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682执939号
申请执行人:黄永智,男,蒙古族,1984年6月6日出生,住凤城市。
被执行人:凤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凤城市凤山区团山街142号。
法定代表人:王业珺,系总经理。本院在执行黄永智与凤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房产均已被凤城市人民法院查封,正在处理中。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凤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0682执93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孟宪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 于 露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