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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21执1240号

袁某亮、石某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所属地区
宝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
袁某亮;石某平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421执1240号袁某亮、石某平:袁某亮与石某平变更抚养关系一案,袁某亮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宝丰县人民法院(2020)豫0421民初2575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石某平已履行(2020)豫0421民初257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袁某亮交纳执行费50元。该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