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1880号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潘某: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与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0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153元,其中,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至此,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781民初42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
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潘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1880号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潘某: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与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0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153元,其中,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至此,凌海市某某农用物资经销处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781民初42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