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81执718号高某某(申请执行人)、调兵山市某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高某某与调兵山市某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27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其给付义务,并给付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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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某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81执718号高某某(申请执行人)、调兵山市某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高某某与调兵山市某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27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其给付义务,并给付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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