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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811执86号

何西学与吕志杰、河南亚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8
公开日期
2017-08-04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何西学,吕志杰,河南亚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811执86号申请执行人何西学。被执行人吕志杰。被执行人河南亚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何西学诉吕志杰、河南亚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6)豫0811民初170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城韬

审判员  蒋亚杰

审判员  翟 卫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李玉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