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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0326执509号

杨林虎与韩民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23
公开日期
2016-10-31
所属地区
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杨林虎,韩民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陕西省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326执509号申请执行人杨林虎被执行人韩民利本院在执行杨林虎与韩民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6)陕0326执50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XX

审判员  王宏让

审判员  王延伟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陈彬彬 更多数据: