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2545号单炳辉: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单炳辉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被执行人单炳辉已缴纳犯罪所得人民币500元,现该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单炳辉追缴违法所得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2545号单炳辉: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单炳辉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被执行人单炳辉已缴纳犯罪所得人民币500元,现该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