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青2891执102号李占宏、义马煤业集团铁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占宏与义马煤业集团铁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725211.6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44863.61元,其中,本金1631183.00元,利息94028.61元,执行费19652.00元,至此,李占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8民终83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