运费。我们国家今天已基本上得到统一。铁道航运基本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我们已有充分条件掌握运输。凡有铁道的地方应发展公运(当然还要照顾私运),这样就可免除私商的操纵囤积。凡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好组织群众运输,如像山东的办法,沿途设站帮助群众运输;不仅使群众减少了中间剥削,还增加了群众收入。如果我们能很好组织运输,使全国各地都有充足的经常的食盐供给,亦可免去盐价因供求关系而暴涨暴跌,使生产者与消费者遭受到的损失。
其次是调节利润、食盐运销历来是有独占性的,过去因被少数盐商控制,他们操纵盐价,剥削盐的生产者、运输者(在用人工运输地区)、消费者,从而获取超额利润。现在我们管理运销则采取薄利多销的政策。第一要保证生产者能获生产成本和适当的利润,使其努力生产。第二要保证运输者(在用人工运输地区)获得足够的运费,使其努力运输。第三要尽可能减低盐价,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们不能再让盐商囤积操纵,因此我们应当有领导的进行兼运兼销,按照市场一般物价的趋势,离产区的远近,资金的周转而确定盐价,使商人能获得一定的利润,但也不能获得过高的超额的利润。
只要各地盐务机关能把握住这两点,盐价是不会很高的。
树立企业化的思想
波
经济核算制是企业化的具体化,而企业化思想则是实施与贯彻经济核算制的先决条件。经济核算制内容之一——确定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则又是建立企业化思想的物质基础。我们很早就提出企业化的口号,在实施经济核算制方面我们也做了些工作。比如清理资产,建立了成本核算及会计制度,也建立了保护工具机器,节约及其他方面的一些制度,实施了计划成本,确定了各种定额制度。但由于我们的“企业化”思想未树立起来,偏差也是相当多的。比如,我们做计划,无论在产量、原材料耗用量、经费开支、成本定员、技术定额方面都是较宽的。根据这次制订一九五○年的计划看来,有些工厂的成本计划超过了今年。做工厂工作的同志可能这样想:①宽打窄用,可显出成绩来;②反正不管开工不开工,赚钱不赚钱,工厂总是要开,工资也总是要发;③成本虽低,加上上级的庞大开支也就高了,何必呢?
这样一来,“计划”的意义就冲淡了。产生的根源,主要的是企业化思想未能树立。还有,有些企业领导单位规定“工厂只管生产,供销由领导上负责”,分工是对的,这样可使工厂专责于生产,但由于执行上的机械以及某些具体问题上的不恰当,也冲淡了“经济核算制”。比如以购买原材料来说,在工厂总觉得领导上买东西不及时,于是做计划时多做一些。在领导上一般对生产情况不够熟悉,采购物资不够及时,甚至不合用,贵贱不管。运输时有的将运输费加在领导单位的帐上,运输费贵贱不在乎,工厂亦不闻不问。兹举一具体例子:大连工业厅给某工厂运输原料,由运搬工人装卸,每吨装卸费六千元。开始工厂认为反正由工业厅负责,不闻不问;后来发觉装卸费转到工厂来了,乃向工业厅供销处交涉,因由工厂工人自己装卸每吨只用一千八百元。这样的例子很多。最近有的工厂本着“企业化思想”,重新审查各种定额,又计算了成本,结果较原来计划减低了百分之一。
连系到这个问题,使我们又想到:“确定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在“经济核算制”中的确是很重要的一环。确定之后,工厂的领导者就会注意到赚钱与赔钱的问题,赔钱,工厂不能干,工资不能开;产品也不会积压了,积压太多,资本不能周转,工资开不出去;原材料也不会多做计划了,因积压多了也会积压资金。废钢烂铁和一些本工厂生产无关的物资也不会不加以处理了,因那样也是积压资金。资金周转快了,利润即随之增加,以这有余的资金我们可多多建设几个新的工厂。有的同志可能顾虑这样实行起来会妨碍资金的统一调拨,实际上并不然。各工厂现金存在银行里向上级财务部门做报告,开支符合预算,统一调度并无困难的。当然这个工作如果要做好,企业化思想必须树立起来。但另外一方面,这个规定又是“企业化思想”的物质基础。这个工作有些企业领导同志已经注意,我们希望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