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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1291执1320号

朱联华、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1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朱联华;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291执1320号朱联华、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朱联华与被执行人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立案标的2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500.00元(执行费50元已缴纳)。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申请执行人朱联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泰劳人仲案字[2021]第134号仲裁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