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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281执保652号

徐銜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03
公开日期
2021-09-04
所属地区
瓦房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特殊程序;民事
当事人
徐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全文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281执保652号

被执行人:徐銜,女性,1988年01月01出生,汉族,住瓦房店市。本院在执行与财产保全一案中,经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徐銜的房产,期限为1095。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孙东辉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王竟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