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6执809号申请执行人张某,女,1982年7月8日生,汉族。被执行人朱某,男,1982年2月14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朱某家庭婚姻纠纷一案。2016年8月10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6执809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游俊豪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郑洪生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