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224执1256号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贾宝方、方满贵、周波、曲永恒(被执行人):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贾宝方、方满贵、周波、曲永恒借款合同一案,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19)豫1224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立案执行,限贾宝方、方满贵、周波、曲永恒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执行费1400元。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贾宝方、方满贵、周波、曲永恒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19)豫1224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