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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283执3204号

林玉芝赡养费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03
公开日期
2021-09-04
所属地区
庄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赡养费纠纷
当事人
林玉芝

裁判文书全文

庄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3204号

申请执行人:林长生,男,1935年8月11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住庄河市。

被执行人:林玉芝,男,1963年5月8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住庄河市。申请执行人林长生与被执行人林玉芝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本案案款、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林晓龙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张靖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