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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02执4371号

申请执行人王国勇与吕元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2
公开日期
2017-10-31
所属地区
驻马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702执4371号本院在执行王国勇与吕元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吕元庆拒不履行本院(2016)豫1702民初78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吕元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