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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2321执580号

普化交、王振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同仁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3
公开日期
2021-10-13
所属地区
同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普化交;王振伟

裁判文书全文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青2321执580号普化交王振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普化交与被执行人王振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振伟于2021年10月13日自动履行了执行款12000元、案件受理费213元及执行费80元。申请执行人普化交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普化交。至此,申请执行人普化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321民初236号民事调解书已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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