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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4执15334号

彭启元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12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彭启元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15334号关于彭启元与冼永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粤0604民初1814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冼永超自动履行本案债务1917元,该款项退本案执行费50元,余款1867元退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