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527执1405号
申请人:刘万利,女,汉族,1980年12月30日生,住淮滨县。
被执行人:信阳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淮滨县北城白露河路西侧朝阳街北侧,
法定代表人:代鹏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7579244417A。刘万利与信阳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为1633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淮滨县人民法院(2021)豫1527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2021)豫1527执1405号执行案件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赵 戈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 陈子豪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