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2执1321号本院受理李朝阳与被执行人周战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21年9月27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源:
周战防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2执1321号本院受理李朝阳与被执行人周战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21年9月27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