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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6民初15172号

张伟与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1-28
公开日期
2016-12-01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当事人
张伟,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渝0106民初15172号原告张伟,男,1986年2月7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重庆市合川区。被告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58号,组织机构代码不详。负责人XX权,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伟与被告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张伟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张伟撤诉处理。

代理

审判员  金歆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王蕾-1-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