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502民初5153号
原告:张某,男,1986年10月8日出���,汉族,市民,住聊城经济开发区。
被告:王某,女,1987年8月8日出生,汉族,市民,住聊城经济开发区。案由:离婚纠纷一案.因该文书是离婚纠纷,不在互联网公布.
审判员 梁怀敬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 腾 搜索“”
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文数据中有部分字符已损坏,显示为“�”。本站不对损坏字符作推测修改,请以法院公开的原始文书为准。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502民初5153号
原告:张某,男,1986年10月8日出���,汉族,市民,住聊城经济开发区。
被告:王某,女,1987年8月8日出生,汉族,市民,住聊城经济开发区。案由:离婚纠纷一案.因该文书是离婚纠纷,不在互联网公布.
审判员 梁怀敬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 腾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