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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02执1034号

2017-吴振喜申请执关世红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9
公开日期
2017-11-03
所属地区
绥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吴振喜,关世红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202执1034号申请执行人吴振喜,男,1978年3月4日生,汉族,农民,现住绥化市。被申请执行人关世红,男,1970年12月18日生,汉族,现住绥化市北林区太平川镇西太平村2组。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振喜与被执行人关世红民间借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关世红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范忠林执行员  王悦林执行员  丛开林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杨林洋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