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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329执418号

杨爱婷、康新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1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杨爱婷;康新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全文

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豫0329执418号

申请执行人:杨爱婷,女性,1958年03月30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康新现,男性,1963年08月05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本院在执行杨爱婷与康新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康新现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新阁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  史冬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