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1283执408号
申请执行人:王淼,男,1991年5月8日出生,汉族,明水县人,个体,住海伦市海伦镇。
被执行人:周源,女,1971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海伦市人,个体,住海伦市海伦镇。
被执行人:曹玉忠,男,1970年3月23日出生,汉族,海伦市人,个体,住海伦市海伦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淼与被执行人周源、曹玉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淼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6)黑1283民初58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继光
审判员 吕振秋
审判员 张 权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