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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21执恢128号

王某、谢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所属地区
宝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某;谢某某;平顶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宝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421执恢128号王某、谢某某、平顶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某、谢某某与平顶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662.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0849元,下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王某、谢某某。至此,王某、谢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4民终84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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