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恢834号张忠孝、祝佳远本院执行的张忠孝与祝佳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6000元,余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申请人自愿放弃。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牟洪利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 邓晓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张忠孝、祝佳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恢834号张忠孝、祝佳远本院执行的张忠孝与祝佳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6000元,余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申请人自愿放弃。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牟洪利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 邓晓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