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425民初286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住所地郏县城关镇行政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5695996747X。。代表人谢海峰,行长。委托代理人张广生,公司员工。被告程英杰,男,1978年06月19日生,汉族,住郏县。。被告马国胜,男,1968年06月03日生,汉族,住郏县。。被告唐振窑,男,1972年08月27日生,汉族,住郏县。。本院在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与程英杰、马国胜、唐振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郏县支行在规定期间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先芬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赵 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