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豫0191执恢498号

赵学鹏、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19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赵学鹏;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昊澜置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91执恢498号申请执行人赵学鹏,男,1980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被执行人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汇处东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551631351W。法定代表人闫晓冉。被执行人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楼******,组织机构代码67286081-2。法定代表人丁国进。被执行人河南昊澜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郑花公路八公里处西侧**楼构代码668896150。法定代表人郭晓玲。关于赵学鹏申请执行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昊澜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10月10日作出(2016)豫0191民初6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安阳昊澜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昊澜置业有限公司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权利人赵学鹏于2019年3月13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现因河南昊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在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191执恢498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 翔

代理

审判员  柴红旺

代理

审判员  李旭辉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徐绍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