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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2802执468号

袁慧与谢志武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1-24
公开日期
2016-12-14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袁慧,谢志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2802执468号申请执行人袁慧,女,生于1978年12月21日,汉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本市。被执行人谢志武,男,生于1974年5月4日,汉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本市。本院在执行袁慧与谢志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谢志武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鄂利川民初字第01420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树兵

审判员  王广郊

审判员  李修贵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沈靖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