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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0103执78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蒋锦胜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2
公开日期
2021-10-12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蒋锦胜

裁判文书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青0103执789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926650269G,住所地;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

负责人:李光瑞,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牛惠民,系该行客户经理。

被执行人:蒋锦胜,公民身份证号码:XXX,男,汉族,1970年5月25日出生,住西宁市城东区傅东路11号6栋132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与被执行人蒋锦胜借款合同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案款4032.16元(含执行费5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承办人李占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陈顺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