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4271号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王振:申请执行人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与被执行人王振罚没款行政处罚一案,(2021)浙0282行审30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9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282执427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承办人:郑佳益 电话:63912706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