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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1027执259号

申请执行人李菊英与被执行人李满华、吴武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金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1-01
公开日期
2016-12-27
所属地区
金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李某1,李某2,吴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裁判文书全文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赣1027执259号申请执行人李某1。被执行人李某2。被执行人吴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1与被执行人李某2、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吴某在金溪县有房屋一套(房权证号为******),有车牌号为赣***奔驰汽车一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吴某在金溪县房屋一套(房权证号为******),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吴某车牌号为赣***奔驰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爱平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  蔡 飘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