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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9001执4335号

胡太祥、杨康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济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3
公开日期
2021-10-13
所属地区
济源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胡太祥;杨康红

裁判文书全文

济源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9001执4335号胡太祥、杨康红:胡太祥与杨康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79.8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79.81元。至此,胡太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9001执433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