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4执3224号廖吉华:申请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与你为危险驾驶罪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3000元,你已全部履行。现通知你,本院(2021)浙1004执3224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廖吉华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4执3224号廖吉华:申请人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与你为危险驾驶罪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3000元,你已全部履行。现通知你,本院(2021)浙1004执3224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