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东执字第566号申请执行人赵掌成,又名赵章成,男,汉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被执行人卢兆建,男,汉族,无业,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申请执行人赵掌成与被执行人卢兆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卢兆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东胜区人民法院(2014)东民初字第489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赵晶晶
审 判 员 王辉东
代理
审判员 李 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张 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