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0105执恢468号王孝莲、潘发: 我院受理潘发; 王孝莲离婚纠纷一案,依据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青0105民初198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王孝莲给付潘发房屋折价款200000元,、本案执行费2900元,共计20290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王孝莲于2021年10月11日已给付申请人潘发200000元、案件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