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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0903执450号

赵铁秋方涛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8
公开日期
2018-12-28
所属地区
七台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赵铁秋;方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黑0903执450号申请执行人赵铁秋,男,汉族,现住本市桃山区。被执行人方涛,男,汉族,无职业,现住本市桃山区。本院在执行赵铁秋与方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1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现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裁定如下:终结(2017)黑0903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金星锋

审判员  苗晓东

审判员  刘易新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杨天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