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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81执4320号

蔡新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04
公开日期
2018-06-08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1081执4320号本院在执行××人温岭市置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新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蔡新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按时向法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蔡新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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