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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682执146号

汪卫良与王生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0
公开日期
2019-06-17
所属地区
湖南省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汪卫良;王生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4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682执146号 申请执行人汪卫良,男,197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执行人王生威,男,1970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临湘市。 申请执行人汪卫良与被执行人王生威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